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4 16:46:51

●深发展股价在放开之后暴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位掌门人王健和禹国刚就不知所措了。

●刚刚脱离生命危险的王健,每周悄悄溜出医院两次,到证券交易所巡视,望着跌势难止的股市,他绝望地思索着。

●禹国刚心里何尝不焦虑如焚,他一边跑医院看王健,一边跑政府找市领导。

● 化解风险

交易所打击黑市交易

1991年11月18日,深圳股市开盘后大户恐慌性抛售,出现自“股灾”结束后少见的狂泻,虽然深交所以技术处理进行托市,但收市时仍较上一交易日下跌32�7点。

大户夺路奔逃的原因,是从深圳交易所传出停止专户电话委托交易的消息,当时深圳约有200多个专户分别在5家证券部试办了3个月的电话委托大宗交易。

那时各证券公司还没有什么大户室、中户室,电话委托也刚刚开通,限量“供应”,必须10万元以上才能申请,这就成为大户跑道顺畅的便利条件。

实际上,此次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专户交易,纯粹是技术上的原因,为了把股票从分散管理过渡到集中管理。

这无疑透露出这样一个信息:

深圳股票的无纸化交易马上就要实施了。

果然,1991年12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发布《股票集中托管方案实施细则》,并以宝安股票为试点,开始实行股票全面集中托管运行。

到1992年3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进行全面托管,真正实现了无纸化交易。

随着无纸化交易的实现,中国股市股票像钞票一样从口袋里掏进掏出的时代结束了。

在股票可以摆地摊的时代,到底谁笑到了最后,只有股民们才知道。

而1992年3月19日以后入市的股民再也看不到股票是什么样子了。中国股票的黑市交易,在这一天真正画上了句号。

交易所参与救市行动

1991年8月,深圳股市自1990年12月开市以后,连续下跌达9个月之久,总市值损失达七八亿元之多。

广大中小投资者大多在1990年10月股价高峰期入市。例如,某退休工人,倾其所有,于上年10月以每股250元购进深金田股票,此时,经拆细后仅值每股6�00元,相当于未拆细以前的每股60元,那情形简直是欲哭无泪。

同样的厄运也降临到深圳市龙头股深发展的广大持股人身上。深发展于7月30日拆细为每股29�54元,8月17日复盘,突然掉至每股10元。

市场一片恐慌,股市崩盘的危险迫在眉睫。

习惯于计划经济下过日子,却远未适应市场经济风险的投资人期待着政府。

没有一个国家的股市在产生疯狂暴跌时,政府会袖手旁观的,尤其是新兴的尚未成熟的股市,只是干预的方式各不相同而已。

比如1929年10月24日,美国华尔街的“黑色星期四”,1200多家美国著名企业的股价大幅跳水,于是美国国会出台了“涨跌停板制度”。政府既然遏制了无理性的狂涨,对无理性的狂跌岂能坐视不管?

此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正式开业,上市公司6家,上市股票5亿多元。股民们会想,从股票市场建立以来,政府征收股票印花税及个人红利所得税超过1000万元,难道政府收了钱却在如此危难之机袖手旁观吗?

实际上当时深圳证券管理层与股民一样缺乏经验,与股民一样感到绝望,股票与股市对于管理层来说同样是新鲜事物。深发展股价在放开之后暴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位掌门人王健和禹国刚就不知所措了。

直到1991年4月22日,5只股票0成交,才使他们把救市提上市政府的议事日程。

1991年7月10日,深交所召开救市会议。望着企业家们个个面露难色,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王健由于心情过度沉重和焦灼,竟与在证券营业厅望着深发展股价狂泻晕死过去的股民一样,猝然昏厥过去,被救护车拉走。绝望令他大面积心肌梗塞,生命垂危。

病房静悄悄,股市静悄悄,仿佛股市与王健一样,都在静寂中与死神搏斗着。主管金融的副市长张鸿义3次到医院探望,市委书记李灏也到病房探望。经过整整10天的抢救,王健在医生的帮助下终于告别了死神。

然而股市呢?股市能战胜死神吗?股市靠谁来帮助战胜死神呢?刚刚脱离生命危险的王健,每周悄悄溜出医院两次,到证券交易所巡视,望着跌势难止的股市,他绝望地思索着。

一年半以前,即1990年初,王健和副手禹国刚几乎跑断了腿,磨破了嘴皮来筹备深圳证券交易所。终于熬到了交易所开张,面对的却是股价的一路狂泻。

为了救市,禹国刚还两次到电台进行安民演说,对市场上散布的政策利空进行澄清,还马不停蹄地找市长、投资公司、上市公司商讨救市良方,然而无济于事。难道深圳的股市就此完结了吗?

想着想着,王健意识到救市刻不容缓,否则深圳股市将面临灭顶。在病榻上,王健焦灼万分地对禹国刚说:“应该把问题的严重性告诉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救市刻不容缓……”

禹国刚心里何尝不焦虑如焚,他一边跑医院看王健,一边跑政府找市领导。

那天他从医院出来,连夜驱车直奔各位市领导的家中,一家家地跑,一遍遍地说明形势的严重性,一位位地请求。用行政手段救市好像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有些领导是有顾虑的。

“但深市是个才10个月大的婴儿,没有很强的免疫力,必须用一下特效药。”禹国刚急切地说。他的诚恳终于感动了市委领导,得到了“全权处理救市事宜”的“上方宝剑”。

1991年8月19日,深圳市政府面对严峻的局面,不得不召开各企业负责人会议商议如何救市,会议没有取得成果。

8月21日、23日、25日,市政府又连续三次组织企业家召开救市会议,可一提到出资问题,企业家们就一声不吭了,仿佛都有难言之隐。此时,企业家们与股民一样,谈“股”色变,所以他们怕自己拿出的资金打了水漂。

1991年9月2日,救市会议第五次召开,这次深圳市长郑良玉亲自出马,在强调了救市的急迫性之后,郑良玉说:

希望大家能积极入市,我们现在股价已跌到了这么低,大家买回去多便宜!你们买了,从长远的观点看,你们的利益是不会亏的。如果大家出力救市,不仅将来股价回升时有利可图,而且也能获救市有功之名,可谓是名利双收。

会上深发展的副董事长谢强有些激动,他问:“回购自己的股票算不算犯法?如果不算,深发展能买多少?”言下之意,你们这些机构买深发展股票会让你们吃亏?

谢强作为深市龙头股的代理人,先是8月的扩股招来一片骂声,居然有人指名道姓让他下台滚蛋;艰难的扩股完成后,第一天摘牌竟落到10元,奋力挣扎后,也才勉强保住13元。他知道,如果要救市,深发展必须勇当第一。

会后,谢强找到深交所副总经理禹国刚,讨教救市方略。

禹国刚为他谋拟了一石三鸟之计:首先,发展如挺身救市,将成为稳定深市的第一功臣,并为市领导解决了难题;其次,前一段发展银行为了获取经济效益而放弃了大量公股,若能趁此机会捡回来,既能保住公股的优势,又能分股市之忧,两全其美;第三,发展银行以这么便宜的价格吃进股票,就是坐吃利息,也比信贷的利益可观,况且,股价在发展银行,派息分红也在发展银行,不用像搞信贷那样又要考虑贷款抵押,又要考虑企业的偿贷能力,风险小得多。

于是,深发展决定挺身救市

深圳市政府也迅速做出决定:筹集两亿元资金救市。

9月7日资金到位,由禹国刚、金明和仍在住院的王健指挥救市。

现在我们难以知道当时动员了哪些机构入市托盘,才使得这次救市成功,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托盘资金掮住了龙头股深发展的下跌。

1991年9月7日,深圳指数跌到历史低点47点,当日深发展13�70元开盘后,竟一反常态地开出一根很小的阳线,收于13�85元。

9月9日,深发展再次低开于13�70元,卖盘挂出5000手,很快被刮尽,再挂出5000手,又被蚕食干净。多空双方对峙拉锯,彼此分厘必争,最终多方小胜,顽强收于13�90元,又出一根小阳线。

9月10日,还是低开于13�70元,抛盘毫不相让地仍以5000手、5000手地涌出,可收盘时却以13�95元再次放红。

11日、12日、13日,深发展在13�70元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坚实,其股价如同万绿丛中一点红,雷打不动地拉出小阳线,在1991年国庆节前夕,站上了14�50元。

深发展如同空方心脏里崛起的一块多方阵地,股价似阵地上高高飘扬的一面红旗,细心的股民发现深发展股价总是有买盘在承接着,该股的抛盘日渐稀少,被逐步吸干了,其股价犹如定海神针,跟着深发展止跌的是股民心目中的“小龙头”金田。

到月末,深市居然没有下降,反而涨升了0�8856点,别小看这不足1点的小小数字,它是反转信号,“不信东风唤不回”。

深市股民可以安稳地在国庆之夜睡一觉了。

10月3日,是国庆节后第一个交易日,深发展开始拉升,从14�65元拉至15�75元,终于站到了配股价之上,涨幅达7�877%。

在龙头股的示范作用下,其余几只股票也纷纷从谷底反弹,金田从6�40元涨至6�90元;万科从4�70元上升至4�95元;安达从3�95元涨至4�25元;上市不久的宝安从3�55元升至3�75元,

只有分配方案未实施而没有放开股价的原野,报收于跌势,收于跌停板6�28元。

收盘时股票平均升幅达6�685%,深圳指数拉出了第一根阳线,这给股民带来了很大的喜悦。

在几天稍做整理后,买盘再度猛然发力,风卷残云般地扫荡卖盘,股价平均再涨15%,拉出第二根光头大阳线。金田与深发展一起充当领头羊,冲在最前面,紧接着第三根长阳犹如井喷,涨幅高达21%。到10月7日,深发展涨幅为55�66%;金田涨幅为107�14%;万科涨幅为73�47%;安达为70�73%;上市不久的宝安为62�16%;股价平均升幅达53�19%。到10月10日,深发展已在26元了,股价翻番。

在国庆节前后的两个星期内,深圳指数已经翻番,终于突破了100点大关,深圳告别了长达11个月的暴跌行情,走出了“股灾”的阴影,救市成功了。

此次救市,历时20多天,最终获得成功。以2亿救市资金对50亿总市值,实际耗资1�7亿元。

这就是一次成功的“政策救市”实例。事情揭开后,至少,当时的深市股民是心存感激的。

不过自此以后,王健就淡出股市了,他的心脏显然不适合这份工作。

1993年7月,夏斌接替王健,任深交所总经理。

中国股市爆发第一案

1992年4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发布公告,公告称:

从即日起由原野公司的各债权人派出人员,帮助该公司检查财务,并落实企业利润及归还贷款计划。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还冻结了原野的所有财产,并对原野的两名当事人依法进行调查。

原野公司对此不服,随后依据行政诉讼法对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市工商局进行起诉。

深圳市原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7月,当时的注册资金为150万元,其中国有股占60%,港资占20%。公司法人代表彭建东与另一名股东分别出资15万元,各占10%的股权。

1988年获准转为中外合资股份制企业,到1989年3月,公司股权已经过6次转换,股东只剩下两个,一个是隶属于深圳市工业办公室的新业服装公司,占5%股权,另一个是占95%股权的是香港润涛公司。

润涛公司是彭建东的舅舅控制的公司。彭建东通过6次转换股东的游戏,把其他的股东一个个转了出去,此时刚出监狱的他摇身一变,成了香港润涛公司的董事长。

5个月后,新业公司也退出了原野,原野实质已成为香港润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990年向社会发行股票时,这家公司正式更名为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性质完全是香港的公司,却能在内地上市,并且在招股说明书中,还让人找不到作为原野董事长和法人代表彭建东的名字。

彭建东的造假行为,竟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这就说明,在股份制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漏洞。

在彭建东控制原野以后,原野公司迅速壮大,创办不到两年,1989年利润达到了28�7万美元。30岁出头的彭建东为此拥有了自己的投资财团,并控制了原野50�7%的股权,在他眼里原野只不过是自己过上豪华生活的一棵摇钱树。

