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5 10:45:51

●牟新生后来回忆说:我看了举报信以后很震惊,觉得不像假的……

●朱�基愤怒地说:“远华公司这种集团式的官商勾结式的法人大规模走私,己经对我国的经济、社会、政治造成多方面的严重危害。”

●江泽民明确表示:“我是朱�基的后台!这个案子要一查到底……”

● 法网恢恢

中央决定审查远华公司

1999年4月15日上午。一封长达74页的举报信送到监察部副部长干以胜的办公室。

这封信是国办信访局转给海关总署的,海关总署领导看后决定将材料尽快送给中纪委和监察部。

这封署名为“一群伸张正义的人”的举报信,反映出的问题十分严重。

信中说:

自90年代以来,以赖昌星为首的远华集团和厦门开元外贸集团公司、厦门东方发展公司互相勾结,走私成品油、植物油、香烟、汽车、化工原料等货物,案值高达500多亿……

举报信中非常形象地形容道:

赖昌星一伙走私的成品油之多,足以满足厦门人游泳用。

举报信还随信附上60余页的证据材料,重点举报赖昌星疯狂走私植物油、原油、香烟等商品牟取暴利的事实。

举报人声称赖昌星借控制通关渠道继而控制整个厦门岛的走私活动,是个走私霸主。

举报人还列举赖昌星走私关系网内20余个重要人物。最高职位者为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厅局级干部有杨前线等16人。

举报信里还提供了一些单据和查处线索。

这封举报信反映的问题都非常具体,哪一日,哪一月,哪一年,一共多少条什么名字的走私船,走私船停靠在什么码头,船上装载的是些什么货物,都写得清清楚楚,而且还有非常具体的数字,可信程度很高。

更令人吃惊的是,大案还涉及到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等人的腐败问题。

中国海关总署副署长牟新生后来回忆说:

举报材料把远华集团的内幕差不多都揭示出来了,后边还附着走私的单据,还附着一个腐败分子的名单,涉及了16个正厅级以上的海关人员……

4月15日中午,干以胜吩咐秘书小张与承办人小陈,通过电子邮件与举报人进行联系。

小张在因特网上发出了这样一条信息:

信已收到,请联系,急切等着你的回音。

电子邮件发是发出去了,却没有马上接到对方回电。

4月19日18时,正当大家心情焦急地等待着举报人出现的时候,突然接到举报人从厦门打来的长途电话。

尽管对方不愿暴露身份和真实姓名,但这个神秘人物毕竟出现了。

大家从对方说话的腔调和语气,可以判断出是个中年人,有较高文化,而且很可能不是本地人,与几位领导原先的猜测不谋而合。

这个神秘的举报人在电话里表示愿意来北京面谈,具体时间再说。但他又补充一句:

生命安全有危险,要为我保密。

监察部的人表示绝对保证他的人身安全。

可是,一连好几天,举报人都音信杳无。

正当大家焦急万分的时候,举报人第二次打来电话。

这一回,举报人的态度突然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口气大变,反复强调一点,由于案情过于复杂,危险性太大,他来北京会有危险,因此考虑再三,暂时还不能去北京,何时见面以后视情况再定。

案情简直迷雾重重,扑朔迷离。

在对举报信进行认真研究后,中央纪委、监察部和海关总署决定将有关情况向中央领导同志作了汇报,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

牟新生后来回忆说:

我看了举报信以后很震惊,觉得不像假的,我让有经验的我们海关的领导同志帮我,他看完以后说肯定不是假的。因为海关的领导同志也知道厦门管区的走私状况比较严重,但是不是到这种程度也说不准。因为它涉及内部太深了,这个案件太大了,光海关自己办有困难,我就建议我们总署党组给中央写个报告……

4月20日,中央领导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

此事宜以中纪委牵头组织协调,以海关总署为主彻查走私问题。

4月20日晚上21时,中南海的紫光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正在举行着。

朱�基简要地汇报了远华走私案的这封揭发信内容。朱�基愤怒地说:

远华公司这种集团式的官商勾结式的法人大规模走私,己经对我国的经济、社会、政治造成多方面的严重危害。

它使国家税收造成每年数以百亿计的损失,冲击国内市场和民族工业,造成几百万工人待业和数千家国有企业亏损,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败坏党风和腐蚀国家干部,阻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

说到激动处,朱�基将手中的铅笔猛地往桌上一拍说:“看着有人在对人民犯罪,在肆无忌惮地破坏国家经济基础,在败坏党风和腐蚀干部,我不能袖手旁观。”

