2019-03-18 15:26:56

“对了,你要是现在睡觉,把我之前那个玉佩先给我呗,我怕大龙罩不住啊。”他伸手向我讨要之前给我的玉佩,可我之前就已经把身上都摸索个遍,实在是找不到。

“我靠,你该不会弄丢了吧?”我让他别纠结这个问题。

我让他别纠结这个问题,手中有枪啥都不怕:“大龙牛逼!”

在喊出这句牛逼之后我便倒头大睡。

我们守夜的规矩是一小时,每个人都跑不了,只要晚上不出什么意外,第一个守夜的人便可以睡个安稳觉,中间不会被叫醒。

在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但我不是被叫醒的,而是帐篷外面乱作一团把我给吵醒。

几人站在一起商量什么事情,我赶紧走到旁边问他们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儿。

“那个女人不见了。”

听到这话,我赶紧跑到霍雪的帐篷外看,空空如也。

我问他们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红毛说他是倒数第二个守夜的,最后一个本应该是霍雪:“我本想把她叫醒再去小睡一会的时候,发现她帐篷里竟然没人!”

他们刚刚在讨论的也是每个人守夜的时候有没有发现霍雪,答案很统一:不确定。

不确定的意思就是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帐篷里,毕竟是一个女人的帐篷,除了精虫上脑的男人以外,应该没人会去掀开她的帐篷看。

我盯着红毛,很大可能是他搞的鬼。

“你看着我干什么,我真的不知道。”他越是这样说,我越怀疑是他。

我把昨晚他找我商量联合行动的事情告知大家,平头哥听了之后便发怒了:“老三,你到底把她怎么了。”

“大哥我真没干啥”红毛一脸无辜的样子,但平头哥和他可能是常年打交道,所以也知道他好色的本性。

“平常找女人玩玩也就算了,你可不能搞出人命啊。”他说红毛做了就做了,把位置赶紧说出来,别把事情闹大。

谁知他快速的从腰间掏出一把手枪呈给平头哥,说:“哥,你要是不信我,现在就把我给崩了吧。”

平头哥让他把枪收起来,叹了一口气,无奈的摇摇头。

他们三人之间可能是拜把子兄弟,所以才老二老三的称呼,红毛做出这种行为想让平头哥相信,他作为大哥自然不能怎么样。

可能平头哥会相信,但我是绝对不信他什么都没做的!

所有人在轮班守夜的时候都没见到有什么异常情况,肯定是排除被野兽袭击的情况的,很凑巧在霍雪前面守夜的人是红毛。

“我都没睡够呢,也困得不行啊,哪还有心思去想那事儿?”红毛再次为自己辩解。

难道还能凭空消失不成?

“先仔细看看再说。”黄宁拉着我走到帐篷的周围,打开手电筒仔细观察周围有没有什么可疑的痕迹。

帐篷完好无损,没有任何口子,甚至缺边缺角都没有。

就算守夜人有疏漏走神的情况,根据现场而言,可以排除是被野兽叼走的情况。

综上所述,找不到任何答案来解释霍雪的神秘消失。

我提出到附近找找看,他们也都同意了。

在夜晚出来捕食猎物的野兽都是占据食物链中上层,异常的凶猛,捕猎的手法可能也是我们闻所未闻。

一个大活人就这么不见了踪影显然不对劲,我猜测可能是有守夜人打了瞌睡,霍雪也就是在这个空档消失的。

原始森林当中的物种要比人们在动物园能够见到的多上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甚至有些只能在百科全书上看到,山里可能也有这物种生存。

我们小心翼翼的到附近丛林当中,试图寻找任何可疑的踪迹,但除了昨晚那只庞然大物将一些枝叶压扁在地上以外,没有找到任何野兽的爪印。

“我滴乖乖,这他妈到底是啥玩意?”看到地上它爬过的踪迹之后,红毛不禁爆粗口。

地上它所爬行过的痕迹长就不说了,宽起来至少有一米半还要多。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她自己溜掉的。”黄宁提出让我们查看一下自己东西少了什么没有。

霍雪自己溜掉?这怎么可能。

她的背包在帐篷里,自己一个人跟着队伍生存下来的几率很大,孤身一人主动脱离队伍,前往原始森林的中心地带?

而且还是个腿脚不便的弱女子。

用脚丫子想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你还别说不可能,眼下只有这种情况能够解释。”

在众人检查过后,并没有发现少了什么。

可眼下除了她自己逃走以外,没有任何强硬的说法能够顶替,可她为什么这么做?