成功后的彭建东1989年在澳大利亚悉尼市郊的富人区有了自己价值200万美元的别墅。住在这幢可以看清悉尼港全貌和悉尼歌剧院的别墅中的彭建东与28岁的妻子,拥有豪华车队,享受着奢侈的生活,真正成了深圳的暴发户。

同年原野公司还在澳大利亚买了一个价值170万美元的牧场,然而这家牧场到1990年底给原野公司带来的却是39�67万美元的损失。

1990年2月原野发行股票。成为股份公司以后,其业务从纺织扩大到贸易和房产,公司的确赢利丰厚,当年获利640万美元,净资产增加了138%,到1991年达到5�52亿。

到1991年12月31日,原野1991年入账的税后利润更达到4550万元,与1990年相比又增长了36�7%,资产报酬率达8�2%。股价为之也一度翻番,

1990年5月21至28日,原野的股价在一周内从14元上涨至28元。

但是彭建东根本不愿意把原野的利润回报给股东,他想的是如何把这些利润据为己有。股东们没拿到一分红利,而加入了澳大利亚籍的原野当家人却在1990年出4400万港元在华人首富李嘉诚的旁边,买了一栋日式花园别墅。

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彭建东当然也不能缺少劳斯莱斯豪华轿车和大群的仆人。

狐狸尾巴终究是要露出来的,原野上市后不久,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和有关机构在就觉察到这家上市公司存在问题,并于1990年底对其账目进行了突击审计,发现了原野公司管理混乱、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

为了查清问题,人民银行深圳分行阻止了原野公司的分红和增发新股的各种企图。润涛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士竟宣称这种调查为官方骚扰,对外发表煽动性言论说国有企业想成为原野股东。

但事实总要还归本相,4月6日至11日,深圳市工商局派出检查组对原野公司的财务部进行检查。在深入的调查中发现,原野公司下属的原野物业有限公司有违法经营的问题。

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发表了《公告》,披露了原野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原野公司的所谓大股东香港润涛实业有限公司,未经政府批准,非法取代原野公司某发起人的股东地位。香港润涛公司利用其非法窃取的控股地位,操纵原野公司,无视我国外汇管理规定,将折合一亿多元人民币的原野公司外汇资金转至香港润涛公司及其海外关联公司。为此,1992年7月7日原野股票停牌。

1992年10月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但被告不是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及市工商局,而是原野公司,因为200万元人民币和300万美元贷款逾期。

1992年10月12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这次是农业银行宝安分行诉原野公司和润涛公司500万美元逾期贷款及抵押不实。

在法律面前,原野阻挠调查的“防线”彻底崩溃了。

本来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其运作及管理部门的相应处理都应当充分曝光,但在原野事件中,传媒却保持了一种置若罔闻的态度。

1991年全年对原野审查,公众丝毫不知;当年8月对原野问题处理的会议纪要,公众也被隐瞒了;股权结构调整的一系列会谈,也没有对社会公开。新闻媒体似乎对此早已商量好了,对此不发一言。

直到1992年4月7日公告之前,深圳一家刊物发出《原野老股东的期待》一文,成为最早传达原野股民心声的文字。

对于一直蒙在鼓里的社会股东来说,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发布的公告简直如同晴天霹雳。消息相对滞后的上海原野股民,直到1992年5月4日,才从《上海证券报》的报道中了解到此事的。

据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负责人说,原野问题由来已久。1991年3月,审计部门在审计原野分红派息时提交存在股金投入不实、利润不实和资金外流等问题。然而从发现问题到消息的发布时间间隔竟然长达一年多,这对原野的股东来说,显然有着强烈的受蒙骗的感觉。

1991年3月10日,原野公司董事会发布了1990年度财务报告,报告称1990年税前利润为人民币3199万元,比1989年增长29倍之巨。

董事会建议,以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63�9%作为红利发放给股东,采用红股方式派付股息,即每10股送2股红股,不派发现金股息。根据原股数量,红股总数为1800万股。

3月24日,原野召开在股东大会时又确定,除10股送2股外,另10股配售5股,每股配股价由董事会提出的4元修改为3�5元,这样原野将在1991年新增股本5400万股。

在这个特别的年度报告之下,刚才还对原野产生困惑的股东突然又看到了一个即将落下的硕大果实。

满以为分红扩股及放开股价在望,却没想到是一场空欢喜。实际上,直到1992年市场上各种传闻才真正表明原野公司的问题所在,有关方面正积极地进行协商,以求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

从加强政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和管理来说,政府要求调整公司股权结构,适当增加公股比例是必要的、合理的,也是从保护广大小股东利益出发,但对于小股东来说,无疑是长期陪着他们受罪。

双方都表示要保护中小股民的利益,但一方认为放开股价、分红派息才是“保护”,而另一方则认为停牌、调查处理后才能“保护”,差距如此明显。在双方这种“保护”下,股民们真如原野上的小草一样,任凭千军万马践踏。

小李提起1992猴年,就摇头感叹,那年他已经33岁,也是他自认为最倒霉的一年。

小李上世纪80年代初从井冈山来深圳打工,靠勤劳的双手和抠门般的节俭,10年来攒下了5万元。

5万元在他的家乡是个大数字,在家乡他有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他本打算用这笔钱回老家把姑娘娶过来,过上安稳日子。此时,深圳突然掀起了中国第一轮抢股狂潮。

1990年春天,深圳原野公司打出“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籽”的广告,正是在如此诱人的招股广告下,小李情不自禁地加入了通宵排队抢购原野股票的队伍,最终如愿以偿地把5万元全部换成了原野股票。

当时他还在给未婚妻的信里得意地说。“我们的婚事缓一缓,我就要发大财了,等发了大财,我们就到大城市去安家。”

为了等待“秋收万粒子”,小李就留在深圳继续打工。等到第二年的春天,原野公司发布了1990年度财务报告,税前利润为人民币3199万元,比1989年增长29倍,公司准备把可分配利润的63�9%作为红利发放给股东,即每10股送2股红股,另外10股配售5股,每股配股价3�5元。

这个硕大的“秋收果实”进一步打开了小李的想象空间,使他看到自己的5万元将呈几何级数增长。为了实现配股,他到处借钱,同乡打工仔没钱借给他,他咬一咬牙,居然去借高利贷。

但这颗硕果没有落下来。按当时深交所的规定,分红后可以摘掉每天0�5%的涨跌幅“帽子”。看着别的股票分红后摘掉涨跌幅限制,股价一路上行,而原野却只能在八、九元之间徘徊,成为深圳当时股价最低的股票,原野的分红配股也是只问雷声不见雨,小李心里开始发毛了。

渐渐地小李有点绝望了,不知道把高利贷借来的钱是还掉还是留着,因为他打工赚的钱,付利息已不堪重负。

正当他准备还掉借款时,忽然传来消息说,香港50家最大的上市公司之一,香港新贻集团在港合并了原野的大股东香港润涛公司。持有原野股票52�3%的香港润涛公司在6月19日宣布与香港新贻公司合并改建为新集团公司,组建后的公司资产达40亿,跻身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前50名。

据称这次收购合并,新贻公司按国际惯例和香港上市公司会计准则,由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原野进行了长达数月的财务审核,决定以每股23元港币收购润涛公司原野股权,收购总值为11�37亿港元。

消息很复杂,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小李来说,有些云里雾里,不过有一点他搞明白了,一家香港公司用每股23港元的价格买了原野股票。人家愿意用每股23港元买原野,那肯定是个好东西,如此一想,他留下了借款,准备着配股。

等呀等,等到了1992那个令小李终身难忘的猴年。很少买报的小李买了一份报纸,翻看原野的利润,看到原野财务报告上说,1991年的利润是4150万元,他放心了,虽说没1990年增长得快,可毕竟增长了近三成。春天过去了,眼看又到了秋天,这时有人告诉他,原野出问题了。那人塞给他一张5月4日的《上海证券报》,上面有原野的报道:据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负责人说,1991年3月,审计部门在审计原野分红派息时提出存在股金投入不实、利润不实和资金外流等问题。

1992年4月7日,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宣布由原野公司的各债权人派出人员,检查原野财务,落实企业利润和归还贷款计划。报道中还提到,有关部门已冻结了原野账户。小李看后顿时觉得情况不妙,他10年的血汗钱出问题了。

6月20日,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对原野公司财务检查后公布,原野公司严重违法,香港润涛公司将折合一亿多元人民币的原野公司外汇转至润涛公司及其海外的关联公司之下,并有折合两亿多人民币的银行贷款逾期未还。小李和所有苦苦等待的原野股民一样,惊魂未定,还没搞明白怎么回事,原野股票就消失了。

7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原野股票交易。原野从1990年3月上市,交易两年零四个月,从未分红派息和增资扩股,就从股票显示屏上消失了,消失前的收盘价是9�5元。长期等待的小李在退市前哪里会意识到抛掉,就这样,等待分红转变成了等待重新挂牌。

1992年的猴年,美好的希望变成了噩梦,发财的希望变成了保住血汗钱的希望。原野在清理贷款,小李也在清理他的高利贷,还掉本金还欠人家利息1000多元。

充满委屈的微弱呼声,时时在大战间隙中传出,但随即被淹没在又一个回合的攻守战中。

1992年9月,一份手写复印的“请愿书”送到市政府领导手中,“请愿书”写道:

两年多来,我们的投资如石沉大海,未得到任何回报,原野公司的经营现状、发展前景以及存在问题、造成问题的原因,我们一无所知,我们感到被欺侮、被愚弄,被人作为赌注的筹码抛来抛去。

这份请愿书还提醒政府:

股东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群体,而不是一个具有严密组织的整体,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解决原野问题,必然会引起矛盾激化,引起盲目、愚蠢的冲动行为。为防止‘8・10’事件重演,请政府加速原野问题的解决。

确实,原野老股东两年多没有任何回报,而新股东中,有贷款购入原野股票的,没来得及撤出的;有听信很快获解决传闻在停牌前抢进的,一套就达半年,甚至还有在停牌以后黑市上吃进的和转让的,这些因原野问题埋下的种种祸根,都将在日后冒出来,成为原野及社会上不安定的隐患。

11月下旬,深圳市各证券网点开始出现一张署名“部分原野股东”的通知:

请持有原野股票1000股以上的股东在11月28日上午齐集荔枝公园,开始有组织地参与原野问题解决,商讨“为维护我们股东合法权益,敦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解决原野公司问题”等事项。

28日星期天,深圳所有公安干警被通知:

不得放假请假。

这一天,深圳湾网球场上的中日网球名人邀请赛,张鸿义副市长为应付特殊情况未能上场,而失去了某种气氛。

28日上午,荔枝公园门口聚集了数百人,尽管在警察干预下,这次集会行动被解散。但是,股东开始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越来越清醒,这也是事实。

28日下午,人民银行特区分行王喜义行长对记者发表讲话:“原野不会破产,请股民放心,待法院判决后,原野还会有发展,我们将依法保护原野股民的合法权益。”

法庭于12月底做出一审判决后,股民们的心不是越来越踏实,而是越来越忐忑。一有风吹草动,原野股民们就惶惶不可终日。

1993年1月8日,《深圳特区报》等传媒上突然刊出“紧急通知”,要求于次日在深圳市体育馆召开原野临时股东大会。组织者称,在法院判决很快就要生效的时候,原野公司出现了财务被破坏、资金流失的现象,严重危害了公司的利益,引起了广大股东的不满。

在董事会已无法正常行使职权的情况下,为维护原野公司的财产安全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尽快摆脱困境,恢复正常营运,由部分股东倡议并经有关方面批准,依照《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有关条例规定,原野公司股东们自发地召开原野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投资者》杂志社的一名记者冒充某女士的老公,混进这一场原野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探查情况。