在这个会上,江泽民脸色凝重地听着朱�基的发言,他知道此事会涉及到大批地方党政军高级官员。

听到朱�基的愤怒之语,江泽民也激动地插话,他十分明确地说:

这个案件是关系党和国家利益的大案,是关系到党风正不正,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大是大非。

如果不打击远华集团走私这种大案,不解决党风不正,官风不正的问题,那么我们执政党也会和国民党一样成为黑金党,也是要下台的。

江泽民明确表示:我是朱�基的后台!这个案子要一查到底,不论涉及到谁,不论涉及到什么级别,不论涉及到哪个单位、部门,都要坚决追查到底,要依法予以惩处。

这次政治局常委扩大会一致通过:

对厦门远华公司走私案立案审查,由朱�基和尉健行、胡锦涛3位常委和罗干、曾庆红、吴仪3个政治局员、侯补委员负责查处。具体事务由中央政治局侯补委员、书记处书记曾庆红和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何勇等人分管,设立两个项目组,军队与地方各一个小组立案调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开会的日期是4月20日,这个中纪委调查组就被命名为“420调查组”。

中央对厦门远华走私案的重视程度,可说是前所未有的。

中央政治局有3个常委朱�基�尉健行�胡锦涛,3人和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罗干�政治局候补委员�中组部部长曾庆红,以及政治局候补委员、国务委员吴仪等3人,共6人负责此案。

牟新生后来回忆说:

中央正式定了以后要办这个案件,让我先组织先查走私,后来中纪委就牵头了,共同组织一个联合办案领导小组,我是副组长……

6月7日,海关总署副署长牟新生和干以胜副部长召开会议,确定中央纪委、监察部、海关总署参加办案工作的人选,并部署对举报信所涉及的有关人员进行监控,以免节外生枝。

6月9日,干以胜一行悄悄飞抵福州。福建省委书记陈明义确定由省纪委书记梁绮萍负责与办案部门联系,协调一切。

6月10日、11日,已经到达福州的办案人员与举报人取得了联系。

举报人匆匆赶到福州,和办案人员进行了两次长谈。从他们进一步提供的情况,办案人员知道了不少与此案有关的新情况和线索,并确认举报信中所涉及的重要犯罪嫌疑人此时都在厦门。

直到这时,办案人员才与举报人建立了直接的联系,掌握了有关犯罪分子的线索。

6月11日,由海关总署调查局章局长,走私犯罪侦察局吕副局长,中央纪委、监察部孙副主任,还有从中央纪委、海关总署,以及天津、上海、大连等地海关抽调来的9名精兵强将,组成一支制定方案的队伍,正式成立了专案组。

专案组的成员都是反走私的能手,有的还参加过查缉湛江特大走私案的工作,有着丰富的查缉经验,在缉私工作中屡建战功。

很快,专案组就住进远在北京市丰台的农业银行会计培训中心。

经过认真协商,专案组制定了查处方案,确定了侦破厦门特大走私案的方针:

突出重点、逐步深入、缜密安排。

调查组悄然抵达福建

就在中央领导批示下发前六天,远华案核心人物赖昌星就已经知道了消息,并立即行动了起来,除了通过厦门的渠道掌握事态发展外,赖昌星也启用了他在北京的关系网,先后携带3000万元人民币巨款进京活动。

赖昌星临走时,他这样安稳人心:“大家要管好集团的业务。他算啥啊!一封举报信能撼得动远华吗?北京的事我来管,大家该做的事照常去做。”

牟新生后来回忆说:

当专案组秘密制定工作方案的同时,赖昌星携带3000万元巨款3次进京,企图使中央收回查办厦门走私案的命令。

牟新生接着回忆说:

赖昌星拿着几千万到北京就是准备打点,主要对象是我。到北京以后,他找了公安部的一位局长,也是我的同事,公安部这位局长因为对我很了解,告诉他,赖老板您拉倒吧,姓牟的不会吃你一口饭的,所以他后来就作罢了。

他把我作为主要目标这是真的,想要把我摆平了。

1999年6月20日,牟新生率领由中央纪委、监察部、海关总署组成的调查组悄然抵达福建。

当天晚上,专案组便与福建省纪委、省政法委、厦门市纪委和公安局的负责人一起开会,进行战前部署。

这天晚上,福建省纪委书记梁绮萍突然反映了一个问题:昨天厦门市政府办公厅接到从福州打去的一个神秘电话,说省纪委三室要派个调查组下去调查远华走私问题,希望厦门做好准备。

