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5 10:41:59

●中苏虽然是友好邻邦,但在涉及军人荣誉的问题上,两国军人都坚持己见,各不相让。

●毛泽东看到皮定钧在少将之列,就提笔写下“皮有功,少晋中”。

●经过几个月细致、缜密的工作,到1955年国庆节前,全军军官的评衔工作基本完成,总政治部和总干部管理部拿出了一个初步方案。

● 军衔制的出台中央军委提出实行军衔制

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在北京中南海成立,这是新中国最高军事领导机构。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成立不久,军委领导们就把重新实行军衔制提上议事议程。为此,毛泽东向全军发出建设现代化革命军队的号召,人民解放军开始迈出了向正规化、现代化进军的新步伐。

军衔制对一支正规化的军队来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这主要体现在军衔制有利于提高军人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加强军队的组织纪律,方便部队各兵种之间的协调指挥及保障管理,从而促进军队的正规化建设。另外,军衔制对于军队与国际联盟协同作战及军事交流也有着重要作用。

因此,刚一建国,高瞻远瞩的军委领导就决定重新建立起军衔制。之所以说“重新建立,”是因为我军在建国前曾经3次试行军衔制,但都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彻底施行。

人民军队自1927年诞生后便一直处于严酷的战争环境中,物质条件艰苦恶劣,有时部队连饭都吃不上,因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军长期实行官兵平等的制度。

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记录了当时的艰苦斗争:“从军长到伙夫,除粮食外一律吃五分钱的伙食。发零用钱,两角即一律两角,四角即一律四角。”

这种军事共产主义的生活,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随着条件的变化,军队内部的生活待遇开始按照职务等级有所区别,但总的来说,至抗战初期,各级官兵在待遇上大体上是平等的。

抗日战争爆发后,在中国共产党的积极努力和全国人民的抗日呼声下,国民党与共产党实现了第二次合作。当时,国民党军队实行军衔制,为了便于国共两党、两军的合作,党中央开始拟议实行军衔制。

1937年8月,中国工农红军被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集团军和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

在这种情况下,红军总政治部在《关于新阶段的部队政治工作的决定》中指出:

红军的改编,在某些程度上有了原则上的改变(如采用官阶制度等)。

文件强调,国共合作后,红军不但要改名为八路军,还要在形式上实行军衔制度。这是我军关于军衔问题的最早的正式文件。在当时,军衔制在红军中被称为“官阶制度”。这是我军第一次尝试实行军衔制。

1939年初,为适应国共合作的需要,并参考国民党军队的军衔衔级,我军对少数同志授予了军衔。例如,当时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副部长的周恩来被授予中将军衔。同时,为便于同国民党军及盟军的联络,八路军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也被授予了相应军衔。

然而,就在我军准备在全军普及军衔制的时候,奉行“假抗日,真反共”政策的国民党和日本侵略军对根据地进行疯狂扫荡,对抗日军民实行严酷的经济封锁,妄图在经济上扼杀人民军队。

这样,我党、我军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困难,不得不“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在这样的形势下,党中央于1942年4月24日作出决定:

军队中暂不规定等级军衔。

我军第二次军衔制又因为敌人的疯狂进攻而暂止。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45年8月抗日战争取得全面胜利。

当年9月15日,苏联红军远东军区司令部一名上校联络官从沈阳飞抵延安与中共中央联系,希望派一些中国干部到东北协调中苏两军的行动。中央决定派政治局委员彭真等6位同志随苏军飞机前往。

为了方便对等沟通,9月16日,中央作出决定,以军委主席毛泽东的名义授予彭真、陈云、叶季壮中将军衔,伍修权少将军衔,段子俊、莫春和上校军衔。

虽然这次授衔是临时性的,但这是毛泽东第一次以中央军委主席的名义对我军干部授予军衔。

1946年2月24日,中共中央根据同国民党签定的“双十协定”和“停战协定”精神,发出《关于军队整编的若干问题的指示》,提出:

我军各级干部即须执行将校尉的正规制度。

按照这个指示,中央军委率先给人民解放军参加“军事调处执行部”的工作人员授衔,叶剑英等授予中将军衔,陈赓等授予少将军衔,符浩等授予上校军衔,华诚一等授予中校军衔,王少庸等授予少校军衔。

然而,就在整个部队的授衔工作紧张准备之际,蒋介石撕毁停战协议,发动了全面内战,我军第三次授衔工作不得不再次停止下来。

我军在新中国成立前的这3次建立军衔制的举措,要么是临时性举措,要么因战争环境影响及“超过现有物质基础”等原因而不得不中止。

中央军委把实行军衔制的问题重新提上议事日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就从干部配备、组织编制、各项制度、武器装备、工作计划,包括级别、服装、薪金等方面开始着手统一,为日后正式实行军衔制做准备。

首先是对军队进行精简整编。通过撤销番号、合并统编、复员转业,把全军550万人整编至400万人。与此同时,将陆军统编为国防军和公安部队;全国重新划分出西北、西南、中南、华东、东北和华北6个大军区;并陆续正式组建空军、海军、防空军、公安军、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铁道兵、防化学兵、通信兵等领导机关及部队,使我军向多军兵种合成的正规化军队建设轨道迈进。

其次,中央军委指示相关部门设计、发放全新的“五○式”军服、徽章、装具,装备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

这是我军第一次发放在全军范围内统一的军服。而且陆军、公安部队团以上干部,海、空军机关营以上干部,伞兵部队、海军舰艇部队和海校学员,配发呢子军服。这是我军首次发放制式呢料军服。我军的装备建设从此走出了靠缴获升级换代的历史,开始有步骤有计划地升级各种装备。

第三,为了建立与军衔制相配套的干部管理制度,1950年9月4日,中央军委又设立与“三总部”职能平行的总干部管理部,统一领导全军的干部管理工作,由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兼任部长,赖传珠、徐立清任副部长。

该部下设3个局和5个处,其中就有管理全军军衔和奖励工作的专门机构军阶(军衔)奖励处。

这标志着我军正式开始研究、筹划军衔制的问题。

同年9月13日,总干部管理部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在会上,朱德总司令提出:“部队三等九级的等级制度必须建立”,“应尽量争取明年在服装上便能把阶级(军衔)表明出来。”

到了12月30日,总干部管理部在呈报中央军委毛泽东主席和刘少奇、朱德、周恩来副主席的工作总结报告中,拟把“研究军衔实施的准备工作”列为1951年的主要工作之一。

由此,在全军实行军衔制度便提到统帅部议事日程。中央军委下发干部评级指示

1951年2月15日,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干部评级工作的指示》。在这份文件中,中央军委明确指出,这次评级就是为将来实行军衔制做准备。

