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3 19:14:49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适用于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

主席团负责人、基层站所负责人, 村( 社区) 党组织( 含党委、总

支、支部) 领导班子成员、村(居) 民委员会成员。

乡镇其他干部、基层站所其他工作人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

党组织(含党委、总支、支部) 领导班子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

责人, 村民小组负责人, 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二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并报中央纪委、监察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建村〔2011 〕215 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直辖市建委( 农委), 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建设局:

今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基层干部廉

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试行)》( 中办发〔2011〕21号, 以下简称

《规定》)。根据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监察部、民政部《关于学

习宣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试行)〉的通

知》(中纪发〔2011〕31号) 要求, 为保障村镇建设工作健康有序推

进, 现就村镇建设中贯彻落实《规定》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规定》的重要意义

《规定》明确了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在廉洁履行

职责方面的“19 个不准” 以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

员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的“22 个不准”。《规定》的颁布实施, 是加

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完善农村基层干部履行职责行为规范, 促进农

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 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

设的重要保障, 对于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与监

督, 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 推

动农村科学发展, 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

础的高度, 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性, 切实按照中央的要

求, 统一思想, 增强紧迫感, 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 扎实抓好《规

定》的贯彻落实。

二、突出重点, 推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村镇建设管理职责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规定》的各项要求, 结合当地实际,

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村镇规划、农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村庄整治、

建筑工程项目等方面管理职责的具体程序, 建立和完善村镇建设各项管理

制度及监督制约机制。要严格对照《规定》要求, 认真查找本地区当前农

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村镇建设管理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制定有针对

性的政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

的利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各地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

全住房要求, 严格执行中央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 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 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

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 审核、县级审批。建立健全公

示制度, 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确保每个环节都公开、透明。要建立农户档案信息公开制度, 依托全国农

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逐步将享受各级政府补助的农户档案

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杜绝

农村基层干部违反规定, 滥用职权, 以权谋私, 搞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二) 严格村镇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

各地要按照村镇规划编制的有关规定, 科学编制规划, 充分听取农

民意见和建议。及时公开经批准的村镇规划和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及程

序, 严格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严禁农村基层干部滥用职权, 违反规划

或规定程序擅自审批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坚决查处农村基层干部

和群众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三) 规范农民建房管理, 维护农民建房权益

各地要切实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服务与管理, 认真落实《规定》各项要

求, 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建房权益不受侵害。要按照公开、透明的原

则, 规范农民建房标准与审批程序, 提高办事效率, 严禁各种乱收费和搭

车收费。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公开举报和投诉渠道, 接受广大农民

和社会监督, 解答农民建房中遇到的疑问, 及时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四) 规范村庄整治, 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各地要按照村庄整治政策要求, 坚持以让农民得到实惠作为出发

点和落脚点, 整治什么、怎么整治等问题由农民自主决定, 防止基层

干部包办代替。严禁以村庄整治为名, 脱离农村生产需要和农民生活

习惯撤并农村居民点, 搞不切实际的广场、公园等形象工程; 严禁大

拆大建、强拆强建, 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

族风貌的破坏。加强和规范村庄整治财物管理, 及时公开各级政府补

助资金、物资及农户投入的使用账目。

(五) 严格规范村镇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村镇规划区内凡按照招投标法和建筑法规定, 应实行招标发包的

村镇建筑工程, 必须依法通过招标确定承包单位, 严禁农村基层干部

滥用权力限定招标范围或指定承包商。承担村镇规划区内建筑工程施

工任务的单位, 必须依法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证书, 并按照规定的经

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等中央专项资金

支持的项目, 要严格按照中央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请和使用专项资

金,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绩效审计。严禁农村基层干部以虚报冒领等手

段套取、截留、挪用项目补助资金。

三、加强组织领导, 保证《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贯彻落实《规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

工作日程, 明确责任, 制定工作方案, 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督促检查。要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主动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定》

的宣传贯彻工作。要加强对贯彻落实《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及时纠正

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 确保《规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 年12 月26 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

2013 年6 月20 日通过)

总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 是中

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 以马克思列宁

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

观为行动指南, 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与时俱进, 求真务实, 团结全

国各族青年, 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

国家, 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壮大, 始终站在革

命斗争的前列, 有着光荣的历史。在建立新中国, 确立和巩固社会主

义制度, 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

突击队作用, 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党的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来, 共青团根据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 紧密围绕改革开