他本人不是原野的股东,但是作为股份制的业余研究者,他对原野公司的现状和公司的每一次重大活动都极感兴趣。

1993年1月8日晚,他看到《深圳特区报》头版上关于召集原野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后,于是,他在第二天中午匆匆赶到市体育馆登记处门口,却见满是公安警察,看来没有股票和股东代码卡是没法进门了。

后来,在一位朋友的提醒下,他准备找一位登记完了的股东借一份代码卡重填一次。

此时,恰巧一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他灵机一动就迎了上去,向他说明了自己的想法。

这名男子瞟了一眼台阶上的警察说:“今天这是干什么哪?行,我正好有两张卡。”

他递给这名记者一张他太太陆女士的代码卡,9500股和身份证,他姓俞。

填了名,领了选票要进门,有警察要检查,这名笑着低声地对俞先生说:“对不起,我就说是你太太的老公了。”

“没啥。”俞先生不介意地一笑。

恰好陆女士的年龄与记者相当,通过这种方式,也没要什么股东委托书。这名记者顺利地过了两关,在过第三关时,他碰到了一位更细心的公安,反复审视了陆女士的身份证后,问到:“你的身份证呢?”他交验了身份证之后,才得以进入会场。

进场之后,记者看到股东们都在公安的示意下集中坐在西边看台上,另三面看台空置,对面是大会的主席台,台上坐有8名代表。

在会场的四面,布置有200名左右的公安人员,警察不断地与拍照和摄像的记者交涉,会场气氛显得异常严肃而紧张。

会议就要开始时,陆陆续续有1000多名股东到会,14时20分,会议开始。主持人一一介绍了主席台上将进入重整小组的几位先生的身份,这时大家才知道这8位是:原野公司原副董事长许季才;原野原总裁钱振湘;股民代表王洪星等两位;上海两家证券公司和深圳某公司的各一位代表;深圳国际商务律师事务所崔玉祥等两位律师。

介绍完毕,随即进入大会议程。主持人宣布的大会8项议程,副董事长许季才作大会发言;股民代表王洪星介绍原野公司现状;另一股民代表宣读股东联名请求书;许季才作关于成立原野公司重组小组的议案;律师介绍有关公司重整的法律规定;股东投票表决重组议案;宣布表决结果。

根据律师介绍,原野公司的停牌和此次重整在广东乃至全国股份制企业中尚属首例,在广东及深圳的股份制理论和实务中没有这项规定。但根据《广东省经济特区涉外公司条例》第四章中的有关规定,原野公司为合资公司,可适用此项条款进行清查重组,以摆脱困难,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这次大会将就重组议案进行表决。如果此议案通过,重整小组进驻原野公司,依法取代原董事会,接管财产和向外签订合同,待180天内重组计划实现以后,正式行使董事会的一切权利。

许季才副董事长的讲话特别强调了此次会议是在特殊情况下自发举行的,同时强调会议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即可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原野自1992年7月7日停牌至此次会议,整整半年,无论是高价位进货还是低价位进货的,资金被套这么长时间,进又进不得,退又退不出,一轮又一轮的法院庭审弄得海内外舆论界满城风雨,诉讼双方颇为神秘的背景似乎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局外人把它当作谈资,局内股东一提起可是心惊肉跳的多。手中的股票“钱”途难保,凶吉难料,只能眼见着年前季节性淡市中股价又出乎意料的红火,手持别种股票的人天天谈论着分红、送股,春节后牛市已成定局等等诱人的话题。

1992年11月下旬的一个星期天,焦虑不安的原野股东们曾向市政府请求过一次公园集会,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开成。现在有人出面重组,似乎复生的机会来了。于是只要早早复牌,怎么都行。抱怨声中阵阵热烈的掌声,似乎告诉了我们,复牌交易的愿望此时成了大会的主调。

会议的高潮是在投票和计票休息的间隙时间。

当几只纸包装箱――充分显示此次会方准备匆忙的投票箱送上看台的时候,人群中开始有了小小骚动。

有两个股东满腹牢骚地撕毁了选票,扬长而去离开会场;有两个手持大哥大的广东人在人群中来回穿梭,不断发表着鼓动性的言论。那位俞先生望望旁边的人,一脸苦相,他两张票还未填呢。旁边有人开导他:“你听那些人说的轻巧,老实说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人家给你机会,我们还犹豫什么?”俞先生像是没听见,填了一票赞成,一票反对,扔进了票箱。

更多的股东五人一群,十人一簇地散聚在西门厅不断地发表着对原野和这次重组的议论,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争论的不可开交。

这个说:“不复牌还不是烂在你自己的口袋里,多少人全部家产都押在这里了,我们当然要复牌,否则都是浪费时间,所谓重组就是空话。”

那个说:“我看基本上是合法的,就看后期怎么运作了,说穿了,现在是政府要成全你,当然先要我们这些人去成全他们。”

“什么合法不合法?我是小股民,管不了那么多。原野的事闹得这么大,不合法能在报上登通告?你登登看!”旁边一人接茬道。

有的人已经完全丧失了信心,“重整的道路走不通,就任何道路都不通了。”

还有人发泄对政府的不满,“别听那些人在哇啦哇啦叫,没用的。你说你能解决,我就选你,行不行?你跟政府是一条线上的吗?你跟银行是一条线上的吗?你有这个背景吗?银行不跟你合作,政府不跟你合作,你就解决不了,别忘了这是中国。”

会场上任何争论都容易吸引一大群人过来,有人似乎开始演讲了。

最后由许季才宣读投票的结果:

除去润涛的51%股权,到会总股数是2433万股,超过49%法定股份的半数。有效表决股数是2411万股,其中4�2万股反对,11万股弃权,以98�5%的股权赞成通过了重整原野公司议案。。

原野公司副董事长许季才提出通过的重组议案的主要内容是:

1、立即组织重整领导小组,报经主管部门批准,进驻原野公司,代表董事会职权,其他任何利用原野公司名义进行的活动一律无效;

2、重整小组建议由许季才、钱振湘、股民代表王洪星、孙志辉、深圳国际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和中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各一名组成,并依法由上级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债权单位各派一人做重整监督人。

散会的时候,几位记者进入主席台后面的东大门休息厅,也无法采到更多的消息,只取到了一份许季才会上的发言复印稿。

不一会,深圳市人民银行行长王喜义走出来,欲上车离去。许多记者围上去,要他谈谈对此次大会的看法,王喜义先生委婉地拒绝了。

另外,就在同一天的上午,王喜义行长曾接待过中央8家新闻单位和《投资者》杂志共同组成的经济采访团,当记者们问及原野将要重整的这次股东大会时,他只是强调“此次股东大会完全是股民自发组织的”,“股民代表也没有什么背景”,他也不愿多做回答。

对于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由中资驻港机构控制的原野与润涛董事会反应激烈。当时持有原野股票4655万股的香港润涛公司授权代表达到会场时,被会议组织者拒之门外,并被剥夺了51%的表决权后,更是如此。随之,他们向有关部门与新闻单位递交了一份名为“有关所谓‘股东大会’的若干问题”的材料,提出了13点疑问,也颇得社会同情。

原野方面情绪激烈地认为此番集会是违反规定的集会,违反了《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与《深圳市上市公司监管暂行办法》。

另外也完全无视法律,因为深圳市中院判决因其中一被告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请求而判令未生效。

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大会的组织者代替原野公司行为的合法性,深圳市中院也仅仅是对润涛抵押的股票进行判决,而未对润涛的所有股票进行判决。并指责大会组织者之一曾私占原野资产百万余,至今未还。

不管原野方对临时大会组织者的指斥是否有偏颇与片面之处,根据深圳各媒介的报道,此次股东大会不符合规范及混乱之处确实为数不少。

《深圳特区报》记者在报道中披露:“会场越来越热闹,一些股民嗓门越来越高,一些股民对重整小组人员的资格提出质疑”,“原野忠实的股东希望对原野公司的现状和未来多一些了解,但大会似乎没有满足他们这点基本要求。”

由深圳市人民银行等9家金融单位主办的《金融早报》与《特区报》、《深圳商报》一样,虽以肯定口吻报道了此次大会情景,但还是显得客观与公正。

经过重整小组的努力,原野问题终于水落石出,并得以解决。

从股权方面而言,1988年5月18日,原野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的香港润涛公司增加对原野公司投入人民币270万元,由于未经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和登记注册,应视为不合法。

这笔不合法的资本,于1988年10月8日参加资产评估后,溢价分配而得的净额714万元,自然也属不合法,应予退回。

退回的方式经过协商,由日后参加原野公司生产经营的深圳市城建开发集团公司,按每股3元的价格折合238万股转为城建公司持有的国有股。在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清查财务的复核下,以1989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即在原野成为上市公司前,其资产评估中虚拟了资产2300万元,这当然应还原。

至于香港润涛公司抽调和截留原野公司大量巨额资金,其中大部分是外汇资金,从而造成原野公司巨大损失,这一方面触犯了国家的外汇管理条例,另一方面也构成了彭建东的犯罪事实。

1993年5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重整小组清查的基础上,对历时一年的“原野公司案”做出终审判决:

1、撤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

2、确认深圳市有关方面与原野公司、润涛公司之间的抵押贷款合同有效;

3、原野公司应偿还有关银行的到期本息及逾期罚款等。

至此,对“原野案”的调查审理已经尘埃落定,当初满怀希望的原野股民唯一可以安慰的是:在重整小组的努力下,原野属下的时装公司恢复生产,其牛仔裤产量恢复到历史较高水平,原野属下的福华公司也开始进入正常经营。

通过重组后,9月5日,原野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新的董事会,并将公司更名为“深圳世纪星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公司股票在深证交所复牌交易。

与此同时,新公司还通过了每3股送1股,每1股配1股的送配方案。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彭建东则于1993年10月14日在香港被捕,罪名是“侵占、挪用公司资金”。

1995年9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理,以侵占、挪用公司资金罪,判处彭建东有期徒刑16年,附加驱逐出境。

彭建东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采取新举措稳定股市

深圳证券市场的最大困难出现在1990年,当时场外交易泛滥,股票暴涨暴跌,深圳发展银行的股票最高炒到每股132元。

市场控制不住了,差一点就被关掉了。

恰在此时,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成立给深圳证券业带来了福音,否则,如果只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孤军奋战,有可能在1991年就被关掉了。

此时,一场铺天盖地的股市狂潮席卷而来了。从4月开始,“老五股”深发展、万科、金田、安达、原野的股价全面猛涨。

到11月中旬,平均上涨了10倍以上。有什么理由如此暴涨?你看深发展的两次分红派息:第一次每股分红7元,每两股送一个红股;第二次每股10元面值除分红10元外,还每两股送一个红股。

上市公司业绩好,买的股票两年内就收回本金,而股权却又增加了一倍。投资收益高,引发股市狂热。

股市狂热又进一步推动黑市交易的风起云涌,那时黑市交易惊人。证券公司门前从事黑市交易的人少则几百,多则数千,而黑市交易的成交额一般要高过场内交易的一至两倍。

此时,金田股面值10元,却涨到了360元,原野股涨到了280元。

这种狂热,引发了一些公司和企业“趁火打劫”,目无法纪、擅自发行股票、集资券,甚至“收据”之类的集资工具也用上,私自招股集资,欺骗股民。股市狂热使股民失去了理性。

对此,市委市政府从维护股市健康发展和保护股民的切身利益出发,加强管理,采取了一些有力措施:

1、借鉴国外经验,首次实行股市的涨落停牌制度。

1990年2月29日,由市人民银行发出公告,规定股票当日交易价“不得高于或低于上一个营业日收市价的10%”。

6月18日,又将涨跌限价在“±5%”。6月26日又调整上涨不超过1%,下跌幅度仍维持5%。

2、市政府发布“5・28”公告,坚决取缔场外非法交易活动。

规定证券买卖、登记过户、派发红利股息,凭身份证和法人证件到批准的证券机构办理;一切有价证券的买卖必须在证券机构内挂牌进行。

还抽派工商、监察、公安等人员到场外交易现场打击非法交易。

3、开征印花税和手续费。

1990年7月11日市政府公布,规定按转让股票价金额征收卖方6‰印花税,对个人股息收入超过国家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部分,按10%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6月7日,买卖双方一律按成交金额收取5‰手续费。这是我国首次通过税费调控股市。