评级可为今后实行军阶(军衔)制度,奠定初步基础。

这份文件还规定了这次评级的主要依据是“德、才、资”,而且应以德、才为主,资为次。文件对评级过程中所应掌握的原则也作了说明:

在执行过程中,不能孤立地看待三个依据,还必须互相结合,反映出一个干部的全貌与本质。

《关于干部评级工作的指示》对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应掌握的原则进行了规定:

对于资深干部应区别3种情况处理:

1、资深,德才均好,但过去因客观条件或身体情况限制,发展较慢者,应适当照顾;

2、资深,对革命忠心耿耿,但能力稍弱者,亦应当照顾;

3、资格虽老,但一贯工作搞不好,则不应照顾。

这份文件确定,评级工作应当于当年完成。后来,中共中央提出整党任务,为了使评级工作在思想、组织上准备的更加充分,中央军委决定1951年试评,以取得经验,到1952年时结合整党进行。

到了这年的国庆节,毛泽东收到彭德怀从朝鲜前线发来的电报,电报提出国内应考虑备战措施,其中提到:

我人民解放军来自各根据地,许多具体制度不一致,目前统一教育、编制、纪律、内务规则、礼节已非常必要。长期无官阶制度,一是评定官阶是困难的,目前宜采取过度办法,规定职务识别,在目前战斗中已感必要。

彭德怀对国内正在进行的军队干部评级工作表示支持,并指出,这是在当前情况下评定军衔的过渡办法。

中央军委2月的指示规定:

凡人民解放军所属陆、海、空军各兵种,所有部队、机关、学校,由军级至排级全体干部均进行评级

……

任职3年的班长,及具有5年军龄之警卫员、通信员、电话员、侦察员、卫生员、驾驶员、老战士等均可参加评级。

该指示设置了正级以下的15个级别,要求各部队1951年上半年选择各种类型单位有重点地进行试评,取得经验后再行普评。

1952年3月14日1952年3月,中央军委发布《评定各级干部等级的指示》,其中确定军队干部级别为9等21级:

一等:军委主席、副主席、总司令级;

二等:大军区司令员、政委级,军委委员级;

三等:正兵团级,副兵团级,准兵团级;

四等:正军级,副军级,准军级;

五等:正师级,副师级,准师级;

六等:正团级,副团级,准团级;

七等:正营级,副营级;

八等:正连级,副连级;

九等:正排级,副排级。

这个“指示”下达后,首先在华北、华东、西南、西北军区若干单位试评,在中南军区全面评定。然后,4月份,根据总干部管理部指示,全军干部评定工作全面展开,1952年底基本结束。

干部评级工作结束,全军评级情况如下:第一等军委主席1人,军委副主席3人;二等大军区司令员、政委7人,军委委员8人;三等正兵团级36人,副兵团级42人,准兵团级57人;四等正军级203人,副军级345人;五等正师级446人……

干部评级工作的圆满结束,使我军各地区、各部队之间的干部级别取得了大体上的一致,从而为在全军实行军衔制创作了有利条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总干部管理部酝酿军衔制

1952年底,全军干部评级工作结束后,我军实行军衔制的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于是,有关部门就着手研究军衔制的问题。

1952年11月13日,中央军委在北京中南海居仁堂召开例会。此次会议向军委委员们传达中共中央的重要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将于1954年1月实行征兵制、薪金制、军衔制、勋章奖章制度四大制度。

主持会议的彭德怀在对中共中央的决定进行解释时说:

实行这些制度,对我军来说,是一项重大改革,也可以说是我国当前国防建设的根本起点。军委应当召开专门会议详细讨论具体准备工作。

这次会议结束后没几天,彭德怀又特意召集有关部门就实行四大制度的准备工作进行讨论。

经过讨论,与会人员深刻认识到实行军衔制是我军正规化建设的需要,是多兵种协同作战的需要,也是激励官兵上进心和荣誉感的需要。

有人发言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军同外军的交往一天天多起来,没有军衔实在不方便。1951年在板门店同美国人谈判,人家有军衔,我们没有军衔,往后总不能一直这样把?如果实行了军衔制,我们和对方平起平坐,也可叫某某将军、某某上校了,这样还是好的。”

这次会议召开后不久,1952年11月26日,总干部管理部并向中央军委提交关于《1953年军衔准备工作计划》的报告。

在这份报告中,新中国的军衔被设计为6等21级:

元帅3级:大元帅,国家元帅,兵种元帅;

将官5级:上将,准上将,中将,少将,准将;

校官3级: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4级: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少尉;

军士4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

兵2级:上等兵,列兵。

这份报告是由总干部管理部罗荣桓部长率领赖传珠、徐立清副部长,以及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中央军委军务部等业务部门与苏联军事顾问卡苏林一起酝酿起草的。

虽然考虑了诸多问题,这个标准相对于其他国家是比较低的,尤其是正军级、正师级等分别比外军低1到2级。之所以如此,是与我军当时积极学习苏联经验分不开的。

毛泽东曾在1953年元旦发出号召:

永远不要骄傲自满,一定要将苏联的一切先进经验都学到手,改变我军的落后状态,建设我军为世界上第二支最优良的现代化的军队,以利于在将来有把握地战胜帝国主义军队的侵略。

正是在这个思想的指导下,我军评衔标准完全借鉴了苏联的经验。

1953年8月,苏联顾问团总顾问皮特鲁塞夫斯基中将在总干部管理部顾问卡苏林少将的陪同下,到总干部管理部了解军衔制的准备情况。其间,皮特鲁塞夫斯基提出几条意见,他特别强调:根据苏军经验,首次授衔时,一般要压低1到2级,这样才能为今后的晋升留出空间。

在酝酿起草这份报告的过程中,总干部管理部参考苏联军衔并结合我军特点,在少将与上校之间增加“准将”一级。这样是为了解决军衔制实施后,军长和副师长同为少将的问题。

但是,苏联军事顾问苏卡林却反对这个设计。苏卡林认为,苏军没有“准将”这一军衔。苏联军队中的副师长通常就是上校。如果中国军队设置了准将这一军衔,那么副师一级的军官就可以被授予准将,这样一来,本来与苏军同等的中国军队副师长就可能高于苏军的同等军官军衔。这在未来两军交往过程中将对苏军军官不利。

中苏虽然是友好邻邦,但在涉及军人荣誉的问题上,两国军人都坚持己见,各不相让。

由于对是否设“准将”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总干部管理部呈请中央军委裁定。中央军委经过慎重考虑,最终取消了“准将”这一级的设置。

这样,经过中苏双方跟共同酝酿研究的中国军队军衔等级设置的第一套方案拟设6等20级:

元帅3级:大元帅,国家元帅,兵种元帅;

将官4级:上将,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3级: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4级: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少尉;

军士4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

兵2级:上等兵,列兵。

1953年2月22日,总政治部发出《关于实施军衔制度准备工作的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明确由总干部管理部主持草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等方案。