夜晚可是森林当中那些隐藏危险浮出水面的时候,杀机四伏,危险系数要比白天高出两倍。

我提出在原地等待一下,可以去补个觉,我来替他们把风,没人反对,各自打着哈欠回到自己的帐篷里。

可以看出,他们其实对霍雪神秘失踪的事情并不放在心上,在他们眼里霍雪这个腿脚有伤的女人是个彻头彻尾的累赘,巴不得尽早甩开。

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想过,万一下一个人就是自己呢?如果什么原因都不去寻找,不作防备的话,很有可能在我们防御力最弱的空档再消失一个人。

这样不仅仅是对队伍力量的削弱,也会搞的人心惶惶。

到半晌的时候,人已经陆陆续续从帐篷里走出来活动身体舒展筋骨。

“我们走吧还是,不要再等她了,她自己走肯定有原因的,我们别管她。”黄宁跟我说。

我重申了一遍她不可能自己走。

“你是不是傻逼,不是自己走的那肯定早就死翘翘了,还用说吗?”老二也凑热闹,说还是尽快上路为好,拖不得。

“就是,这样一来我们还能靠她那份吃的多撑两三天,带着她也没啥好处不是?还得让你背着。”红毛说我现在是不是特别后悔当时没和他联合行动,“这下可好,人没了,想弄都没机会。”

我瞪了他一眼,平头哥一句话把我们两人快要发生的矛盾扼杀在萌芽之中:“咱们这样吧,投票表决,谁赞成在这里逗留的举手,那个女人我们给她算一票半的默认票,公平吧?”

“同意就举吧。”

话音刚落,我便立即举起自己的右臂,黄宁一票,我一票,霍雪一点五票,就算是他们三票我们也能赢。

可许久黄宁都没有举起他的手臂,只是默默的对我摇了摇头。

“我们四票,你没有不服气吧?”平头哥说我要是没有不服气就少数服从多数,跟着队伍走。

当我想问黄宁的时候,他却告诉我在这里留着等她不可能等出个什么结果,反而会耽误时间,我们的口粮可不多。

在黄宁都站他们那一队之后,我觉得我的想法可能掺有私人情绪在里面,和刚刚说好的一样,少数服从多数,收拾了东西之后开始上路。

他们所想的不就是耽误的时间越久,我们在路上的时间就会变少,丛林当中几小时内可以发生很多事情,头狼更换仅仅需要十几分钟的战斗罢了,还是需要以大局为重。

但在路上我仍然拿匕首在所经过的地方标上X的形状。

这是我所穿长袖上的字母,如果霍雪能够看见,应该会懂是什么意思。

为了避免混摇顺序,标注我们所行走的方向,每隔几个我就会在中间穿一个箭头。

“这么别有用心?你是不是喜欢上那个女人了?”平头哥看见我的举动之后问我。

我可不像是他们似一条人命如草芥,至少走在路上我不忘做点看似有用的行动。

霍雪和我之间根本没有感情可谈,我重申我是已经成过家的男人,不会在外沾花惹草和别人搞暧昧,就算她家里有钱有势想招我去当上门女婿我都不会去的。

这是一条人命,难道他们就对一条人命这么轻视?或许说反正死的又不是也不是他们在意的人,说失踪就失踪了?不管不顾?

虽然不说主顾,也至少要兼顾一下吧,可他们似乎已经把这件事情忘在了脑后,像是根本没发生一样。

我一个人背着两个背包,其中一个就是霍雪的,身体上不觉得重,但心里却觉得这背包仿佛千斤压在我身上一样。

不知道是不是他们故意不想让我留下记号,行军速度的确要比之前提高了不少,每个人的脚步几乎没停过,就连吃喝都不歇息,明明需要两天才能到达二虎庙,直到傍晚的时候就看到一座酷似百兽之王的漆黑色大石。

这石头高约五米,长约四米,宽约两米,猛虎的样子极其逼真,如果有人告知这是大师雕刻的我都相信,但其实是纯天然形成的奇石。

无独有偶,在十几米开外也有一座相同的石头,我没兴趣去看,和他们一起踏进这二虎庙当中。

进庙以后我发现,这是一座规模比凶庙更大,存在年份更加久远的寺庙,在唐朝时期就已经建毕,虽然后来进行过多次翻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就已经无人问津,庙里的和尚也不再打理寺庙,经过岁月的摧残,房屋建筑已经露出了最底层的那层红漆。

第二十四章:不见了

“对了,你要是现在睡觉,把我之前那个玉佩先给我呗,我怕大龙罩不住啊。”他伸手向我讨要之前给我的玉佩,可我之前就已经把身上都摸索个遍,实在是找不到。

“我靠,你该不会弄丢了吧?”我让他别纠结这个问题。

我让他别纠结这个问题,手中有枪啥都不怕:“大龙牛逼!”