4、加强管理股票证券的发行和上市。

1990年9月15日和10月4日,市政府分别颁发了《关于严格禁止擅自以股票、证券形式集资的通告》、《加强对股票发行公司管理的措施》,明确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内部或社会上以股票、债券及其他方式进行集资活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和转让的股票、债券及其收据,均不得进入流通领域非法买卖”,对“上市公司进行财务、税务、外汇、工商行政等方面的全面监督管理”。

5、加强股市的廉政建设。

1990年10月26日,市政府做出规定:发行新股和扩股,党政机关干部、证券管理及从业人员都不得进行买卖。

6、运用舆论工具,宣传增强风险意识。

从1990年11月15日开始,《深圳特区报》在每天的股市行情下面,醒目地加了“政府忠告市民,股票投资风险自担,入市抉择务必慎重”的警示语,对股市的入市风险进行宣传、警示。

这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对深圳股市、证券市场、资本市场初期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证交所轻松化解风险

1993年初,首任证监会主席刘鸿儒把夏斌要到中国证监会,任交易部主任和发审委委员。

当年7月,夏斌奉命南下,出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一职。

他一到深交所,就在员工大会上,说出了一番豪言壮语:

我们要玩命地干,我们正在干着一件大的事业,我们的努力在中国证券史上写不上几句话,哪怕是划上一个标点符号也就足以自慰了。

当年的慷慨陈词是否兑现?夏斌给出的注解是,“至少,深交所从区域性交易所变成了全国性交易所。”

在他看来,当时的那番话更像是自然情感的流露。

1951年出生的夏斌,毕业于北大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财政部和央行写了几年官样文章的太平日子后,正赶上央行研究生院招生,便再也耐不住了。可主管领导想提拔他,不让走。

对此,夏斌却“毫不领情”,“我不要提拔,我就想读书。”

为此,29岁的夏斌还掉了眼泪,最终他如愿以偿了。

夏斌是1984年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院毕业的。1985年初,他来到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一待就是8年。

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院毕业的学生们成为中国第一批金融市场改革的倡导者、启蒙者和推动者。

但是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这些人只能是从政策理论层面呼吁、写文章,希望推动金融改革。

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对他们来讲就是英雄有了用武之地。

此时,夏斌的确是心存远大抱负,很想把深圳证券交易所做成中国最大的交易所。

这时,中国股市尚处起步阶段,股市的发展与推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一举一动,有人用“两大诸侯割据”来形容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夏斌后来说:“当时的监管概念确实不像现在这样,1992年初才刚成立证监会,这和我当总经理几乎是同时,股市又没有明确系统的监管理念。在这样的背景下,更多的是两个交易所老总在指挥整个股市。”

此时,交易所老总可以“呼风唤雨”。

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在股市狂跌时,站在台上来句“股市没问题”,股价就立刻长上去了。

同样,在深圳股市形势不妙时,四川股民传言说“夏总病重病危了”,一时间,股市乱了方寸。

为了辟谣,夏斌第二天赶紧出来接见外宾,《证券时报》随即头版头条刊登了他接见外宾的照片。这居然成了镇静剂,股市也随之稳定下来。

还有一次,夏斌去民族证券北京营业部看了一圈,第二天,报纸就拿这件事情做了头版大标题。

不仅如此,此时就连夏斌的名片也显得很金贵。

“当初,做深交所老总的时候,我的名片很值钱。过海关的时候,拿着名片就能过,当时好多人巴不得认识我呢!”夏斌后来不无得意地说。

坐在交易所总经理的位置上,拥有的不仅是对股市的巨大影响力,同时还有危险甚至是性命之忧。

夏斌刚到深交所时,一直下跌的股市突然开始飘红,因为有人传言,“我是朱�基派来的人,还带了几十个亿来救市。这种说法我也听过,根本没有的事情。”

不久,股市又开始下跌。有的股民就直接把责任推到夏斌身上,深交所几乎每天都会收到恐吓信,“恐吓信很多,甚至还有带血的。”

后来,恐吓信越来越多,为了不影响他的工作情绪,秘书干脆就不让他看了。

认识夏斌的人实在太多了,出与安全考虑,他还不得不去香港买了假胡子,“但一直没有用过。”

1995年的327国债期货平仓案,更是将夏斌推到了峰口浪尖上,“做不好,进监狱都有可能”。

此时,北京、武汉、上海都出事了,很多股民也在闹事。

为了谨慎起见,夏斌一直没有宣布价位,对照当时上海的价位,夏斌专门找人进行详细客观的调查,经过仔细研究,他心中有数了,于是向市委反映处理意见。

而市委领导则全权交由夏斌负责。夏斌却感到领导越相信自己,肩上的责任就越大。

突然有一天,市政府门口被大批股民包围,当时正处于“两会”期间。于是,夏斌在两车警察的护送下,赶到现场。

夏斌后来回忆说:

我记得当时游行集会搞了两天,分别是多头、空头两方轮番来闹,可能是怕我被其中一方的眼泪所迷惑,所以轮番“进攻”。一方面,我对双方进行安抚,同时又找人在上海调查详情,后来终于敲定了一个价位。

在这段时间里,交易所也经常聚集很多股民,夏斌最担心的是有人会炸交易所。

夏斌跟保安说:“如果你们看到有人抱着什么东西往大厅里冲,就先用警棍把他放倒,不要出人命,把可疑的东西往门口广场扔,一切后果由我负责。”

就在市委商议具体价位的那天,夏斌还对公安局长说,“一旦交易所被炸,要惊动的不仅仅是深圳市政府,那么多股票交易的资料如果被毁了,股市一定会大乱,可能影响全国。”

公安局长听完这话慌了,因为事情的严重性远远超过他的预料,“夏总,你给我8分钟的时间,只要8分钟,防暴警察就能赶到。”

夏斌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应付8分钟绝非难事,而8分钟之后,防暴警察按时赶到交易所,一切安然无恙。

最后,夏斌宣布了一个让大多数散户不赔钱的价位,风波就此化解。

“大家以为会出事,结果没想到事情竟如此顺利。”夏斌后来回忆起这件事,当时的分分秒秒依旧是惊心动魄,“我做了一件很漂亮的事情。”

爆发苏三山诈骗案

1993年11月6日,海南《特区证券报》在头版头条刊登广西“北海正大置业有限公司”给该报编辑部的信,信中称:

到11月5日下午3时30分,北海正大置业公司已经持有250�33万股江苏昆山三山公司股票……占该公司流通股的5�006%”。正大置业公司将按规定程序继续收购该公司的股票。

消息一出,11月8日星期一开盘后,苏三山这家在深圳证交所上市的公司,买盘汹涌而来,从8�3元开盘价蹿至11�5元收盘,成交达2000多万股,成交金额2�2亿,换手率高达42%,当日飙升39�88%。

苏三山的社会股东自然欣喜若狂,窃以为一场收购事件即将展开,不过他们没有注意到苏三山的总股本为10132万股,其中法人股5132万股,个人股为5000万股,而“北海正大置业公司”持有的250�33万股只占个人股的5�006%。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只有超过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5%时,才需要发布公告,而法人股同样也属于普通股,所以250�33万股远没有达到必须公告的数额,可以不公告却大张旗鼓地公告,明眼人自然会注意到此事有些蹊跷。

果然,11月8日16时30分,深交所发表声明,认为北海某公司购买“苏三山”一事与事实不符。

与此同时,“苏三山”董事长兼总经理也在这一天致函深圳证交所,就“正大置业”购股一事表示:“我们将注意事态发展。”

11月9日,就“正大置业”大量购股事件,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在召开的紧急新闻发布会上说,证监会尚未收到”正大置业”口头或书面报告,《特区证券报》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这一天,深圳证券交易所郑重声明,“收购苏三山”不排除属于欺诈行为的可能性。

11月10日,广西北海市工商局经查询后得知,当地并没有“北海正大置业”这家注册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登记公司也均没有“北海正大置业公司”开户和交易的记录。

很显然,这是一场大骗局。

11月24日,在公安干警和有关方面的努力下,骗局的始作俑者被依法逮捕。

司法部门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对其收容审查。

李某原来是湖南省一个县物资局的干部,1993年5月上旬,他擅自挪用单位贷款100万元,私下在深圳某证券公司以个人户头开设账户进行股票炒作。

他在10月7日和8日两天分别以7�85元和7�60元买进“苏三山”股票15万股,还透支l000万元买进31万股其他股票,没想到买进就被套牢了,眼看解套无望,而且挪用单位公款的事也要败露了。

此时,正赶上上海出了宝安收购延中之事,李某顿时计上心头:咱也来个收购“苏三山”。

11月2日,李某与北海市街头刻了一枚正大置业公司的印章,然后回到湖南株州。

11月5日,李某在株州县邮电局向《深圳特区报》和海南《特区证券报》发了篇稿子,说正大置业已收购250�33万股“苏三山”股票,占总股本的5%。半小时,这位正大置业的老板又给两家报社打电话,问是否收到传真件。

没想到,海南《特区证券报》真的上了当,竟然把他的信函登了出来。

11月8日星期一开市可不得了,“苏三山”股票就像吃了兴奋剂,飕飕地往上窜,从开盘价8�3元直奔到11�5元,上涨了40%,当天成交2000万股。在11�4元时,李某抛掉了一小部分“苏三山”股票9500股,净赚2�9万元,李某还指望“苏三山”再接再厉往上爬,因此没舍得多抛。

狐狸尾巴终究是要露出来的,没过几天,当地部门就查出没有“北海正大置业”这家公司。

同时,“苏三山”的异动也引起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警觉,他们分别在8日和9日发表声明,于是“苏三山”股价急跌。

李某在9�40元的价位把剩余股票全抛,还是赚了15万元。但全国股民在“苏三山”上损失2000万元,套牢1�2亿元。

1993年12月17日,证监会在北京发表通报,严正指出:

一个多月前发生的所谓“北海正大置业有限公司”大量买入江苏昆山三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事件,经调查和公安机关的侦查,证明是一起精心策划的骗局。

真相虽然大白,可人们不禁要问,给不法之徒提供可乘之机的海南《特区证券报》该当何罪?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二十条的规定,法人发生收购情况时,应当将有关情况刊登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

而海南《特区证券报》并非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本来就没有资格刊登收购信息,况且是在未经查实的情况下擅自刊登,致使股市动荡,造成不明真相的股民损失惨重。

1993年11月8日14时38分,贵州证券公司收到收购“苏三山”的假消息后,在交易大厅的黑板上把这条消息公布了,到9日9时22分,买入成交量近200万股,成交价位多在11元以上。

11月11日下午,数十位股民到贵州证券公司讨说法,认为贵州证券公司转载“苏三山”被收购的错误消息,误导了股民,给他们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要求证券公司赔偿。

贵州证券公司“舍生取义”,好汉做事好汉当,于11月12日上午昭告天下,决定以11月9日9时22分的成交价买进股民们被套牢的“苏三山”股票,毅然买下贵州股民的“套”。

相比之下,长沙的股民则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一年后,1994年12月长沙两位大户告湖南信托投资公司和其开设的湖南财信证券上市证券交易部提供“苏三山”股票的虚假消息,使两人损失2�7万元。

这两位大户将湖南信托投资公司和其开设的湖南财信证券上市证券交易部告上法庭,罪名就是提供“苏三山”股票的虚假消息,致使他们损失了27540�96元。

最后长沙市南区人民法院判决:股民做出购买或抛出股票之抉择,其风险与赢利应当自己负责。他们就只好自食苦果了。

海南《特区证券报》事后受到相应的处罚,此事不仅给新闻媒体上了一课,同时也把信息披露的有序性和真实性提上了议事日程。

三、化解风险

●深发展股价在放开之后暴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位掌门人王健和禹国刚就不知所措了。