总干部管理部在草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时,以第一个军衔方案为基础,在这个方案中充分考虑苏联方面的意见,同时还参考朝鲜的军衔制度,并结合我军的具体情况,又拟定出一个6等20级的方案:

元帅3级:大元帅,国家元帅,兵种元帅;

将官4级: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4级: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军士4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

兵2级:上等兵,列兵。

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第二章“军衔和肩章符号”合并为一个文件。

到1953年9月,中央军委根据当时军队的实际情况,决定授衔、授勋应待军队组织编制确定、兵役法颁布实施后再进行。这样,已经筹备和酝酿1年多的军衔制度准备工作暂告一个段落。

1955年2月8日,由国家主席毛泽东批准公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简称《军官服役条例》)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这标志着经过5年时间酝酿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横空出世。于此相配套的兵役制、薪金制、勋章制等制度先后颁布。

从此,人民军队摆脱了胜利而不正规的历史尴尬,走上正规化、现代化的发展道路。总政治部评定军衔

1955年1月23日,中央军委发布《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对军衔评定的范围和标准作出规定。

关于标准,军委认为应当以干部的级别为主要依据,并参照编制军衔的规定,进行全面衡量。

具体规定如下:

正兵团级,多数可评为上将;

副兵团、准兵团级,多数可评为中将;

正军级、副军级、准军级,多数可评为少将;

关于范围,中央军委在《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中规定,军官军衔的评定授予分两期进行,第一期评定授予现役军官军衔,第二期评定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第一期评授军官军衔的人员,包括以下6类:

1、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制序列内和临时建制单位,即如国防、营房、公路建筑工程指挥部、各种训练班、留守处内的军人;

2、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各种学校(院)学习的军官和学习毕业的军人;

3、由军队派到工厂的军代表、检验员;

4、由军队派到政府机关、生产企业部门、地方学校担任军事工作或军事教育工作的派遣军官;

5、由军队送至地方学校,如马列学院、党校、中央团校、政法干校及其他学校代为训练毕业后仍回军队工作的军官;

6、由我国政府派到国外任武官职务的军官。

军士和兵,除已改为工薪制和准备改为工薪制的人员外,均评定授予现役军衔。

虽然这个指示给军衔评定工作指明了方向,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是遇到了一些难题。

首先是很难对干部作出准确客观地评价。评定军衔并不是纯粹的“论资排辈”,也不是简单的“论功行赏”,除了以干部级别为参考之外,还要考虑资历、战功等许多因素。

总干部管理部原本计划授予皮定钧为少将,授衔名单报到毛泽东那里,毛泽东看到皮定钧在少将之列,就提笔写下“皮有功,少晋中”。无独有偶,韩先楚在最初也被授予中将军衔,毛泽东在审阅时批示“韩有功,中晋上”。

如果不是毛泽东最后把关,那么这两位将军很可能就被评低了。

不过,给数万老革命、老红军评定军衔原本就是一个非常艰难的任务,特别是很多人的档案在战争时期因为种种原因没有保存下来,这就更增加了这项工作的难度。所以,有些人的评级最后并不完满也是在所难免。

除此之外,对高级将领评衔还要兼顾“山头”问题。

山头是战争时期根据地的俗称,中国革命就是首先建立大大小小的根据地,然后连成片才取得成功的。正是由于这个历史原因,我军内部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山头”,如红军时期的3个方面军,抗日战争时期的八路军3个师和新四军,解放战争时期的5大野战军等等。

如何在评定军衔时平衡各个“山头”的关系,是总干部管理部最为注重、也最难解决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总干部管理部部长罗荣桓在内部会议时强调:

我们的干部工作一定要坚持任人唯贤,搞五湖四海,这要从总政做起……

从红军来讲,要照顾几个方面军;从抗日战争来讲,要照顾到各个根据地,八路军、新四军;从解放战争来讲,要照顾到各个军区和各个野战军。各个方面军、各个根据地、各个军区和野战军都有不同的经验和工作作风,各方面的干部在一起工作,可以广泛交流经验,便于从各个方面了解熟悉情况,有利于我军的建设。

为了实现干部工作“五湖四海”的原则,罗荣桓在组建总政治部和军委总干部管理部时,向军委建议,由原红一方面军、红四方面军、红二方面军工作过的同志任总政治部副主任和总干部管理部副部长,总政治部机关各部门的正副部长、正副处长和其他干部的配备,也是从各野战军选调的。

通过内部调整,罗荣桓解决了人们“眼睛向上”的问题,从而使人们相信总政治部的评衔工作。

接下来,他又领导总政治部和总干部管理部的同志们,采用先树标杆,后排队平衡的办法,逐一给每个干部评定军衔,从而解决人们“眼睛向下”的问题,帮助大家客观地看待自己。

罗荣桓要求工作人员按照上述原则,首先选出各类人员的标杆,然后按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反复进行衡量比较,最后提出评定军衔等级的意见。对每人应授什么军衔,主要是根据现任职务,对军队建设的贡献、战功和现实的德才表现,并适当考虑个人资历,同时又作全面衡量。

在确定评衔的依据时,总干部管理部和总政治部将军人在当时的级别和职务作为参考。级别基本上按1952年干部评级的结果;职务则考虑1955年授衔前所担任的职务。

对于拟授予中将、上将的234人,罗荣桓亲自主持逐一研究讨论。有了问题随时向中央军委请示,然后由他亲自提出名单。

少将这一级的评定,罗荣桓委托赖传珠、徐立清和肖华、王宗槐等负责,遇到难以确定的问题,再由罗荣桓主持会商解决。

在排队平衡过程中,总干部管理部和总政干部部的同志们认真研究,反复斟酌。在掌握评衔标准时,除了依据现任职务、政治品质、业务能力、在军队服务的经历和对革命事业的贡献以外,还适当照顾到各个方面军干部的相对平衡,照顾到少数民族干部和起义将领,同时还要考虑到已经在地方工作的干部与军队有历史联系,或与某一地区有联系的代表人物的授衔问题。比如从部队调到外交部当大使的和在地方工作的,有的也提出要军衔。

军衔评定结果不仅涉及到军队的正规化建设,还对于军队思想稳定有深刻影响。因此,总干部管理部和总政干部的同志既做评定人,又做“政委”。

他们一方面尽量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纠正一部分干部中错误的认识和态度;另一方面要做好平衡排队工作,尽可能评得公平合理,既使本人基本满意,又使上下左右都没有意见。在全面考核了解干部的基础上,根据评衔的条件和标准,反反复复地比较,多方面征求意见。

在发布“指示”时,中央军委还决定,现役军官的授衔与授勋的工作必须在1955年内完成。

这个决定给负责军衔评定的同志带来很大压力。评定军衔涉及到全军上下的每一个官兵的切身利益,每个人的情况又不尽相同。这个任务从一开始就面临着要求高、难度大、时间紧的压力。