这个电话不是省纪委打的。据公安厅查证,电话是从大街上的公用电话亭打出去的,查不出究竟是谁打的。牟新生等人立刻觉察到有人在暗处密切注视着办案人员的一举一动。

就在当天,赖昌星已从秘密渠道掌握了有关情况,并开始在全面销毁走私证据方面狠下功夫。

赖昌星在北京准备摆平牟新生没有结果之后,回到厦门并没有死心。他一方面继续四处活动,另一方面开始销毁证据,他甚至把自己办公室的电脑硬盘也拆下来,扔到湖里。并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援助”。

后来,赖昌星又通过北京一些记者写信申诉远华被诬陷、诬告的“冤情”。

其实,早在此前大半年,也就是1998年8月中旬,就有人将举报远华公司走私的材料,寄给当时的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但是这位赖昌星的好兄弟,却转手就把这封信交给了赖昌星。

赖昌星通过内线了解到了专案组的工作动态。赖昌星扬言:中央来人办案也需要当地配合,我们不怕!来一批我搞定他一批,就不信中央专案组的人是金刚不坏之身!

此刻,牟新生与赖昌星的交锋正式拉开。

督办此案前,牟新生为公安部副部长,他是一个已经有31年警龄的老公安。有中央同志专门打电话给他,提醒他要注意安全。

牟新生后来回忆说:

我到海关工作以后,有好几个部长跟我开玩笑说,老牟,你在海关可能会碰到福建厦门有一个姓赖的,你肯定会碰到他,他会成为你的对手。开始我当玩笑话,后来不幸言中了。

“420调查组”来到厦门后,驻厦部队全副武装,从机场开始一直警戒到调查组居住的原属于南京军区的万寿宾馆。万寿宾馆也士兵警卫,戒备森严,外人不得随意进入。

调查组一到厦门,就立即开始紧张的调查工作。

“420调查组”到厦门没几天,就宣布一条规定:

厦门市所有处级以上官员一律不准出国,离开厦门要报“420调查组”审批。海关所有官员,离开厦门都要由“420调查组”批准。

在赖昌星的住所,赖昌星和他的几个好朋友在一起开会,商议对策。赖昌星的一个朋友杀气腾腾地说;“要不要干掉几个,给调查组一个下马威”。

赖昌星想了一下,摇了摇头,他说:“小不忍,则乱大谋。”。

江泽民得知赖昌星对于中纪委调查组发出的威胁以后,立即指示南京军区驻厦部队要全力保护“420调查组”的安全。

专案组先从海关总署和经贸部收集大量有关海关的资料,然后调集200名专业人员和先进设备,对厦门海关近年的进出口单据进行全面核查清算。

查处“远华”走私的惊天巨案就这样拉开序幕。

牟新生后来回忆说:

远华案的侦破最开始从查帐入手。涉及到哪一项业务,就抽调哪一个部门的人员参加。办案人员最多的时候达到1300人,包括银行、税务等各相关部门……

专案组从中发现“远华”集团公司委托进出口的货物总值与海关征收关税的货物总值相差800亿人民币!这就意味着“远华”逃税数款大得惊人。

但是,“远华”的每一份进出口业务的文件都十分规范,可称得上天衣无缝。显然,这里存在海关的卖放和勾结。

牟新生后来回忆说:

因为赖昌星把整个单据全部销毁了,在海关的单据没有了,但是我们海关的这些老同志很有经验,海关单据没有,但口岸是相关的,口岸相关部门组织了10个调查组,在一个早晨的10时,同时扑向这10个单位,把所有的单据全部弄回来……

在办案部门准备对赖昌星采取行动的前前后后,被赖昌星拉拢腐蚀的一些人一直在积极活动:有人为他打探消息,有人为他销毁证据,有人为他出谋划策,还有人随时向他通风报信……

牟新生早就听说赖昌星是一个难以对付的人,但和这样一个对手较量,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牟新生后来说:“开始连我这个老公安都估计不足。”

牟新生进驻厦门以后,赖昌星觉得应该弄点黑资料诬蔑牟新生,免得这个案子再查下去。

牟新生后来回忆说:

这是赖昌星和我们厦门海关的前任关长杨前线通话讲的,他实际上确实这样做的。因为我已经进驻了,杨前线跟他说那个公安部来的姓牟的最坏,他不把你抓住是不会罢休的,后来赖说不是正在搞三讲吗,我们给他搞点黑材料,那个材料寄到中央去,先把他恶心一下,实在不行将来想办法把他灭了……

牟新生后来回忆说:

情报部门的领导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这个领导开始没跟我直接说,他就提醒我一定要注意安全。我有散步的习惯,他就说你最好不要散,我说至于吗,我不相信赖昌星有这么大的能耐,中央已经成立专案组要办他了,他还有这种能耐,真的有点不太相信。

在福建办案期间中央很关心我的,中央领导同志亲自给福建省委的领导说,新生同志在福建的安全由你们全权负责,还给我配了两个警卫……

就在案情一步步查实的时候,包括赖昌星在内的所有远华骨干却神秘消失了。

正当专案组忙于制定抓捕方案的时候,他们接到来自市公安局对重点人员布控现场的报告,才知道布控对象突然间全部神秘地消失了。

起初,办案人员以为可能是这些人趁双休日出去寻欢作乐,暂时脱离了他们的视线。

不久,公安出入境方面反馈回来一个信息:布控对象全部出境!

后经查证,从1999年6月开始,几乎是中央专案组进驻福州的同时,赖昌星就开始分批安排70多个走私分子外出避风。

专案组开始进行调查

赖昌星等走私团伙的骨干分子按计划从深圳口岸出关,赖昌星仓皇逃往香港。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骨干分子陈光辉、侯小虎、任军等闻风而逃。

深圳口岸没有赖昌星等人出走的任何记录。

显而易见,他们开始了大规模地潜逃。

这说明专案组的行动计划可能已被泄露。

此时,专案组的领导和成员都感到有些沮丧。如果他们继续调查下去,查下去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如果不再查下去,那么先期的准备前功尽弃。况且查处此案的风声已出,必定造成巨大的损失,损失最大的将是更多证据被销毁,许多非法资产被大规模转移。

专案组打电话向北京方面请示,何勇部长听了前线指挥员们的意见,果断地说:“对,撤!”

据侦查显示,直到赖昌星出逃前夕,该团伙走私活动还在继续。因此,专案组决定撤回北京,以缓兵之计,引蛇出洞,然后再杀回马枪,一举侦破远华走私案。

专案组总指挥布置下一步工作时强调:

1、侦查组要利用一切手段,查出为赖昌星通风报信的内奸;

2、专案组撤出不用向福建省、厦门市的领导打招呼。

其时,专案组中的部分侦查组人员一直未露面,他们被留在厦门继续侦查。

据调查组初步查证,厦门远华公司走私案涉及的案值高达530亿人民币,超过湛江的5倍多。因远华走私案涉案被查和被捕的官员有800多人,其中厅局以上官员50多人,省军级以上官员至少3人。

该案无论从走私的金额和涉及的经济、政治、社会影响来看,都可称为中国的“世纪第一大案”。

为了稳住赖昌星等人,调查组对远华公司采取了友善的态度,仅仅查处了一些小走私案,对远华公司罚了几百万元,还放风说,远华公司只要积极补税,就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赖昌星逃到香港后,在香港躲了4个多月,他一直与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庄如顺等人保持着热线联系。

赖昌星在香港很快知悉专案组人员撤走的消息,他看到厦门“风平浪静”,渐渐放松了警惕。

此时,留守厦门的远华集团其他核心人员,在赖昌星的大哥赖水强的主持下,还在继续进行他们未来得及完成的“业务”。香烟赶快出仓,汽车赶快发运,一些无法撤销的国外订单还得继续执行。

8月初,赖昌星打电话给赖水强,说他近日要回厦门处理几件业务。赖水强表示担忧,赖昌星香港身边的心腹也不同意他回厦门。但赖昌星决定下来的事,谁也没法阻拦,因为他相信他在公安、口岸各部门中的“兄弟”会为他保驾护航。

8月8日,在中南海紫光阁,江泽民主持召开关于远华案的专项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

这是共和国成立以来,首次就单一刑案召开的政治局常委扩大会。

朱�基、胡锦涛、尉健行、罗干、曾庆红、吴仪等领导小组成员以及中央政治局其他几位常委出席了会议。

江泽民在认真听取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何勇关于远华走私案的汇报之后,当即做出决定:

立即拘捕远华走私案的首要人物赖昌星;