●刚刚脱离生命危险的王健,每周悄悄溜出医院两次,到证券交易所巡视,望着跌势难止的股市,他绝望地思索着。

●禹国刚心里何尝不焦虑如焚,他一边跑医院看王健,一边跑政府找市领导。

● 化解风险

交易所打击黑市交易

1991年11月18日,深圳股市开盘后大户恐慌性抛售,出现自“股灾”结束后少见的狂泻,虽然深交所以技术处理进行托市,但收市时仍较上一交易日下跌32�7点。

大户夺路奔逃的原因,是从深圳交易所传出停止专户电话委托交易的消息,当时深圳约有200多个专户分别在5家证券部试办了3个月的电话委托大宗交易。

那时各证券公司还没有什么大户室、中户室,电话委托也刚刚开通,限量“供应”,必须10万元以上才能申请,这就成为大户跑道顺畅的便利条件。

实际上,此次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专户交易,纯粹是技术上的原因,为了把股票从分散管理过渡到集中管理。

这无疑透露出这样一个信息:

深圳股票的无纸化交易马上就要实施了。

果然,1991年12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发布《股票集中托管方案实施细则》,并以宝安股票为试点,开始实行股票全面集中托管运行。

到1992年3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进行全面托管,真正实现了无纸化交易。

随着无纸化交易的实现,中国股市股票像钞票一样从口袋里掏进掏出的时代结束了。

在股票可以摆地摊的时代,到底谁笑到了最后,只有股民们才知道。

而1992年3月19日以后入市的股民再也看不到股票是什么样子了。中国股票的黑市交易,在这一天真正画上了句号。

交易所参与救市行动

1991年8月,深圳股市自1990年12月开市以后,连续下跌达9个月之久,总市值损失达七八亿元之多。

广大中小投资者大多在1990年10月股价高峰期入市。例如,某退休工人,倾其所有,于上年10月以每股250元购进深金田股票,此时,经拆细后仅值每股6�00元,相当于未拆细以前的每股60元,那情形简直是欲哭无泪。

同样的厄运也降临到深圳市龙头股深发展的广大持股人身上。深发展于7月30日拆细为每股29�54元,8月17日复盘,突然掉至每股10元。

市场一片恐慌,股市崩盘的危险迫在眉睫。

习惯于计划经济下过日子,却远未适应市场经济风险的投资人期待着政府。

没有一个国家的股市在产生疯狂暴跌时,政府会袖手旁观的,尤其是新兴的尚未成熟的股市,只是干预的方式各不相同而已。

比如1929年10月24日,美国华尔街的“黑色星期四”,1200多家美国著名企业的股价大幅跳水,于是美国国会出台了“涨跌停板制度”。政府既然遏制了无理性的狂涨,对无理性的狂跌岂能坐视不管?

此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正式开业,上市公司6家,上市股票5亿多元。股民们会想,从股票市场建立以来,政府征收股票印花税及个人红利所得税超过1000万元,难道政府收了钱却在如此危难之机袖手旁观吗?

实际上当时深圳证券管理层与股民一样缺乏经验,与股民一样感到绝望,股票与股市对于管理层来说同样是新鲜事物。深发展股价在放开之后暴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位掌门人王健和禹国刚就不知所措了。

直到1991年4月22日,5只股票0成交,才使他们把救市提上市政府的议事日程。

1991年7月10日,深交所召开救市会议。望着企业家们个个面露难色,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王健由于心情过度沉重和焦灼,竟与在证券营业厅望着深发展股价狂泻晕死过去的股民一样,猝然昏厥过去,被救护车拉走。绝望令他大面积心肌梗塞,生命垂危。

病房静悄悄,股市静悄悄,仿佛股市与王健一样,都在静寂中与死神搏斗着。主管金融的副市长张鸿义3次到医院探望,市委书记李灏也到病房探望。经过整整10天的抢救,王健在医生的帮助下终于告别了死神。

然而股市呢?股市能战胜死神吗?股市靠谁来帮助战胜死神呢?刚刚脱离生命危险的王健,每周悄悄溜出医院两次,到证券交易所巡视,望着跌势难止的股市,他绝望地思索着。

一年半以前,即1990年初,王健和副手禹国刚几乎跑断了腿,磨破了嘴皮来筹备深圳证券交易所。终于熬到了交易所开张,面对的却是股价的一路狂泻。

为了救市,禹国刚还两次到电台进行安民演说,对市场上散布的政策利空进行澄清,还马不停蹄地找市长、投资公司、上市公司商讨救市良方,然而无济于事。难道深圳的股市就此完结了吗?

想着想着,王健意识到救市刻不容缓,否则深圳股市将面临灭顶。在病榻上,王健焦灼万分地对禹国刚说:“应该把问题的严重性告诉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救市刻不容缓……”

禹国刚心里何尝不焦虑如焚,他一边跑医院看王健,一边跑政府找市领导。

那天他从医院出来,连夜驱车直奔各位市领导的家中,一家家地跑,一遍遍地说明形势的严重性,一位位地请求。用行政手段救市好像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有些领导是有顾虑的。

“但深市是个才10个月大的婴儿,没有很强的免疫力,必须用一下特效药。”禹国刚急切地说。他的诚恳终于感动了市委领导,得到了“全权处理救市事宜”的“上方宝剑”。

1991年8月19日,深圳市政府面对严峻的局面,不得不召开各企业负责人会议商议如何救市,会议没有取得成果。

8月21日、23日、25日,市政府又连续三次组织企业家召开救市会议,可一提到出资问题,企业家们就一声不吭了,仿佛都有难言之隐。此时,企业家们与股民一样,谈“股”色变,所以他们怕自己拿出的资金打了水漂。

1991年9月2日,救市会议第五次召开,这次深圳市长郑良玉亲自出马,在强调了救市的急迫性之后,郑良玉说:

希望大家能积极入市,我们现在股价已跌到了这么低,大家买回去多便宜!你们买了,从长远的观点看,你们的利益是不会亏的。如果大家出力救市,不仅将来股价回升时有利可图,而且也能获救市有功之名,可谓是名利双收。

会上深发展的副董事长谢强有些激动,他问:“回购自己的股票算不算犯法?如果不算,深发展能买多少?”言下之意,你们这些机构买深发展股票会让你们吃亏?

谢强作为深市龙头股的代理人,先是8月的扩股招来一片骂声,居然有人指名道姓让他下台滚蛋;艰难的扩股完成后,第一天摘牌竟落到10元,奋力挣扎后,也才勉强保住13元。他知道,如果要救市,深发展必须勇当第一。

会后,谢强找到深交所副总经理禹国刚,讨教救市方略。

禹国刚为他谋拟了一石三鸟之计:首先,发展如挺身救市,将成为稳定深市的第一功臣,并为市领导解决了难题;其次,前一段发展银行为了获取经济效益而放弃了大量公股,若能趁此机会捡回来,既能保住公股的优势,又能分股市之忧,两全其美;第三,发展银行以这么便宜的价格吃进股票,就是坐吃利息,也比信贷的利益可观,况且,股价在发展银行,派息分红也在发展银行,不用像搞信贷那样又要考虑贷款抵押,又要考虑企业的偿贷能力,风险小得多。

于是,深发展决定挺身救市

深圳市政府也迅速做出决定:筹集两亿元资金救市。

9月7日资金到位,由禹国刚、金明和仍在住院的王健指挥救市。

现在我们难以知道当时动员了哪些机构入市托盘,才使得这次救市成功,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托盘资金掮住了龙头股深发展的下跌。

1991年9月7日,深圳指数跌到历史低点47点,当日深发展13�70元开盘后,竟一反常态地开出一根很小的阳线,收于13�85元。

9月9日,深发展再次低开于13�70元,卖盘挂出5000手,很快被刮尽,再挂出5000手,又被蚕食干净。多空双方对峙拉锯,彼此分厘必争,最终多方小胜,顽强收于13�90元,又出一根小阳线。

9月10日,还是低开于13�70元,抛盘毫不相让地仍以5000手、5000手地涌出,可收盘时却以13�95元再次放红。

11日、12日、13日,深发展在13�70元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坚实,其股价如同万绿丛中一点红,雷打不动地拉出小阳线,在1991年国庆节前夕,站上了14�50元。

深发展如同空方心脏里崛起的一块多方阵地,股价似阵地上高高飘扬的一面红旗,细心的股民发现深发展股价总是有买盘在承接着,该股的抛盘日渐稀少,被逐步吸干了,其股价犹如定海神针,跟着深发展止跌的是股民心目中的“小龙头”金田。

到月末,深市居然没有下降,反而涨升了0�8856点,别小看这不足1点的小小数字,它是反转信号,“不信东风唤不回”。

深市股民可以安稳地在国庆之夜睡一觉了。

10月3日,是国庆节后第一个交易日,深发展开始拉升,从14�65元拉至15�75元,终于站到了配股价之上,涨幅达7�877%。

在龙头股的示范作用下,其余几只股票也纷纷从谷底反弹,金田从6�40元涨至6�90元;万科从4�70元上升至4�95元;安达从3�95元涨至4�25元;上市不久的宝安从3�55元升至3�75元,

只有分配方案未实施而没有放开股价的原野,报收于跌势,收于跌停板6�28元。

收盘时股票平均升幅达6�685%,深圳指数拉出了第一根阳线,这给股民带来了很大的喜悦。

在几天稍做整理后,买盘再度猛然发力,风卷残云般地扫荡卖盘,股价平均再涨15%,拉出第二根光头大阳线。金田与深发展一起充当领头羊,冲在最前面,紧接着第三根长阳犹如井喷,涨幅高达21%。到10月7日,深发展涨幅为55�66%;金田涨幅为107�14%;万科涨幅为73�47%;安达为70�73%;上市不久的宝安为62�16%;股价平均升幅达53�19%。到10月10日,深发展已在26元了,股价翻番。

在国庆节前后的两个星期内,深圳指数已经翻番,终于突破了100点大关,深圳告别了长达11个月的暴跌行情,走出了“股灾”的阴影,救市成功了。

此次救市,历时20多天,最终获得成功。以2亿救市资金对50亿总市值,实际耗资1�7亿元。

这就是一次成功的“政策救市”实例。事情揭开后,至少,当时的深市股民是心存感激的。

不过自此以后,王健就淡出股市了,他的心脏显然不适合这份工作。

1993年7月,夏斌接替王健,任深交所总经理。

中国股市爆发第一案

1992年4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发布公告,公告称:

从即日起由原野公司的各债权人派出人员,帮助该公司检查财务,并落实企业利润及归还贷款计划。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还冻结了原野的所有财产,并对原野的两名当事人依法进行调查。

原野公司对此不服,随后依据行政诉讼法对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市工商局进行起诉。

深圳市原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7月,当时的注册资金为150万元,其中国有股占60%,港资占20%。公司法人代表彭建东与另一名股东分别出资15万元,各占10%的股权。

1988年获准转为中外合资股份制企业,到1989年3月,公司股权已经过6次转换,股东只剩下两个,一个是隶属于深圳市工业办公室的新业服装公司,占5%股权,另一个是占95%股权的是香港润涛公司。

润涛公司是彭建东的舅舅控制的公司。彭建东通过6次转换股东的游戏,把其他的股东一个个转了出去,此时刚出监狱的他摇身一变,成了香港润涛公司的董事长。

5个月后,新业公司也退出了原野,原野实质已成为香港润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990年向社会发行股票时,这家公司正式更名为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性质完全是香港的公司,却能在内地上市,并且在招股说明书中,还让人找不到作为原野董事长和法人代表彭建东的名字。

彭建东的造假行为,竟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这就说明,在股份制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漏洞。

在彭建东控制原野以后,原野公司迅速壮大,创办不到两年,1989年利润达到了28�7万美元。30岁出头的彭建东为此拥有了自己的投资财团,并控制了原野50�7%的股权,在他眼里原野只不过是自己过上豪华生活的一棵摇钱树。