为此,总干部管理部提出一个分层次实施的方案:对于授予元帅军衔的人选,由中共中央书记处提名,由中央政治局最后审议通过;对于授予将军军衔的人选,由总干部管理部与总政治部分别提出,再报请中央军委批准;对于校官军衔的人选,由各总部和各军兵种及各大军区提出,并报总干部部和总政治部在全军范围内统一平衡。

为使全军干部在评级时做到心中有数,在正式实行军衔制之前,国防部还于1955年5月20日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编制军衔表》(简称《编制军衔》),规定了兵团司令员以下各级职务与上将以下各级军衔的比照标准,明确编制军衔为一职一衔或一职两衔:

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总后勤部长、军兵种司令员、政委授予上将至大将军衔;

国防部副部长、副总参谋长、总政治部副主任;总后勤部副部长;沈阳、北京、南京、济南、广州、昆明军区司令员、政委;军兵种副职;军事、政治学院副职;兵团司令员、政委授予上将至中将军衔;

新疆、西藏、成都、兰州、武汉、内蒙古军区司令员、政委;其他军区、兵团副职;军兵种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军区海、空军司令员、政委授予中将至上将军衔;

军长、政委;省军区司令员、政委;新疆、西藏、成都、兰州、武汉、内蒙古军区副职;其他军区、兵团参谋长、政治部主任授予中将军衔;

新疆、西藏、成都、兰州、武汉、内蒙古军区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军区海、空军副职;海军二等基地司令员、政委;其他军区、兵团、军兵种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直属部部长授予中将军衔;

新疆、西藏、成都、兰州、武汉、内蒙古军区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兵团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军区海、空军参谋长、政治部主任;省军区副职;副军长、副政委、军参谋长、军政治部主任授予少将至中将军衔;

……

经过几个月细致、缜密的工作,到1955年国庆节前,全军军官的评衔工作基本完成,总政治部和总干部管理部拿出了一个初步方案。

方案公布以后,大多数人表示认可,但仍有少数人不满意。

有的人虽然嘴上不说,在心里却是不很舒服;有的人眼泪长流,两三天不吃饭;还有的则跑到领导那里,说自己如何劳苦功高,点着名地要高级军衔;更有一个红军时期的老干部,在听说自己将被授予少将军衔后,十分不满。

就在有人为肩膀上的“金豆”斤斤计较时,一些功勋卓著的将领却请求给自己降低军衔。他们的高风亮节为实行军衔制扫平了道路。确定10名元帅和10名大将

1955年秋天的一个深夜,毛泽东召集军委领导在中南海召开军委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深谋远虑的毛泽东主动提出不要授予自己大元帅,而且还提出建议,那些已经到地方上工作的军队干部也不授衔。

在场的军委领导们深受感动。全国上下,只有毛泽东能授予大元帅军衔,最高统帅尚且不授衔,我们还有什么好争的呢!于是,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等原本都在元帅人选名单上的人,都摆着手说,不要评自己为元帅。

朱德也表示要推辞元帅军衔,毛泽东笑着说:“总司令就不要推辞了,没有你,这军衔就评不下去喽!”

宽厚的朱德笑了,在场的人也跟着笑起来。邓小平趁机再次提出不要元帅军衔,但是大家却没有同意。

早在这次会议之前,中央军委就决定授予军委委员们元帅军衔。但是,中央军委1954年重新调整后,部分委员不再担任军职,就失去了当元帅的机会。而此时,大家对元帅军衔看的是那么轻,似乎那只意味着一身新军装。能当元帅的和未能当元帅的战友们依然像在陕北窑洞里一样,一起高兴,一齐欢乐。

第二天,彭德怀、罗荣桓联名将所将帅名单和意见报告给毛泽东。其中拟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1人元帅军衔;拟授予粟裕、徐海东、黄克诚、陈赓、谭政、肖劲光、张云逸、罗瑞卿、王树声、许光达10人大将军衔。毛泽东愉快地批准了这个报告。

1955年8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批准军委提出的授衔名单。彭德怀要罗荣桓、宋任穷、赖传珠、徐立清代为起草国务院总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呈请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函稿。

半个月后,罗荣桓将起草的函稿呈送周恩来和刘少奇审查修改,并提出由国务院秘书处转送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罗荣桓在文件中明确提到:

中央已决定现任军委委员之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等11位同志均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不过,此时中央军委还是没有确定元帅名单。元帅名单中争议比较大的是陈毅和邓小平。他们都曾经是大方面军的主要领导,如果考虑平衡各方面的关系,他们应当被授予元帅军衔。

不过,在决定实行军衔制时,中共中央决定,已到地方工作的部队干部原则上不参加授予现役军衔。考虑到历史情况和现实需要,有的人可以授予预备役军衔。陈毅和邓小平,除担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与军事工作直接有关外,主要还是从事政府和党务工作。陈毅任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任中共中央秘书长,在军队中都没有其他职务。按照这一原则,既可以给他们授军衔也可以不授。

9月11日晚,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专门讨论授予元帅军衔问题。在北戴河修养的周恩来打电话给时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中央办公厅主任的杨尚昆,主张授予陈毅元帅军衔。

周恩来说:

军衔授予,对陈毅同志现在和将来的工作均无不便之处,平时可以不穿军服,必要时穿。苏联的布尔加宁同志原也有元帅军衔,现在他做部长会议主席的工作就不常用元帅头衔了。可以说是一个例子。

中央军委采纳了周恩来的意见。在邓小平的一再坚持下,中央军委决定不授予他元帅军衔。

于是,元帅名单中有争议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9月16日,国务院第十八次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授予解放军有功人员勋章的第一批名单等问题时,主持会议的陈云解释说:

有些同志曾长期在解放军中服务,现在转业了,没有授予军衔。授元帅的同志定为10位,也不是可以授予的都授。如邓小平同志,在革命战争中对建军和指挥作战都是有功的,也是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中央考虑可以授予,但他现在的工作主要是做中央秘书长,搞个元帅不好,他自己也认为还是不授予好。毛泽东无论从哪方面讲,都可授予大元帅衔,但经中央和毛泽东本人考虑,还是不授予好,将来需要,什么时候授都可以。

同一天,国务院总理周恩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授予朱德等10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9月2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审议了周恩来的建议,决定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0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同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发布授衔命令。

10名元帅依次是: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

10名大将是:粟裕、徐海东、黄克诚、陈赓、谭政、肖劲光、张云逸、罗瑞卿、王树声、许光达。

9月27日,在中南海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和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勋章典礼,朱德等10人被授予元帅军衔,刘伯承、林彪因有病未出席授衔、授勋典礼。