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工作, 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

贡献, 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伟大旗帜, 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 用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青年,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 造

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 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

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 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

才, 团结带领广大青年, 自力更生, 艰苦创业, 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经

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为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

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对青年的教育和引

导, 组织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 爱国

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社会主义道德教育, 近代史、

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 民主和法制教育, 增强青年的民族自尊、自

信和自强精神, 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对团员还必须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

育。努力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

的一切文明成果, 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 不断提

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

作用, 充分调动和发挥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组织青年参加改革开

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 促进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

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

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 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 诚实劳动,

勇于创新, 为发展社会生产力, 增强综合国力,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建功立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积

极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 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

青年的具体利益, 围绕党的中心任务, 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

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切实为青年服务, 向党和政府反映青

年的意见和要求, 开展社会监督, 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

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举爱国主义旗帜, 坚决维护和发展全国各

族青年之间的团结友爱, 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青年同胞、澳门特别

行政区青年同胞、台湾青年同胞和海外青年侨胞的团结, 按照" 一国

两制" 的方针, 共同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祖国统一大业的

完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 坚持和平友好、

独立自主、相互学习、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基础上, 积极发展同世

界各国青年组织的交往和友好关系, 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维护

世界和平, 促进人类进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完成现阶段的基本任务, 必须以改革创新

精神全面推进团的建设, 不断提高团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要发扬优良

传统和作风, 生动活泼、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把共青团建设成为

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团的建设必须贯彻以下基本要求:

(一)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全团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 团的各

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必须把坚持改革开放

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 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

面贯彻。

(二) 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

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

(三) 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教育、引导青年坚定正确的

政治方向, 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广泛团结青年, 与青年保持密切的

联系。(

四) 坚持把竭诚服务青年作为团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更好地吸引和凝聚青年。

(五) 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

要充分发扬民主, 尊重团员主体地位, 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

实行正确的集中, 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 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

彻执行。

(六) 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基

础。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 发扬务实、求实的作风,

深入基层, 服务基层, 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

团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 同时受团的上级组

织领导。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适用于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

主席团负责人、基层站所负责人, 村( 社区) 党组织( 含党委、总

支、支部) 领导班子成员、村(居) 民委员会成员。

乡镇其他干部、基层站所其他工作人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

党组织(含党委、总支、支部) 领导班子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

责人, 村民小组负责人, 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二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并报中央纪委、监察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建村〔2011 〕215 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直辖市建委( 农委), 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建设局:

今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基层干部廉

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试行)》( 中办发〔2011〕21号, 以下简称

《规定》)。根据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监察部、民政部《关于学

习宣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试行)〉的通

知》(中纪发〔2011〕31号) 要求, 为保障村镇建设工作健康有序推

进, 现就村镇建设中贯彻落实《规定》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规定》的重要意义

《规定》明确了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在廉洁履行

职责方面的“19 个不准” 以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

员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的“22 个不准”。《规定》的颁布实施, 是加

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完善农村基层干部履行职责行为规范, 促进农

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 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

设的重要保障, 对于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与监

督, 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 推

动农村科学发展, 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

础的高度, 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性, 切实按照中央的要

求, 统一思想, 增强紧迫感, 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 扎实抓好《规

定》的贯彻落实。

二、突出重点, 推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村镇建设管理职责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规定》的各项要求, 结合当地实际,

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村镇规划、农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村庄整治、

建筑工程项目等方面管理职责的具体程序, 建立和完善村镇建设各项管理

制度及监督制约机制。要严格对照《规定》要求, 认真查找本地区当前农

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村镇建设管理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制定有针对

性的政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

的利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各地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

全住房要求, 严格执行中央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 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 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

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 审核、县级审批。建立健全公

示制度, 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确保每个环节都公开、透明。要建立农户档案信息公开制度, 依托全国农

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逐步将享受各级政府补助的农户档案

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杜绝

农村基层干部违反规定, 滥用职权, 以权谋私, 搞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二) 严格村镇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