在喊出这句牛逼之后我便倒头大睡。

我们守夜的规矩是一小时,每个人都跑不了,只要晚上不出什么意外,第一个守夜的人便可以睡个安稳觉,中间不会被叫醒。

在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但我不是被叫醒的,而是帐篷外面乱作一团把我给吵醒。

几人站在一起商量什么事情,我赶紧走到旁边问他们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儿。

“那个女人不见了。”

听到这话,我赶紧跑到霍雪的帐篷外看,空空如也。

我问他们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红毛说他是倒数第二个守夜的,最后一个本应该是霍雪:“我本想把她叫醒再去小睡一会的时候,发现她帐篷里竟然没人!”

他们刚刚在讨论的也是每个人守夜的时候有没有发现霍雪,答案很统一:不确定。

不确定的意思就是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帐篷里,毕竟是一个女人的帐篷,除了精虫上脑的男人以外,应该没人会去掀开她的帐篷看。

我盯着红毛,很大可能是他搞的鬼。

“你看着我干什么,我真的不知道。”他越是这样说,我越怀疑是他。

我把昨晚他找我商量联合行动的事情告知大家,平头哥听了之后便发怒了:“老三,你到底把她怎么了。”

“大哥我真没干啥”红毛一脸无辜的样子,但平头哥和他可能是常年打交道,所以也知道他好色的本性。

“平常找女人玩玩也就算了,你可不能搞出人命啊。”他说红毛做了就做了,把位置赶紧说出来,别把事情闹大。

谁知他快速的从腰间掏出一把手枪呈给平头哥,说:“哥,你要是不信我,现在就把我给崩了吧。”

平头哥让他把枪收起来,叹了一口气,无奈的摇摇头。

他们三人之间可能是拜把子兄弟,所以才老二老三的称呼,红毛做出这种行为想让平头哥相信,他作为大哥自然不能怎么样。

可能平头哥会相信,但我是绝对不信他什么都没做的!

所有人在轮班守夜的时候都没见到有什么异常情况,肯定是排除被野兽袭击的情况的,很凑巧在霍雪前面守夜的人是红毛。

“我都没睡够呢,也困得不行啊,哪还有心思去想那事儿?”红毛再次为自己辩解。

难道还能凭空消失不成?

“先仔细看看再说。”黄宁拉着我走到帐篷的周围,打开手电筒仔细观察周围有没有什么可疑的痕迹。

帐篷完好无损,没有任何口子,甚至缺边缺角都没有。

就算守夜人有疏漏走神的情况,根据现场而言,可以排除是被野兽叼走的情况。

综上所述,找不到任何答案来解释霍雪的神秘消失。

我提出到附近找找看,他们也都同意了。

在夜晚出来捕食猎物的野兽都是占据食物链中上层,异常的凶猛,捕猎的手法可能也是我们闻所未闻。

一个大活人就这么不见了踪影显然不对劲,我猜测可能是有守夜人打了瞌睡,霍雪也就是在这个空档消失的。

原始森林当中的物种要比人们在动物园能够见到的多上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甚至有些只能在百科全书上看到,山里可能也有这物种生存。

我们小心翼翼的到附近丛林当中,试图寻找任何可疑的踪迹,但除了昨晚那只庞然大物将一些枝叶压扁在地上以外,没有找到任何野兽的爪印。

“我滴乖乖,这他妈到底是啥玩意?”看到地上它爬过的踪迹之后,红毛不禁爆粗口。

地上它所爬行过的痕迹长就不说了,宽起来至少有一米半还要多。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她自己溜掉的。”黄宁提出让我们查看一下自己东西少了什么没有。

霍雪自己溜掉?这怎么可能。

她的背包在帐篷里,自己一个人跟着队伍生存下来的几率很大,孤身一人主动脱离队伍,前往原始森林的中心地带?

而且还是个腿脚不便的弱女子。

用脚丫子想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你还别说不可能,眼下只有这种情况能够解释。”

在众人检查过后,并没有发现少了什么。

可眼下除了她自己逃走以外,没有任何强硬的说法能够顶替,可她为什么这么做?