二、军衔制的出台

●中苏虽然是友好邻邦,但在涉及军人荣誉的问题上,两国军人都坚持己见,各不相让。

●毛泽东看到皮定钧在少将之列,就提笔写下“皮有功,少晋中”。

●经过几个月细致、缜密的工作,到1955年国庆节前,全军军官的评衔工作基本完成,总政治部和总干部管理部拿出了一个初步方案。

● 军衔制的出台中央军委提出实行军衔制

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在北京中南海成立,这是新中国最高军事领导机构。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成立不久,军委领导们就把重新实行军衔制提上议事议程。为此,毛泽东向全军发出建设现代化革命军队的号召,人民解放军开始迈出了向正规化、现代化进军的新步伐。

军衔制对一支正规化的军队来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这主要体现在军衔制有利于提高军人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加强军队的组织纪律,方便部队各兵种之间的协调指挥及保障管理,从而促进军队的正规化建设。另外,军衔制对于军队与国际联盟协同作战及军事交流也有着重要作用。

因此,刚一建国,高瞻远瞩的军委领导就决定重新建立起军衔制。之所以说“重新建立,”是因为我军在建国前曾经3次试行军衔制,但都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彻底施行。

人民军队自1927年诞生后便一直处于严酷的战争环境中,物质条件艰苦恶劣,有时部队连饭都吃不上,因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军长期实行官兵平等的制度。

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记录了当时的艰苦斗争:“从军长到伙夫,除粮食外一律吃五分钱的伙食。发零用钱,两角即一律两角,四角即一律四角。”

这种军事共产主义的生活,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随着条件的变化,军队内部的生活待遇开始按照职务等级有所区别,但总的来说,至抗战初期,各级官兵在待遇上大体上是平等的。

抗日战争爆发后,在中国共产党的积极努力和全国人民的抗日呼声下,国民党与共产党实现了第二次合作。当时,国民党军队实行军衔制,为了便于国共两党、两军的合作,党中央开始拟议实行军衔制。

1937年8月,中国工农红军被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集团军和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

在这种情况下,红军总政治部在《关于新阶段的部队政治工作的决定》中指出:

红军的改编,在某些程度上有了原则上的改变(如采用官阶制度等)。

文件强调,国共合作后,红军不但要改名为八路军,还要在形式上实行军衔制度。这是我军关于军衔问题的最早的正式文件。在当时,军衔制在红军中被称为“官阶制度”。这是我军第一次尝试实行军衔制。

1939年初,为适应国共合作的需要,并参考国民党军队的军衔衔级,我军对少数同志授予了军衔。例如,当时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副部长的周恩来被授予中将军衔。同时,为便于同国民党军及盟军的联络,八路军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也被授予了相应军衔。

然而,就在我军准备在全军普及军衔制的时候,奉行“假抗日,真反共”政策的国民党和日本侵略军对根据地进行疯狂扫荡,对抗日军民实行严酷的经济封锁,妄图在经济上扼杀人民军队。

这样,我党、我军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困难,不得不“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在这样的形势下,党中央于1942年4月24日作出决定:

军队中暂不规定等级军衔。

我军第二次军衔制又因为敌人的疯狂进攻而暂止。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45年8月抗日战争取得全面胜利。

当年9月15日,苏联红军远东军区司令部一名上校联络官从沈阳飞抵延安与中共中央联系,希望派一些中国干部到东北协调中苏两军的行动。中央决定派政治局委员彭真等6位同志随苏军飞机前往。

为了方便对等沟通,9月16日,中央作出决定,以军委主席毛泽东的名义授予彭真、陈云、叶季壮中将军衔,伍修权少将军衔,段子俊、莫春和上校军衔。

虽然这次授衔是临时性的,但这是毛泽东第一次以中央军委主席的名义对我军干部授予军衔。

1946年2月24日,中共中央根据同国民党签定的“双十协定”和“停战协定”精神,发出《关于军队整编的若干问题的指示》,提出:

我军各级干部即须执行将校尉的正规制度。

按照这个指示,中央军委率先给人民解放军参加“军事调处执行部”的工作人员授衔,叶剑英等授予中将军衔,陈赓等授予少将军衔,符浩等授予上校军衔,华诚一等授予中校军衔,王少庸等授予少校军衔。

然而,就在整个部队的授衔工作紧张准备之际,蒋介石撕毁停战协议,发动了全面内战,我军第三次授衔工作不得不再次停止下来。

我军在新中国成立前的这3次建立军衔制的举措,要么是临时性举措,要么因战争环境影响及“超过现有物质基础”等原因而不得不中止。

中央军委把实行军衔制的问题重新提上议事日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就从干部配备、组织编制、各项制度、武器装备、工作计划,包括级别、服装、薪金等方面开始着手统一,为日后正式实行军衔制做准备。

首先是对军队进行精简整编。通过撤销番号、合并统编、复员转业,把全军550万人整编至400万人。与此同时,将陆军统编为国防军和公安部队;全国重新划分出西北、西南、中南、华东、东北和华北6个大军区;并陆续正式组建空军、海军、防空军、公安军、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铁道兵、防化学兵、通信兵等领导机关及部队,使我军向多军兵种合成的正规化军队建设轨道迈进。

其次,中央军委指示相关部门设计、发放全新的“五○式”军服、徽章、装具,装备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

这是我军第一次发放在全军范围内统一的军服。而且陆军、公安部队团以上干部,海、空军机关营以上干部,伞兵部队、海军舰艇部队和海校学员,配发呢子军服。这是我军首次发放制式呢料军服。我军的装备建设从此走出了靠缴获升级换代的历史,开始有步骤有计划地升级各种装备。

第三,为了建立与军衔制相配套的干部管理制度,1950年9月4日,中央军委又设立与“三总部”职能平行的总干部管理部,统一领导全军的干部管理工作,由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兼任部长,赖传珠、徐立清任副部长。

该部下设3个局和5个处,其中就有管理全军军衔和奖励工作的专门机构军阶(军衔)奖励处。

这标志着我军正式开始研究、筹划军衔制的问题。

同年9月13日,总干部管理部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在会上,朱德总司令提出:“部队三等九级的等级制度必须建立”,“应尽量争取明年在服装上便能把阶级(军衔)表明出来。”

到了12月30日,总干部管理部在呈报中央军委毛泽东主席和刘少奇、朱德、周恩来副主席的工作总结报告中,拟把“研究军衔实施的准备工作”列为1951年的主要工作之一。

由此,在全军实行军衔制度便提到统帅部议事日程。中央军委下发干部评级指示

1951年2月15日,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干部评级工作的指示》。在这份文件中,中央军委明确指出,这次评级就是为将来实行军衔制做准备。