各地要按照村镇规划编制的有关规定, 科学编制规划, 充分听取农

民意见和建议。及时公开经批准的村镇规划和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及程

序, 严格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严禁农村基层干部滥用职权, 违反规划

或规定程序擅自审批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坚决查处农村基层干部

和群众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三) 规范农民建房管理, 维护农民建房权益

各地要切实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服务与管理, 认真落实《规定》各项要

求, 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建房权益不受侵害。要按照公开、透明的原

则, 规范农民建房标准与审批程序, 提高办事效率, 严禁各种乱收费和搭

车收费。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公开举报和投诉渠道, 接受广大农民

和社会监督, 解答农民建房中遇到的疑问, 及时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四) 规范村庄整治, 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各地要按照村庄整治政策要求, 坚持以让农民得到实惠作为出发

点和落脚点, 整治什么、怎么整治等问题由农民自主决定, 防止基层

干部包办代替。严禁以村庄整治为名, 脱离农村生产需要和农民生活

习惯撤并农村居民点, 搞不切实际的广场、公园等形象工程; 严禁大

拆大建、强拆强建, 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

族风貌的破坏。加强和规范村庄整治财物管理, 及时公开各级政府补

助资金、物资及农户投入的使用账目。

(五) 严格规范村镇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村镇规划区内凡按照招投标法和建筑法规定, 应实行招标发包的

村镇建筑工程, 必须依法通过招标确定承包单位, 严禁农村基层干部

滥用权力限定招标范围或指定承包商。承担村镇规划区内建筑工程施

工任务的单位, 必须依法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证书, 并按照规定的经

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等中央专项资金

支持的项目, 要严格按照中央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请和使用专项资

金,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绩效审计。严禁农村基层干部以虚报冒领等手

段套取、截留、挪用项目补助资金。

三、加强组织领导, 保证《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贯彻落实《规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

工作日程, 明确责任, 制定工作方案, 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督促检查。要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主动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定》

的宣传贯彻工作。要加强对贯彻落实《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及时纠正

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 确保《规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 年12 月26 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

2013 年6 月20 日通过)

总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 是中

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 以马克思列宁

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

观为行动指南, 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与时俱进, 求真务实, 团结全

国各族青年, 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

国家, 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壮大, 始终站在革

命斗争的前列, 有着光荣的历史。在建立新中国, 确立和巩固社会主

义制度, 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

突击队作用, 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党的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来, 共青团根据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 紧密围绕改革开

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工作, 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

贡献, 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伟大旗帜, 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 用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青年,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 造

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 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

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 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

才, 团结带领广大青年, 自力更生, 艰苦创业, 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经

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为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

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对青年的教育和引

导, 组织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 爱国

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社会主义道德教育, 近代史、

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 民主和法制教育, 增强青年的民族自尊、自

信和自强精神, 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对团员还必须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

育。努力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

的一切文明成果, 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 不断提

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

作用, 充分调动和发挥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组织青年参加改革开

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 促进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

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

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 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 诚实劳动,

勇于创新, 为发展社会生产力, 增强综合国力,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建功立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积

极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 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

青年的具体利益, 围绕党的中心任务, 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

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切实为青年服务, 向党和政府反映青

年的意见和要求, 开展社会监督, 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

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举爱国主义旗帜, 坚决维护和发展全国各

族青年之间的团结友爱, 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青年同胞、澳门特别

行政区青年同胞、台湾青年同胞和海外青年侨胞的团结, 按照" 一国

两制" 的方针, 共同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祖国统一大业的

完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 坚持和平友好、

独立自主、相互学习、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基础上, 积极发展同世

界各国青年组织的交往和友好关系, 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维护

世界和平, 促进人类进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完成现阶段的基本任务, 必须以改革创新

精神全面推进团的建设, 不断提高团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要发扬优良

传统和作风, 生动活泼、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把共青团建设成为

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团的建设必须贯彻以下基本要求:

(一)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全团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 团的各

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必须把坚持改革开放

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 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

面贯彻。

(二) 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

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

(三) 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教育、引导青年坚定正确的

政治方向, 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广泛团结青年, 与青年保持密切的

联系。(

四) 坚持把竭诚服务青年作为团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更好地吸引和凝聚青年。

(五) 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

要充分发扬民主, 尊重团员主体地位, 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

实行正确的集中, 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 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

彻执行。

(六) 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基

础。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 发扬务实、求实的作风,

深入基层, 服务基层, 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

团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 同时受团的上级组

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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