成功后的彭建东1989年在澳大利亚悉尼市郊的富人区有了自己价值200万美元的别墅。住在这幢可以看清悉尼港全貌和悉尼歌剧院的别墅中的彭建东与28岁的妻子,拥有豪华车队,享受着奢侈的生活,真正成了深圳的暴发户。

同年原野公司还在澳大利亚买了一个价值170万美元的牧场,然而这家牧场到1990年底给原野公司带来的却是39�67万美元的损失。

1990年2月原野发行股票。成为股份公司以后,其业务从纺织扩大到贸易和房产,公司的确赢利丰厚,当年获利640万美元,净资产增加了138%,到1991年达到5�52亿。

到1991年12月31日,原野1991年入账的税后利润更达到4550万元,与1990年相比又增长了36�7%,资产报酬率达8�2%。股价为之也一度翻番,

1990年5月21至28日,原野的股价在一周内从14元上涨至28元。

但是彭建东根本不愿意把原野的利润回报给股东,他想的是如何把这些利润据为己有。股东们没拿到一分红利,而加入了澳大利亚籍的原野当家人却在1990年出4400万港元在华人首富李嘉诚的旁边,买了一栋日式花园别墅。

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彭建东当然也不能缺少劳斯莱斯豪华轿车和大群的仆人。

狐狸尾巴终究是要露出来的,原野上市后不久,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和有关机构在就觉察到这家上市公司存在问题,并于1990年底对其账目进行了突击审计,发现了原野公司管理混乱、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

为了查清问题,人民银行深圳分行阻止了原野公司的分红和增发新股的各种企图。润涛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士竟宣称这种调查为官方骚扰,对外发表煽动性言论说国有企业想成为原野股东。

但事实总要还归本相,4月6日至11日,深圳市工商局派出检查组对原野公司的财务部进行检查。在深入的调查中发现,原野公司下属的原野物业有限公司有违法经营的问题。

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发表了《公告》,披露了原野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原野公司的所谓大股东香港润涛实业有限公司,未经政府批准,非法取代原野公司某发起人的股东地位。香港润涛公司利用其非法窃取的控股地位,操纵原野公司,无视我国外汇管理规定,将折合一亿多元人民币的原野公司外汇资金转至香港润涛公司及其海外关联公司。为此,1992年7月7日原野股票停牌。

1992年10月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但被告不是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及市工商局,而是原野公司,因为200万元人民币和300万美元贷款逾期。

1992年10月12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这次是农业银行宝安分行诉原野公司和润涛公司500万美元逾期贷款及抵押不实。

在法律面前,原野阻挠调查的“防线”彻底崩溃了。

本来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其运作及管理部门的相应处理都应当充分曝光,但在原野事件中,传媒却保持了一种置若罔闻的态度。

1991年全年对原野审查,公众丝毫不知;当年8月对原野问题处理的会议纪要,公众也被隐瞒了;股权结构调整的一系列会谈,也没有对社会公开。新闻媒体似乎对此早已商量好了,对此不发一言。

直到1992年4月7日公告之前,深圳一家刊物发出《原野老股东的期待》一文,成为最早传达原野股民心声的文字。

对于一直蒙在鼓里的社会股东来说,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发布的公告简直如同晴天霹雳。消息相对滞后的上海原野股民,直到1992年5月4日,才从《上海证券报》的报道中了解到此事的。

据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负责人说,原野问题由来已久。1991年3月,审计部门在审计原野分红派息时提交存在股金投入不实、利润不实和资金外流等问题。然而从发现问题到消息的发布时间间隔竟然长达一年多,这对原野的股东来说,显然有着强烈的受蒙骗的感觉。

1991年3月10日,原野公司董事会发布了1990年度财务报告,报告称1990年税前利润为人民币3199万元,比1989年增长29倍之巨。

董事会建议,以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63�9%作为红利发放给股东,采用红股方式派付股息,即每10股送2股红股,不派发现金股息。根据原股数量,红股总数为1800万股。

3月24日,原野召开在股东大会时又确定,除10股送2股外,另10股配售5股,每股配股价由董事会提出的4元修改为3�5元,这样原野将在1991年新增股本5400万股。

在这个特别的年度报告之下,刚才还对原野产生困惑的股东突然又看到了一个即将落下的硕大果实。

满以为分红扩股及放开股价在望,却没想到是一场空欢喜。实际上,直到1992年市场上各种传闻才真正表明原野公司的问题所在,有关方面正积极地进行协商,以求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

从加强政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和管理来说,政府要求调整公司股权结构,适当增加公股比例是必要的、合理的,也是从保护广大小股东利益出发,但对于小股东来说,无疑是长期陪着他们受罪。

双方都表示要保护中小股民的利益,但一方认为放开股价、分红派息才是“保护”,而另一方则认为停牌、调查处理后才能“保护”,差距如此明显。在双方这种“保护”下,股民们真如原野上的小草一样,任凭千军万马践踏。

小李提起1992猴年,就摇头感叹,那年他已经33岁,也是他自认为最倒霉的一年。

小李上世纪80年代初从井冈山来深圳打工,靠勤劳的双手和抠门般的节俭,10年来攒下了5万元。

5万元在他的家乡是个大数字,在家乡他有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他本打算用这笔钱回老家把姑娘娶过来,过上安稳日子。此时,深圳突然掀起了中国第一轮抢股狂潮。

1990年春天,深圳原野公司打出“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籽”的广告,正是在如此诱人的招股广告下,小李情不自禁地加入了通宵排队抢购原野股票的队伍,最终如愿以偿地把5万元全部换成了原野股票。

当时他还在给未婚妻的信里得意地说。“我们的婚事缓一缓,我就要发大财了,等发了大财,我们就到大城市去安家。”

为了等待“秋收万粒子”,小李就留在深圳继续打工。等到第二年的春天,原野公司发布了1990年度财务报告,税前利润为人民币3199万元,比1989年增长29倍,公司准备把可分配利润的63�9%作为红利发放给股东,即每10股送2股红股,另外10股配售5股,每股配股价3�5元。

这个硕大的“秋收果实”进一步打开了小李的想象空间,使他看到自己的5万元将呈几何级数增长。为了实现配股,他到处借钱,同乡打工仔没钱借给他,他咬一咬牙,居然去借高利贷。

但这颗硕果没有落下来。按当时深交所的规定,分红后可以摘掉每天0�5%的涨跌幅“帽子”。看着别的股票分红后摘掉涨跌幅限制,股价一路上行,而原野却只能在八、九元之间徘徊,成为深圳当时股价最低的股票,原野的分红配股也是只问雷声不见雨,小李心里开始发毛了。

渐渐地小李有点绝望了,不知道把高利贷借来的钱是还掉还是留着,因为他打工赚的钱,付利息已不堪重负。

正当他准备还掉借款时,忽然传来消息说,香港50家最大的上市公司之一,香港新贻集团在港合并了原野的大股东香港润涛公司。持有原野股票52�3%的香港润涛公司在6月19日宣布与香港新贻公司合并改建为新集团公司,组建后的公司资产达40亿,跻身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前50名。

据称这次收购合并,新贻公司按国际惯例和香港上市公司会计准则,由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原野进行了长达数月的财务审核,决定以每股23元港币收购润涛公司原野股权,收购总值为11�37亿港元。

消息很复杂,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小李来说,有些云里雾里,不过有一点他搞明白了,一家香港公司用每股23港元的价格买了原野股票。人家愿意用每股23港元买原野,那肯定是个好东西,如此一想,他留下了借款,准备着配股。

等呀等,等到了1992那个令小李终身难忘的猴年。很少买报的小李买了一份报纸,翻看原野的利润,看到原野财务报告上说,1991年的利润是4150万元,他放心了,虽说没1990年增长得快,可毕竟增长了近三成。春天过去了,眼看又到了秋天,这时有人告诉他,原野出问题了。那人塞给他一张5月4日的《上海证券报》,上面有原野的报道:据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负责人说,1991年3月,审计部门在审计原野分红派息时提出存在股金投入不实、利润不实和资金外流等问题。

1992年4月7日,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宣布由原野公司的各债权人派出人员,检查原野财务,落实企业利润和归还贷款计划。报道中还提到,有关部门已冻结了原野账户。小李看后顿时觉得情况不妙,他10年的血汗钱出问题了。

6月20日,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对原野公司财务检查后公布,原野公司严重违法,香港润涛公司将折合一亿多元人民币的原野公司外汇转至润涛公司及其海外的关联公司之下,并有折合两亿多人民币的银行贷款逾期未还。小李和所有苦苦等待的原野股民一样,惊魂未定,还没搞明白怎么回事,原野股票就消失了。

7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原野股票交易。原野从1990年3月上市,交易两年零四个月,从未分红派息和增资扩股,就从股票显示屏上消失了,消失前的收盘价是9�5元。长期等待的小李在退市前哪里会意识到抛掉,就这样,等待分红转变成了等待重新挂牌。

1992年的猴年,美好的希望变成了噩梦,发财的希望变成了保住血汗钱的希望。原野在清理贷款,小李也在清理他的高利贷,还掉本金还欠人家利息1000多元。

充满委屈的微弱呼声,时时在大战间隙中传出,但随即被淹没在又一个回合的攻守战中。

1992年9月,一份手写复印的“请愿书”送到市政府领导手中,“请愿书”写道:

两年多来,我们的投资如石沉大海,未得到任何回报,原野公司的经营现状、发展前景以及存在问题、造成问题的原因,我们一无所知,我们感到被欺侮、被愚弄,被人作为赌注的筹码抛来抛去。

这份请愿书还提醒政府:

股东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群体,而不是一个具有严密组织的整体,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解决原野问题,必然会引起矛盾激化,引起盲目、愚蠢的冲动行为。为防止‘8・10’事件重演,请政府加速原野问题的解决。

确实,原野老股东两年多没有任何回报,而新股东中,有贷款购入原野股票的,没来得及撤出的;有听信很快获解决传闻在停牌前抢进的,一套就达半年,甚至还有在停牌以后黑市上吃进的和转让的,这些因原野问题埋下的种种祸根,都将在日后冒出来,成为原野及社会上不安定的隐患。

11月下旬,深圳市各证券网点开始出现一张署名“部分原野股东”的通知:

请持有原野股票1000股以上的股东在11月28日上午齐集荔枝公园,开始有组织地参与原野问题解决,商讨“为维护我们股东合法权益,敦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解决原野公司问题”等事项。

28日星期天,深圳所有公安干警被通知:

不得放假请假。

这一天,深圳湾网球场上的中日网球名人邀请赛,张鸿义副市长为应付特殊情况未能上场,而失去了某种气氛。

28日上午,荔枝公园门口聚集了数百人,尽管在警察干预下,这次集会行动被解散。但是,股东开始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越来越清醒,这也是事实。

28日下午,人民银行特区分行王喜义行长对记者发表讲话:“原野不会破产,请股民放心,待法院判决后,原野还会有发展,我们将依法保护原野股民的合法权益。”

法庭于12月底做出一审判决后,股民们的心不是越来越踏实,而是越来越忐忑。一有风吹草动,原野股民们就惶惶不可终日。

1993年1月8日,《深圳特区报》等传媒上突然刊出“紧急通知”,要求于次日在深圳市体育馆召开原野临时股东大会。组织者称,在法院判决很快就要生效的时候,原野公司出现了财务被破坏、资金流失的现象,严重危害了公司的利益,引起了广大股东的不满。

在董事会已无法正常行使职权的情况下,为维护原野公司的财产安全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尽快摆脱困境,恢复正常营运,由部分股东倡议并经有关方面批准,依照《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有关条例规定,原野公司股东们自发地召开原野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投资者》杂志社的一名记者冒充某女士的老公,混进这一场原野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探查情况。