评级可为今后实行军阶(军衔)制度,奠定初步基础。

这份文件还规定了这次评级的主要依据是“德、才、资”,而且应以德、才为主,资为次。文件对评级过程中所应掌握的原则也作了说明:

在执行过程中,不能孤立地看待三个依据,还必须互相结合,反映出一个干部的全貌与本质。

《关于干部评级工作的指示》对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应掌握的原则进行了规定:

对于资深干部应区别3种情况处理:

1、资深,德才均好,但过去因客观条件或身体情况限制,发展较慢者,应适当照顾;

2、资深,对革命忠心耿耿,但能力稍弱者,亦应当照顾;

3、资格虽老,但一贯工作搞不好,则不应照顾。

这份文件确定,评级工作应当于当年完成。后来,中共中央提出整党任务,为了使评级工作在思想、组织上准备的更加充分,中央军委决定1951年试评,以取得经验,到1952年时结合整党进行。

到了这年的国庆节,毛泽东收到彭德怀从朝鲜前线发来的电报,电报提出国内应考虑备战措施,其中提到:

我人民解放军来自各根据地,许多具体制度不一致,目前统一教育、编制、纪律、内务规则、礼节已非常必要。长期无官阶制度,一是评定官阶是困难的,目前宜采取过度办法,规定职务识别,在目前战斗中已感必要。

彭德怀对国内正在进行的军队干部评级工作表示支持,并指出,这是在当前情况下评定军衔的过渡办法。

中央军委2月的指示规定:

凡人民解放军所属陆、海、空军各兵种,所有部队、机关、学校,由军级至排级全体干部均进行评级

……

任职3年的班长,及具有5年军龄之警卫员、通信员、电话员、侦察员、卫生员、驾驶员、老战士等均可参加评级。

该指示设置了正级以下的15个级别,要求各部队1951年上半年选择各种类型单位有重点地进行试评,取得经验后再行普评。

1952年3月14日1952年3月,中央军委发布《评定各级干部等级的指示》,其中确定军队干部级别为9等21级:

一等:军委主席、副主席、总司令级;

二等:大军区司令员、政委级,军委委员级;

三等:正兵团级,副兵团级,准兵团级;

四等:正军级,副军级,准军级;

五等:正师级,副师级,准师级;

六等:正团级,副团级,准团级;

七等:正营级,副营级;

八等:正连级,副连级;

九等:正排级,副排级。

这个“指示”下达后,首先在华北、华东、西南、西北军区若干单位试评,在中南军区全面评定。然后,4月份,根据总干部管理部指示,全军干部评定工作全面展开,1952年底基本结束。

干部评级工作结束,全军评级情况如下:第一等军委主席1人,军委副主席3人;二等大军区司令员、政委7人,军委委员8人;三等正兵团级36人,副兵团级42人,准兵团级57人;四等正军级203人,副军级345人;五等正师级446人……

干部评级工作的圆满结束,使我军各地区、各部队之间的干部级别取得了大体上的一致,从而为在全军实行军衔制创作了有利条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总干部管理部酝酿军衔制

1952年底,全军干部评级工作结束后,我军实行军衔制的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于是,有关部门就着手研究军衔制的问题。

1952年11月13日,中央军委在北京中南海居仁堂召开例会。此次会议向军委委员们传达中共中央的重要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将于1954年1月实行征兵制、薪金制、军衔制、勋章奖章制度四大制度。

主持会议的彭德怀在对中共中央的决定进行解释时说:

实行这些制度,对我军来说,是一项重大改革,也可以说是我国当前国防建设的根本起点。军委应当召开专门会议详细讨论具体准备工作。

这次会议结束后没几天,彭德怀又特意召集有关部门就实行四大制度的准备工作进行讨论。

经过讨论,与会人员深刻认识到实行军衔制是我军正规化建设的需要,是多兵种协同作战的需要,也是激励官兵上进心和荣誉感的需要。

有人发言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军同外军的交往一天天多起来,没有军衔实在不方便。1951年在板门店同美国人谈判,人家有军衔,我们没有军衔,往后总不能一直这样把?如果实行了军衔制,我们和对方平起平坐,也可叫某某将军、某某上校了,这样还是好的。”

这次会议召开后不久,1952年11月26日,总干部管理部并向中央军委提交关于《1953年军衔准备工作计划》的报告。

在这份报告中,新中国的军衔被设计为6等21级:

元帅3级:大元帅,国家元帅,兵种元帅;

将官5级:上将,准上将,中将,少将,准将;

校官3级: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4级: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少尉;

军士4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

兵2级:上等兵,列兵。

这份报告是由总干部管理部罗荣桓部长率领赖传珠、徐立清副部长,以及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中央军委军务部等业务部门与苏联军事顾问卡苏林一起酝酿起草的。

虽然考虑了诸多问题,这个标准相对于其他国家是比较低的,尤其是正军级、正师级等分别比外军低1到2级。之所以如此,是与我军当时积极学习苏联经验分不开的。

毛泽东曾在1953年元旦发出号召:

永远不要骄傲自满,一定要将苏联的一切先进经验都学到手,改变我军的落后状态,建设我军为世界上第二支最优良的现代化的军队,以利于在将来有把握地战胜帝国主义军队的侵略。

正是在这个思想的指导下,我军评衔标准完全借鉴了苏联的经验。

1953年8月,苏联顾问团总顾问皮特鲁塞夫斯基中将在总干部管理部顾问卡苏林少将的陪同下,到总干部管理部了解军衔制的准备情况。其间,皮特鲁塞夫斯基提出几条意见,他特别强调:根据苏军经验,首次授衔时,一般要压低1到2级,这样才能为今后的晋升留出空间。

在酝酿起草这份报告的过程中,总干部管理部参考苏联军衔并结合我军特点,在少将与上校之间增加“准将”一级。这样是为了解决军衔制实施后,军长和副师长同为少将的问题。

但是,苏联军事顾问苏卡林却反对这个设计。苏卡林认为,苏军没有“准将”这一军衔。苏联军队中的副师长通常就是上校。如果中国军队设置了准将这一军衔,那么副师一级的军官就可以被授予准将,这样一来,本来与苏军同等的中国军队副师长就可能高于苏军的同等军官军衔。这在未来两军交往过程中将对苏军军官不利。

中苏虽然是友好邻邦,但在涉及军人荣誉的问题上,两国军人都坚持己见,各不相让。

由于对是否设“准将”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总干部管理部呈请中央军委裁定。中央军委经过慎重考虑,最终取消了“准将”这一级的设置。

这样,经过中苏双方跟共同酝酿研究的中国军队军衔等级设置的第一套方案拟设6等20级:

元帅3级:大元帅,国家元帅,兵种元帅;

将官4级:上将,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3级: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4级: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少尉;

军士4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

兵2级:上等兵,列兵。

1953年2月22日,总政治部发出《关于实施军衔制度准备工作的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明确由总干部管理部主持草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等方案。