夜晚可是森林当中那些隐藏危险浮出水面的时候,杀机四伏,危险系数要比白天高出两倍。

我提出在原地等待一下,可以去补个觉,我来替他们把风,没人反对,各自打着哈欠回到自己的帐篷里。

可以看出,他们其实对霍雪神秘失踪的事情并不放在心上,在他们眼里霍雪这个腿脚有伤的女人是个彻头彻尾的累赘,巴不得尽早甩开。

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想过,万一下一个人就是自己呢?如果什么原因都不去寻找,不作防备的话,很有可能在我们防御力最弱的空档再消失一个人。

这样不仅仅是对队伍力量的削弱,也会搞的人心惶惶。

到半晌的时候,人已经陆陆续续从帐篷里走出来活动身体舒展筋骨。

“我们走吧还是,不要再等她了,她自己走肯定有原因的,我们别管她。”黄宁跟我说。

我重申了一遍她不可能自己走。

“你是不是傻逼,不是自己走的那肯定早就死翘翘了,还用说吗?”老二也凑热闹,说还是尽快上路为好,拖不得。

“就是,这样一来我们还能靠她那份吃的多撑两三天,带着她也没啥好处不是?还得让你背着。”红毛说我现在是不是特别后悔当时没和他联合行动,“这下可好,人没了,想弄都没机会。”

我瞪了他一眼,平头哥一句话把我们两人快要发生的矛盾扼杀在萌芽之中:“咱们这样吧,投票表决,谁赞成在这里逗留的举手,那个女人我们给她算一票半的默认票,公平吧?”

“同意就举吧。”

话音刚落,我便立即举起自己的右臂,黄宁一票,我一票,霍雪一点五票,就算是他们三票我们也能赢。

可许久黄宁都没有举起他的手臂,只是默默的对我摇了摇头。

“我们四票,你没有不服气吧?”平头哥说我要是没有不服气就少数服从多数,跟着队伍走。

当我想问黄宁的时候,他却告诉我在这里留着等她不可能等出个什么结果,反而会耽误时间,我们的口粮可不多。

在黄宁都站他们那一队之后,我觉得我的想法可能掺有私人情绪在里面,和刚刚说好的一样,少数服从多数,收拾了东西之后开始上路。

他们所想的不就是耽误的时间越久,我们在路上的时间就会变少,丛林当中几小时内可以发生很多事情,头狼更换仅仅需要十几分钟的战斗罢了,还是需要以大局为重。

但在路上我仍然拿匕首在所经过的地方标上X的形状。

这是我所穿长袖上的字母,如果霍雪能够看见,应该会懂是什么意思。

为了避免混摇顺序,标注我们所行走的方向,每隔几个我就会在中间穿一个箭头。

“这么别有用心?你是不是喜欢上那个女人了?”平头哥看见我的举动之后问我。

我可不像是他们似一条人命如草芥,至少走在路上我不忘做点看似有用的行动。

霍雪和我之间根本没有感情可谈,我重申我是已经成过家的男人,不会在外沾花惹草和别人搞暧昧,就算她家里有钱有势想招我去当上门女婿我都不会去的。

这是一条人命,难道他们就对一条人命这么轻视?或许说反正死的又不是也不是他们在意的人,说失踪就失踪了?不管不顾?

虽然不说主顾,也至少要兼顾一下吧,可他们似乎已经把这件事情忘在了脑后,像是根本没发生一样。

我一个人背着两个背包,其中一个就是霍雪的,身体上不觉得重,但心里却觉得这背包仿佛千斤压在我身上一样。

不知道是不是他们故意不想让我留下记号,行军速度的确要比之前提高了不少,每个人的脚步几乎没停过,就连吃喝都不歇息,明明需要两天才能到达二虎庙,直到傍晚的时候就看到一座酷似百兽之王的漆黑色大石。

这石头高约五米,长约四米,宽约两米,猛虎的样子极其逼真,如果有人告知这是大师雕刻的我都相信,但其实是纯天然形成的奇石。

无独有偶,在十几米开外也有一座相同的石头,我没兴趣去看,和他们一起踏进这二虎庙当中。

进庙以后我发现,这是一座规模比凶庙更大,存在年份更加久远的寺庙,在唐朝时期就已经建毕,虽然后来进行过多次翻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就已经无人问津,庙里的和尚也不再打理寺庙,经过岁月的摧残,房屋建筑已经露出了最底层的那层红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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