他本人不是原野的股东,但是作为股份制的业余研究者,他对原野公司的现状和公司的每一次重大活动都极感兴趣。

1993年1月8日晚,他看到《深圳特区报》头版上关于召集原野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后,于是,他在第二天中午匆匆赶到市体育馆登记处门口,却见满是公安警察,看来没有股票和股东代码卡是没法进门了。

后来,在一位朋友的提醒下,他准备找一位登记完了的股东借一份代码卡重填一次。

此时,恰巧一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他灵机一动就迎了上去,向他说明了自己的想法。

这名男子瞟了一眼台阶上的警察说:“今天这是干什么哪?行,我正好有两张卡。”

他递给这名记者一张他太太陆女士的代码卡,9500股和身份证,他姓俞。

填了名,领了选票要进门,有警察要检查,这名笑着低声地对俞先生说:“对不起,我就说是你太太的老公了。”

“没啥。”俞先生不介意地一笑。

恰好陆女士的年龄与记者相当,通过这种方式,也没要什么股东委托书。这名记者顺利地过了两关,在过第三关时,他碰到了一位更细心的公安,反复审视了陆女士的身份证后,问到:“你的身份证呢?”他交验了身份证之后,才得以进入会场。

进场之后,记者看到股东们都在公安的示意下集中坐在西边看台上,另三面看台空置,对面是大会的主席台,台上坐有8名代表。

在会场的四面,布置有200名左右的公安人员,警察不断地与拍照和摄像的记者交涉,会场气氛显得异常严肃而紧张。

会议就要开始时,陆陆续续有1000多名股东到会,14时20分,会议开始。主持人一一介绍了主席台上将进入重整小组的几位先生的身份,这时大家才知道这8位是:原野公司原副董事长许季才;原野原总裁钱振湘;股民代表王洪星等两位;上海两家证券公司和深圳某公司的各一位代表;深圳国际商务律师事务所崔玉祥等两位律师。

介绍完毕,随即进入大会议程。主持人宣布的大会8项议程,副董事长许季才作大会发言;股民代表王洪星介绍原野公司现状;另一股民代表宣读股东联名请求书;许季才作关于成立原野公司重组小组的议案;律师介绍有关公司重整的法律规定;股东投票表决重组议案;宣布表决结果。

根据律师介绍,原野公司的停牌和此次重整在广东乃至全国股份制企业中尚属首例,在广东及深圳的股份制理论和实务中没有这项规定。但根据《广东省经济特区涉外公司条例》第四章中的有关规定,原野公司为合资公司,可适用此项条款进行清查重组,以摆脱困难,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这次大会将就重组议案进行表决。如果此议案通过,重整小组进驻原野公司,依法取代原董事会,接管财产和向外签订合同,待180天内重组计划实现以后,正式行使董事会的一切权利。

许季才副董事长的讲话特别强调了此次会议是在特殊情况下自发举行的,同时强调会议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即可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原野自1992年7月7日停牌至此次会议,整整半年,无论是高价位进货还是低价位进货的,资金被套这么长时间,进又进不得,退又退不出,一轮又一轮的法院庭审弄得海内外舆论界满城风雨,诉讼双方颇为神秘的背景似乎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局外人把它当作谈资,局内股东一提起可是心惊肉跳的多。手中的股票“钱”途难保,凶吉难料,只能眼见着年前季节性淡市中股价又出乎意料的红火,手持别种股票的人天天谈论着分红、送股,春节后牛市已成定局等等诱人的话题。

1992年11月下旬的一个星期天,焦虑不安的原野股东们曾向市政府请求过一次公园集会,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开成。现在有人出面重组,似乎复生的机会来了。于是只要早早复牌,怎么都行。抱怨声中阵阵热烈的掌声,似乎告诉了我们,复牌交易的愿望此时成了大会的主调。

会议的高潮是在投票和计票休息的间隙时间。

当几只纸包装箱――充分显示此次会方准备匆忙的投票箱送上看台的时候,人群中开始有了小小骚动。

有两个股东满腹牢骚地撕毁了选票,扬长而去离开会场;有两个手持大哥大的广东人在人群中来回穿梭,不断发表着鼓动性的言论。那位俞先生望望旁边的人,一脸苦相,他两张票还未填呢。旁边有人开导他:“你听那些人说的轻巧,老实说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人家给你机会,我们还犹豫什么?”俞先生像是没听见,填了一票赞成,一票反对,扔进了票箱。

更多的股东五人一群,十人一簇地散聚在西门厅不断地发表着对原野和这次重组的议论,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争论的不可开交。

这个说:“不复牌还不是烂在你自己的口袋里,多少人全部家产都押在这里了,我们当然要复牌,否则都是浪费时间,所谓重组就是空话。”

那个说:“我看基本上是合法的,就看后期怎么运作了,说穿了,现在是政府要成全你,当然先要我们这些人去成全他们。”

“什么合法不合法?我是小股民,管不了那么多。原野的事闹得这么大,不合法能在报上登通告?你登登看!”旁边一人接茬道。

有的人已经完全丧失了信心,“重整的道路走不通,就任何道路都不通了。”

还有人发泄对政府的不满,“别听那些人在哇啦哇啦叫,没用的。你说你能解决,我就选你,行不行?你跟政府是一条线上的吗?你跟银行是一条线上的吗?你有这个背景吗?银行不跟你合作,政府不跟你合作,你就解决不了,别忘了这是中国。”

会场上任何争论都容易吸引一大群人过来,有人似乎开始演讲了。

最后由许季才宣读投票的结果:

除去润涛的51%股权,到会总股数是2433万股,超过49%法定股份的半数。有效表决股数是2411万股,其中4�2万股反对,11万股弃权,以98�5%的股权赞成通过了重整原野公司议案。。

原野公司副董事长许季才提出通过的重组议案的主要内容是:

1、立即组织重整领导小组,报经主管部门批准,进驻原野公司,代表董事会职权,其他任何利用原野公司名义进行的活动一律无效;

2、重整小组建议由许季才、钱振湘、股民代表王洪星、孙志辉、深圳国际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和中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各一名组成,并依法由上级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债权单位各派一人做重整监督人。

散会的时候,几位记者进入主席台后面的东大门休息厅,也无法采到更多的消息,只取到了一份许季才会上的发言复印稿。

不一会,深圳市人民银行行长王喜义走出来,欲上车离去。许多记者围上去,要他谈谈对此次大会的看法,王喜义先生委婉地拒绝了。

另外,就在同一天的上午,王喜义行长曾接待过中央8家新闻单位和《投资者》杂志共同组成的经济采访团,当记者们问及原野将要重整的这次股东大会时,他只是强调“此次股东大会完全是股民自发组织的”,“股民代表也没有什么背景”,他也不愿多做回答。

对于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由中资驻港机构控制的原野与润涛董事会反应激烈。当时持有原野股票4655万股的香港润涛公司授权代表达到会场时,被会议组织者拒之门外,并被剥夺了51%的表决权后,更是如此。随之,他们向有关部门与新闻单位递交了一份名为“有关所谓‘股东大会’的若干问题”的材料,提出了13点疑问,也颇得社会同情。

原野方面情绪激烈地认为此番集会是违反规定的集会,违反了《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与《深圳市上市公司监管暂行办法》。

另外也完全无视法律,因为深圳市中院判决因其中一被告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请求而判令未生效。

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大会的组织者代替原野公司行为的合法性,深圳市中院也仅仅是对润涛抵押的股票进行判决,而未对润涛的所有股票进行判决。并指责大会组织者之一曾私占原野资产百万余,至今未还。

不管原野方对临时大会组织者的指斥是否有偏颇与片面之处,根据深圳各媒介的报道,此次股东大会不符合规范及混乱之处确实为数不少。

《深圳特区报》记者在报道中披露:“会场越来越热闹,一些股民嗓门越来越高,一些股民对重整小组人员的资格提出质疑”,“原野忠实的股东希望对原野公司的现状和未来多一些了解,但大会似乎没有满足他们这点基本要求。”

由深圳市人民银行等9家金融单位主办的《金融早报》与《特区报》、《深圳商报》一样,虽以肯定口吻报道了此次大会情景,但还是显得客观与公正。

经过重整小组的努力,原野问题终于水落石出,并得以解决。

从股权方面而言,1988年5月18日,原野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的香港润涛公司增加对原野公司投入人民币270万元,由于未经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和登记注册,应视为不合法。

这笔不合法的资本,于1988年10月8日参加资产评估后,溢价分配而得的净额714万元,自然也属不合法,应予退回。

退回的方式经过协商,由日后参加原野公司生产经营的深圳市城建开发集团公司,按每股3元的价格折合238万股转为城建公司持有的国有股。在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清查财务的复核下,以1989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即在原野成为上市公司前,其资产评估中虚拟了资产2300万元,这当然应还原。

至于香港润涛公司抽调和截留原野公司大量巨额资金,其中大部分是外汇资金,从而造成原野公司巨大损失,这一方面触犯了国家的外汇管理条例,另一方面也构成了彭建东的犯罪事实。

1993年5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重整小组清查的基础上,对历时一年的“原野公司案”做出终审判决:

1、撤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

2、确认深圳市有关方面与原野公司、润涛公司之间的抵押贷款合同有效;

3、原野公司应偿还有关银行的到期本息及逾期罚款等。

至此,对“原野案”的调查审理已经尘埃落定,当初满怀希望的原野股民唯一可以安慰的是:在重整小组的努力下,原野属下的时装公司恢复生产,其牛仔裤产量恢复到历史较高水平,原野属下的福华公司也开始进入正常经营。

通过重组后,9月5日,原野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新的董事会,并将公司更名为“深圳世纪星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公司股票在深证交所复牌交易。

与此同时,新公司还通过了每3股送1股,每1股配1股的送配方案。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彭建东则于1993年10月14日在香港被捕,罪名是“侵占、挪用公司资金”。

1995年9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理,以侵占、挪用公司资金罪,判处彭建东有期徒刑16年,附加驱逐出境。

彭建东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采取新举措稳定股市

深圳证券市场的最大困难出现在1990年,当时场外交易泛滥,股票暴涨暴跌,深圳发展银行的股票最高炒到每股132元。

市场控制不住了,差一点就被关掉了。

恰在此时,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成立给深圳证券业带来了福音,否则,如果只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孤军奋战,有可能在1991年就被关掉了。

此时,一场铺天盖地的股市狂潮席卷而来了。从4月开始,“老五股”深发展、万科、金田、安达、原野的股价全面猛涨。

到11月中旬,平均上涨了10倍以上。有什么理由如此暴涨?你看深发展的两次分红派息:第一次每股分红7元,每两股送一个红股;第二次每股10元面值除分红10元外,还每两股送一个红股。

上市公司业绩好,买的股票两年内就收回本金,而股权却又增加了一倍。投资收益高,引发股市狂热。

股市狂热又进一步推动黑市交易的风起云涌,那时黑市交易惊人。证券公司门前从事黑市交易的人少则几百,多则数千,而黑市交易的成交额一般要高过场内交易的一至两倍。

此时,金田股面值10元,却涨到了360元,原野股涨到了280元。

这种狂热,引发了一些公司和企业“趁火打劫”,目无法纪、擅自发行股票、集资券,甚至“收据”之类的集资工具也用上,私自招股集资,欺骗股民。股市狂热使股民失去了理性。

对此,市委市政府从维护股市健康发展和保护股民的切身利益出发,加强管理,采取了一些有力措施:

1、借鉴国外经验,首次实行股市的涨落停牌制度。

1990年2月29日,由市人民银行发出公告,规定股票当日交易价“不得高于或低于上一个营业日收市价的10%”。

6月18日,又将涨跌限价在“±5%”。6月26日又调整上涨不超过1%,下跌幅度仍维持5%。

2、市政府发布“5・28”公告,坚决取缔场外非法交易活动。

规定证券买卖、登记过户、派发红利股息,凭身份证和法人证件到批准的证券机构办理;一切有价证券的买卖必须在证券机构内挂牌进行。

还抽派工商、监察、公安等人员到场外交易现场打击非法交易。

3、开征印花税和手续费。

1990年7月11日市政府公布,规定按转让股票价金额征收卖方6‰印花税,对个人股息收入超过国家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部分,按10%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6月7日,买卖双方一律按成交金额收取5‰手续费。这是我国首次通过税费调控股市。