总干部管理部在草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时,以第一个军衔方案为基础,在这个方案中充分考虑苏联方面的意见,同时还参考朝鲜的军衔制度,并结合我军的具体情况,又拟定出一个6等20级的方案:

元帅3级:大元帅,国家元帅,兵种元帅;

将官4级: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4级: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军士4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

兵2级:上等兵,列兵。

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第二章“军衔和肩章符号”合并为一个文件。

到1953年9月,中央军委根据当时军队的实际情况,决定授衔、授勋应待军队组织编制确定、兵役法颁布实施后再进行。这样,已经筹备和酝酿1年多的军衔制度准备工作暂告一个段落。

1955年2月8日,由国家主席毛泽东批准公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简称《军官服役条例》)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这标志着经过5年时间酝酿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横空出世。于此相配套的兵役制、薪金制、勋章制等制度先后颁布。

从此,人民军队摆脱了胜利而不正规的历史尴尬,走上正规化、现代化的发展道路。总政治部评定军衔

1955年1月23日,中央军委发布《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对军衔评定的范围和标准作出规定。

关于标准,军委认为应当以干部的级别为主要依据,并参照编制军衔的规定,进行全面衡量。

具体规定如下:

正兵团级,多数可评为上将;

副兵团、准兵团级,多数可评为中将;

正军级、副军级、准军级,多数可评为少将;

关于范围,中央军委在《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中规定,军官军衔的评定授予分两期进行,第一期评定授予现役军官军衔,第二期评定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第一期评授军官军衔的人员,包括以下6类:

1、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制序列内和临时建制单位,即如国防、营房、公路建筑工程指挥部、各种训练班、留守处内的军人;

2、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各种学校(院)学习的军官和学习毕业的军人;

3、由军队派到工厂的军代表、检验员;

4、由军队派到政府机关、生产企业部门、地方学校担任军事工作或军事教育工作的派遣军官;

5、由军队送至地方学校,如马列学院、党校、中央团校、政法干校及其他学校代为训练毕业后仍回军队工作的军官;

6、由我国政府派到国外任武官职务的军官。

军士和兵,除已改为工薪制和准备改为工薪制的人员外,均评定授予现役军衔。

虽然这个指示给军衔评定工作指明了方向,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是遇到了一些难题。

首先是很难对干部作出准确客观地评价。评定军衔并不是纯粹的“论资排辈”,也不是简单的“论功行赏”,除了以干部级别为参考之外,还要考虑资历、战功等许多因素。

总干部管理部原本计划授予皮定钧为少将,授衔名单报到毛泽东那里,毛泽东看到皮定钧在少将之列,就提笔写下“皮有功,少晋中”。无独有偶,韩先楚在最初也被授予中将军衔,毛泽东在审阅时批示“韩有功,中晋上”。

如果不是毛泽东最后把关,那么这两位将军很可能就被评低了。

不过,给数万老革命、老红军评定军衔原本就是一个非常艰难的任务,特别是很多人的档案在战争时期因为种种原因没有保存下来,这就更增加了这项工作的难度。所以,有些人的评级最后并不完满也是在所难免。

除此之外,对高级将领评衔还要兼顾“山头”问题。

山头是战争时期根据地的俗称,中国革命就是首先建立大大小小的根据地,然后连成片才取得成功的。正是由于这个历史原因,我军内部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山头”,如红军时期的3个方面军,抗日战争时期的八路军3个师和新四军,解放战争时期的5大野战军等等。

如何在评定军衔时平衡各个“山头”的关系,是总干部管理部最为注重、也最难解决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总干部管理部部长罗荣桓在内部会议时强调:

我们的干部工作一定要坚持任人唯贤,搞五湖四海,这要从总政做起……

从红军来讲,要照顾几个方面军;从抗日战争来讲,要照顾到各个根据地,八路军、新四军;从解放战争来讲,要照顾到各个军区和各个野战军。各个方面军、各个根据地、各个军区和野战军都有不同的经验和工作作风,各方面的干部在一起工作,可以广泛交流经验,便于从各个方面了解熟悉情况,有利于我军的建设。

为了实现干部工作“五湖四海”的原则,罗荣桓在组建总政治部和军委总干部管理部时,向军委建议,由原红一方面军、红四方面军、红二方面军工作过的同志任总政治部副主任和总干部管理部副部长,总政治部机关各部门的正副部长、正副处长和其他干部的配备,也是从各野战军选调的。

通过内部调整,罗荣桓解决了人们“眼睛向上”的问题,从而使人们相信总政治部的评衔工作。

接下来,他又领导总政治部和总干部管理部的同志们,采用先树标杆,后排队平衡的办法,逐一给每个干部评定军衔,从而解决人们“眼睛向下”的问题,帮助大家客观地看待自己。

罗荣桓要求工作人员按照上述原则,首先选出各类人员的标杆,然后按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反复进行衡量比较,最后提出评定军衔等级的意见。对每人应授什么军衔,主要是根据现任职务,对军队建设的贡献、战功和现实的德才表现,并适当考虑个人资历,同时又作全面衡量。

在确定评衔的依据时,总干部管理部和总政治部将军人在当时的级别和职务作为参考。级别基本上按1952年干部评级的结果;职务则考虑1955年授衔前所担任的职务。

对于拟授予中将、上将的234人,罗荣桓亲自主持逐一研究讨论。有了问题随时向中央军委请示,然后由他亲自提出名单。

少将这一级的评定,罗荣桓委托赖传珠、徐立清和肖华、王宗槐等负责,遇到难以确定的问题,再由罗荣桓主持会商解决。

在排队平衡过程中,总干部管理部和总政干部部的同志们认真研究,反复斟酌。在掌握评衔标准时,除了依据现任职务、政治品质、业务能力、在军队服务的经历和对革命事业的贡献以外,还适当照顾到各个方面军干部的相对平衡,照顾到少数民族干部和起义将领,同时还要考虑到已经在地方工作的干部与军队有历史联系,或与某一地区有联系的代表人物的授衔问题。比如从部队调到外交部当大使的和在地方工作的,有的也提出要军衔。

军衔评定结果不仅涉及到军队的正规化建设,还对于军队思想稳定有深刻影响。因此,总干部管理部和总政干部的同志既做评定人,又做“政委”。

他们一方面尽量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纠正一部分干部中错误的认识和态度;另一方面要做好平衡排队工作,尽可能评得公平合理,既使本人基本满意,又使上下左右都没有意见。在全面考核了解干部的基础上,根据评衔的条件和标准,反反复复地比较,多方面征求意见。

在发布“指示”时,中央军委还决定,现役军官的授衔与授勋的工作必须在1955年内完成。

这个决定给负责军衔评定的同志带来很大压力。评定军衔涉及到全军上下的每一个官兵的切身利益,每个人的情况又不尽相同。这个任务从一开始就面临着要求高、难度大、时间紧的压力。

