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残疾人集中的企业
事业单位, 建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
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开发区,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 残疾人
联合会同意、本单位批准, 可建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联合会。
第二十三条基层组织的任务是: 代表残疾人利益, 反映残疾人
需求, 维护残疾人权益, 开展有益活动, 为残疾人办实事。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残疾人集中的企业
事业单位, 建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
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开发区,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 残疾人
联合会同意、本单位批准, 可建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联合会。
第二十三条基层组织的任务是: 代表残疾人利益, 反映残疾人
需求, 维护残疾人权益, 开展有益活动, 为残疾人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