4、加强管理股票证券的发行和上市。

1990年9月15日和10月4日,市政府分别颁发了《关于严格禁止擅自以股票、证券形式集资的通告》、《加强对股票发行公司管理的措施》,明确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内部或社会上以股票、债券及其他方式进行集资活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和转让的股票、债券及其收据,均不得进入流通领域非法买卖”,对“上市公司进行财务、税务、外汇、工商行政等方面的全面监督管理”。

5、加强股市的廉政建设。

1990年10月26日,市政府做出规定:发行新股和扩股,党政机关干部、证券管理及从业人员都不得进行买卖。

6、运用舆论工具,宣传增强风险意识。

从1990年11月15日开始,《深圳特区报》在每天的股市行情下面,醒目地加了“政府忠告市民,股票投资风险自担,入市抉择务必慎重”的警示语,对股市的入市风险进行宣传、警示。

这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对深圳股市、证券市场、资本市场初期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证交所轻松化解风险

1993年初,首任证监会主席刘鸿儒把夏斌要到中国证监会,任交易部主任和发审委委员。

当年7月,夏斌奉命南下,出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一职。

他一到深交所,就在员工大会上,说出了一番豪言壮语:

我们要玩命地干,我们正在干着一件大的事业,我们的努力在中国证券史上写不上几句话,哪怕是划上一个标点符号也就足以自慰了。

当年的慷慨陈词是否兑现?夏斌给出的注解是,“至少,深交所从区域性交易所变成了全国性交易所。”

在他看来,当时的那番话更像是自然情感的流露。

1951年出生的夏斌,毕业于北大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财政部和央行写了几年官样文章的太平日子后,正赶上央行研究生院招生,便再也耐不住了。可主管领导想提拔他,不让走。

对此,夏斌却“毫不领情”,“我不要提拔,我就想读书。”

为此,29岁的夏斌还掉了眼泪,最终他如愿以偿了。

夏斌是1984年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院毕业的。1985年初,他来到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一待就是8年。

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院毕业的学生们成为中国第一批金融市场改革的倡导者、启蒙者和推动者。

但是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这些人只能是从政策理论层面呼吁、写文章,希望推动金融改革。

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对他们来讲就是英雄有了用武之地。

此时,夏斌的确是心存远大抱负,很想把深圳证券交易所做成中国最大的交易所。

这时,中国股市尚处起步阶段,股市的发展与推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一举一动,有人用“两大诸侯割据”来形容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夏斌后来说:“当时的监管概念确实不像现在这样,1992年初才刚成立证监会,这和我当总经理几乎是同时,股市又没有明确系统的监管理念。在这样的背景下,更多的是两个交易所老总在指挥整个股市。”

此时,交易所老总可以“呼风唤雨”。

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在股市狂跌时,站在台上来句“股市没问题”,股价就立刻长上去了。

同样,在深圳股市形势不妙时,四川股民传言说“夏总病重病危了”,一时间,股市乱了方寸。

为了辟谣,夏斌第二天赶紧出来接见外宾,《证券时报》随即头版头条刊登了他接见外宾的照片。这居然成了镇静剂,股市也随之稳定下来。

还有一次,夏斌去民族证券北京营业部看了一圈,第二天,报纸就拿这件事情做了头版大标题。

不仅如此,此时就连夏斌的名片也显得很金贵。

“当初,做深交所老总的时候,我的名片很值钱。过海关的时候,拿着名片就能过,当时好多人巴不得认识我呢!”夏斌后来不无得意地说。

坐在交易所总经理的位置上,拥有的不仅是对股市的巨大影响力,同时还有危险甚至是性命之忧。

夏斌刚到深交所时,一直下跌的股市突然开始飘红,因为有人传言,“我是朱�基派来的人,还带了几十个亿来救市。这种说法我也听过,根本没有的事情。”

不久,股市又开始下跌。有的股民就直接把责任推到夏斌身上,深交所几乎每天都会收到恐吓信,“恐吓信很多,甚至还有带血的。”

后来,恐吓信越来越多,为了不影响他的工作情绪,秘书干脆就不让他看了。

认识夏斌的人实在太多了,出与安全考虑,他还不得不去香港买了假胡子,“但一直没有用过。”

1995年的327国债期货平仓案,更是将夏斌推到了峰口浪尖上,“做不好,进监狱都有可能”。

此时,北京、武汉、上海都出事了,很多股民也在闹事。

为了谨慎起见,夏斌一直没有宣布价位,对照当时上海的价位,夏斌专门找人进行详细客观的调查,经过仔细研究,他心中有数了,于是向市委反映处理意见。

而市委领导则全权交由夏斌负责。夏斌却感到领导越相信自己,肩上的责任就越大。

突然有一天,市政府门口被大批股民包围,当时正处于“两会”期间。于是,夏斌在两车警察的护送下,赶到现场。

夏斌后来回忆说:

我记得当时游行集会搞了两天,分别是多头、空头两方轮番来闹,可能是怕我被其中一方的眼泪所迷惑,所以轮番“进攻”。一方面,我对双方进行安抚,同时又找人在上海调查详情,后来终于敲定了一个价位。

在这段时间里,交易所也经常聚集很多股民,夏斌最担心的是有人会炸交易所。

夏斌跟保安说:“如果你们看到有人抱着什么东西往大厅里冲,就先用警棍把他放倒,不要出人命,把可疑的东西往门口广场扔,一切后果由我负责。”

就在市委商议具体价位的那天,夏斌还对公安局长说,“一旦交易所被炸,要惊动的不仅仅是深圳市政府,那么多股票交易的资料如果被毁了,股市一定会大乱,可能影响全国。”

公安局长听完这话慌了,因为事情的严重性远远超过他的预料,“夏总,你给我8分钟的时间,只要8分钟,防暴警察就能赶到。”

夏斌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应付8分钟绝非难事,而8分钟之后,防暴警察按时赶到交易所,一切安然无恙。

最后,夏斌宣布了一个让大多数散户不赔钱的价位,风波就此化解。

“大家以为会出事,结果没想到事情竟如此顺利。”夏斌后来回忆起这件事,当时的分分秒秒依旧是惊心动魄,“我做了一件很漂亮的事情。”

爆发苏三山诈骗案

1993年11月6日,海南《特区证券报》在头版头条刊登广西“北海正大置业有限公司”给该报编辑部的信,信中称:

到11月5日下午3时30分,北海正大置业公司已经持有250�33万股江苏昆山三山公司股票……占该公司流通股的5�006%”。正大置业公司将按规定程序继续收购该公司的股票。

消息一出,11月8日星期一开盘后,苏三山这家在深圳证交所上市的公司,买盘汹涌而来,从8�3元开盘价蹿至11�5元收盘,成交达2000多万股,成交金额2�2亿,换手率高达42%,当日飙升39�88%。

苏三山的社会股东自然欣喜若狂,窃以为一场收购事件即将展开,不过他们没有注意到苏三山的总股本为10132万股,其中法人股5132万股,个人股为5000万股,而“北海正大置业公司”持有的250�33万股只占个人股的5�006%。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只有超过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5%时,才需要发布公告,而法人股同样也属于普通股,所以250�33万股远没有达到必须公告的数额,可以不公告却大张旗鼓地公告,明眼人自然会注意到此事有些蹊跷。

果然,11月8日16时30分,深交所发表声明,认为北海某公司购买“苏三山”一事与事实不符。

与此同时,“苏三山”董事长兼总经理也在这一天致函深圳证交所,就“正大置业”购股一事表示:“我们将注意事态发展。”

11月9日,就“正大置业”大量购股事件,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在召开的紧急新闻发布会上说,证监会尚未收到”正大置业”口头或书面报告,《特区证券报》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这一天,深圳证券交易所郑重声明,“收购苏三山”不排除属于欺诈行为的可能性。

11月10日,广西北海市工商局经查询后得知,当地并没有“北海正大置业”这家注册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登记公司也均没有“北海正大置业公司”开户和交易的记录。

很显然,这是一场大骗局。

11月24日,在公安干警和有关方面的努力下,骗局的始作俑者被依法逮捕。

司法部门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对其收容审查。

李某原来是湖南省一个县物资局的干部,1993年5月上旬,他擅自挪用单位贷款100万元,私下在深圳某证券公司以个人户头开设账户进行股票炒作。

他在10月7日和8日两天分别以7�85元和7�60元买进“苏三山”股票15万股,还透支l000万元买进31万股其他股票,没想到买进就被套牢了,眼看解套无望,而且挪用单位公款的事也要败露了。

此时,正赶上上海出了宝安收购延中之事,李某顿时计上心头:咱也来个收购“苏三山”。

11月2日,李某与北海市街头刻了一枚正大置业公司的印章,然后回到湖南株州。

11月5日,李某在株州县邮电局向《深圳特区报》和海南《特区证券报》发了篇稿子,说正大置业已收购250�33万股“苏三山”股票,占总股本的5%。半小时,这位正大置业的老板又给两家报社打电话,问是否收到传真件。

没想到,海南《特区证券报》真的上了当,竟然把他的信函登了出来。

11月8日星期一开市可不得了,“苏三山”股票就像吃了兴奋剂,飕飕地往上窜,从开盘价8�3元直奔到11�5元,上涨了40%,当天成交2000万股。在11�4元时,李某抛掉了一小部分“苏三山”股票9500股,净赚2�9万元,李某还指望“苏三山”再接再厉往上爬,因此没舍得多抛。

狐狸尾巴终究是要露出来的,没过几天,当地部门就查出没有“北海正大置业”这家公司。

同时,“苏三山”的异动也引起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警觉,他们分别在8日和9日发表声明,于是“苏三山”股价急跌。

李某在9�40元的价位把剩余股票全抛,还是赚了15万元。但全国股民在“苏三山”上损失2000万元,套牢1�2亿元。

1993年12月17日,证监会在北京发表通报,严正指出:

一个多月前发生的所谓“北海正大置业有限公司”大量买入江苏昆山三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事件,经调查和公安机关的侦查,证明是一起精心策划的骗局。

真相虽然大白,可人们不禁要问,给不法之徒提供可乘之机的海南《特区证券报》该当何罪?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二十条的规定,法人发生收购情况时,应当将有关情况刊登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

而海南《特区证券报》并非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本来就没有资格刊登收购信息,况且是在未经查实的情况下擅自刊登,致使股市动荡,造成不明真相的股民损失惨重。

1993年11月8日14时38分,贵州证券公司收到收购“苏三山”的假消息后,在交易大厅的黑板上把这条消息公布了,到9日9时22分,买入成交量近200万股,成交价位多在11元以上。

11月11日下午,数十位股民到贵州证券公司讨说法,认为贵州证券公司转载“苏三山”被收购的错误消息,误导了股民,给他们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要求证券公司赔偿。

贵州证券公司“舍生取义”,好汉做事好汉当,于11月12日上午昭告天下,决定以11月9日9时22分的成交价买进股民们被套牢的“苏三山”股票,毅然买下贵州股民的“套”。

相比之下,长沙的股民则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一年后,1994年12月长沙两位大户告湖南信托投资公司和其开设的湖南财信证券上市证券交易部提供“苏三山”股票的虚假消息,使两人损失2�7万元。

这两位大户将湖南信托投资公司和其开设的湖南财信证券上市证券交易部告上法庭,罪名就是提供“苏三山”股票的虚假消息,致使他们损失了27540�96元。

最后长沙市南区人民法院判决:股民做出购买或抛出股票之抉择,其风险与赢利应当自己负责。他们就只好自食苦果了。

海南《特区证券报》事后受到相应的处罚,此事不仅给新闻媒体上了一课,同时也把信息披露的有序性和真实性提上了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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