为此,总干部管理部提出一个分层次实施的方案:对于授予元帅军衔的人选,由中共中央书记处提名,由中央政治局最后审议通过;对于授予将军军衔的人选,由总干部管理部与总政治部分别提出,再报请中央军委批准;对于校官军衔的人选,由各总部和各军兵种及各大军区提出,并报总干部部和总政治部在全军范围内统一平衡。

为使全军干部在评级时做到心中有数,在正式实行军衔制之前,国防部还于1955年5月20日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编制军衔表》(简称《编制军衔》),规定了兵团司令员以下各级职务与上将以下各级军衔的比照标准,明确编制军衔为一职一衔或一职两衔:

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总后勤部长、军兵种司令员、政委授予上将至大将军衔;

国防部副部长、副总参谋长、总政治部副主任;总后勤部副部长;沈阳、北京、南京、济南、广州、昆明军区司令员、政委;军兵种副职;军事、政治学院副职;兵团司令员、政委授予上将至中将军衔;

新疆、西藏、成都、兰州、武汉、内蒙古军区司令员、政委;其他军区、兵团副职;军兵种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军区海、空军司令员、政委授予中将至上将军衔;

军长、政委;省军区司令员、政委;新疆、西藏、成都、兰州、武汉、内蒙古军区副职;其他军区、兵团参谋长、政治部主任授予中将军衔;

新疆、西藏、成都、兰州、武汉、内蒙古军区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军区海、空军副职;海军二等基地司令员、政委;其他军区、兵团、军兵种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直属部部长授予中将军衔;

新疆、西藏、成都、兰州、武汉、内蒙古军区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兵团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军区海、空军参谋长、政治部主任;省军区副职;副军长、副政委、军参谋长、军政治部主任授予少将至中将军衔;

……

经过几个月细致、缜密的工作,到1955年国庆节前,全军军官的评衔工作基本完成,总政治部和总干部管理部拿出了一个初步方案。

方案公布以后,大多数人表示认可,但仍有少数人不满意。

有的人虽然嘴上不说,在心里却是不很舒服;有的人眼泪长流,两三天不吃饭;还有的则跑到领导那里,说自己如何劳苦功高,点着名地要高级军衔;更有一个红军时期的老干部,在听说自己将被授予少将军衔后,十分不满。

就在有人为肩膀上的“金豆”斤斤计较时,一些功勋卓著的将领却请求给自己降低军衔。他们的高风亮节为实行军衔制扫平了道路。确定10名元帅和10名大将

1955年秋天的一个深夜,毛泽东召集军委领导在中南海召开军委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深谋远虑的毛泽东主动提出不要授予自己大元帅,而且还提出建议,那些已经到地方上工作的军队干部也不授衔。

在场的军委领导们深受感动。全国上下,只有毛泽东能授予大元帅军衔,最高统帅尚且不授衔,我们还有什么好争的呢!于是,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等原本都在元帅人选名单上的人,都摆着手说,不要评自己为元帅。

朱德也表示要推辞元帅军衔,毛泽东笑着说:“总司令就不要推辞了,没有你,这军衔就评不下去喽!”

宽厚的朱德笑了,在场的人也跟着笑起来。邓小平趁机再次提出不要元帅军衔,但是大家却没有同意。

早在这次会议之前,中央军委就决定授予军委委员们元帅军衔。但是,中央军委1954年重新调整后,部分委员不再担任军职,就失去了当元帅的机会。而此时,大家对元帅军衔看的是那么轻,似乎那只意味着一身新军装。能当元帅的和未能当元帅的战友们依然像在陕北窑洞里一样,一起高兴,一齐欢乐。

第二天,彭德怀、罗荣桓联名将所将帅名单和意见报告给毛泽东。其中拟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1人元帅军衔;拟授予粟裕、徐海东、黄克诚、陈赓、谭政、肖劲光、张云逸、罗瑞卿、王树声、许光达10人大将军衔。毛泽东愉快地批准了这个报告。

1955年8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批准军委提出的授衔名单。彭德怀要罗荣桓、宋任穷、赖传珠、徐立清代为起草国务院总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呈请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函稿。

半个月后,罗荣桓将起草的函稿呈送周恩来和刘少奇审查修改,并提出由国务院秘书处转送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罗荣桓在文件中明确提到:

中央已决定现任军委委员之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等11位同志均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不过,此时中央军委还是没有确定元帅名单。元帅名单中争议比较大的是陈毅和邓小平。他们都曾经是大方面军的主要领导,如果考虑平衡各方面的关系,他们应当被授予元帅军衔。

不过,在决定实行军衔制时,中共中央决定,已到地方工作的部队干部原则上不参加授予现役军衔。考虑到历史情况和现实需要,有的人可以授予预备役军衔。陈毅和邓小平,除担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与军事工作直接有关外,主要还是从事政府和党务工作。陈毅任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任中共中央秘书长,在军队中都没有其他职务。按照这一原则,既可以给他们授军衔也可以不授。

9月11日晚,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专门讨论授予元帅军衔问题。在北戴河修养的周恩来打电话给时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中央办公厅主任的杨尚昆,主张授予陈毅元帅军衔。

周恩来说:

军衔授予,对陈毅同志现在和将来的工作均无不便之处,平时可以不穿军服,必要时穿。苏联的布尔加宁同志原也有元帅军衔,现在他做部长会议主席的工作就不常用元帅头衔了。可以说是一个例子。

中央军委采纳了周恩来的意见。在邓小平的一再坚持下,中央军委决定不授予他元帅军衔。

于是,元帅名单中有争议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9月16日,国务院第十八次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授予解放军有功人员勋章的第一批名单等问题时,主持会议的陈云解释说:

有些同志曾长期在解放军中服务,现在转业了,没有授予军衔。授元帅的同志定为10位,也不是可以授予的都授。如邓小平同志,在革命战争中对建军和指挥作战都是有功的,也是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中央考虑可以授予,但他现在的工作主要是做中央秘书长,搞个元帅不好,他自己也认为还是不授予好。毛泽东无论从哪方面讲,都可授予大元帅衔,但经中央和毛泽东本人考虑,还是不授予好,将来需要,什么时候授都可以。

同一天,国务院总理周恩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授予朱德等10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9月2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审议了周恩来的建议,决定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0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同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发布授衔命令。

10名元帅依次是: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

10名大将是:粟裕、徐海东、黄克诚、陈赓、谭政、肖劲光、张云逸、罗瑞卿、王树声、许光达。

9月27日,在中南海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和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勋章典礼,朱德等10人被授予元帅军衔,刘伯承、林彪因有病未出席授衔、授勋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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