将厦门市委书记石兆彬调离厦门,升任福建省委副书记;

将总参情报部长姬胜得少将调离该职,由副总参谋长熊光楷接管总参情报部。

8月9日,赖昌星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地回到厦门。他将两个月的员工工资款交给大哥赖水强,叮嘱让财务赶快发下去。

就在赖昌星处理公司紧急事务的时候,专案组已发现其行踪。专案组领导立即报告中央高层领导,呈请公安部指挥中心部署抓捕赖昌星。

8月10日24时30分,中央专案组负责人在公安部指挥中心以公安部部长贾春旺的名义,通知厦门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实施抓捕赖昌星的行动。

厦门警方为此出动了大批警力,不料扑了个空。原来赖昌星已闻讯出逃。

赖昌星在出逃前,曾与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庄如顺联系过,赖昌星问庄如顺是从福建出逃还是从广东走。

庄如顺对赖昌星说:“福建有布置,已经通知海上控制,广东还不清楚。你走海线要注意。”

赖昌星于是决定乘坐飞机逃走。

据赖昌星的司机许民雄后来交代:

1999年8月11日上午8时30分,赖昌星的贴身管家王淑义挂电话给我,让我到塘边老公司找曾明育开一部车。

我去后,曾明育就车牌号为闽C-66118的佳美车的车钥匙给我,我开车回红楼接上王淑义,直奔厦漳高速公路漳州出口处。我看到赖昌星站在他的车边抽烟。

王淑义下车后与赖昌星说了一会话,赖昌星便上了我的车,说:“走,一直往前走。”

到漳州后,赖昌星问我,“深圳知道不知道?去过没有?”

我说:“我以前去过。”

赖昌星就说:“那走吧。”

我就知道是去深圳方向。

车到深圳龙口高速公路出口处,赖昌星和那个会讲广东话的中年人下车,说有人来接他们,就让我走了。

我一个人开车回到厦门。

此时是8月11日晚上22时多。

赖昌星在机场门口与等在那里的机场边防站的官员低声说了几句话,该官员就带赖昌星从后面的通道进了禁区,直接上了飞机。

飞机起飞了,赖昌星逃离了中国。赖昌星落脚境内尚未超过36小时,又如丧家之犬一般逃离。

赖昌星出逃的消息立即传到北京,朱�基十分愤怒地说:

谁敢干涉此案,就抓谁!谁为赖昌星通风报信,就抓谁!谁为赖昌星说情,就从谁那里查起!

此次,侦查小组通过侦查,掌握了告密者的大量信息。告密者之一是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福州市原公安局长庄如顺。

在远华案庭审时,庄如顺承认自己当时冒着丢掉政治前途的风险给赖昌星打了电话,但他又辩解说,赖昌星在电话中告诉他,当天下午16时30分就有人给赖打了电话,因此,他不是第一个泄密者。

专案组立即采取紧急补救措施:派员赴广东,准备由广东省公安厅联络香港警方,开启两地合作办案渠道,在香港抓捕赖昌星。

8月13日,杨前线通过电话明确告知已逃到香港的赖昌星:“你要从速飞离香港,不然就要成为砧上鱼肉。”

8月14日一早,赖昌星举家逃离香港去了加拿大。

8月18日下午,先期集结在厦门的办案人员在厦门万寿宾馆六楼会议室召开战前会议。

会议室笼罩着一片紧张的气氛。

海关总署调查局局长首先简要介绍了赖昌星一案的大致情况,同时向办案人员提出了安全、保密等方面的要求。

这位局长说:“我们已经知道,有关证据被严重销毁。更严重的还在于,现在敌我不分,赖昌星集团与港澳的黑社会来往密切,我们必须提高百倍的警惕!”

接着,办案人员在内部进行临时分工,决定由厦门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以涉嫌重大走私为由,对厦门远华公司、厦门开元外贸公司和厦门东方发展贸易有限公司立案侦查。

由调查组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依法取证,从速从快对上述公司和相关的单位及个人,展开全面调查。

调查的重点是举报材料中的3条涉嫌走私油轮。然后,以此为突破口,进一步调查远华公司与走私活动的直接关系。

取证人员分为5个小组,分别对东方公司、开元公司、博坦油库、商检局、外轮代理公司、外运开展调查,各小组根据举报材料的内容,19日将具体的行动方案确定下来。

会议明确指出,务必于15至20天内实现重点突破。

8月19日上午,办案部门领导前往厦门海关,向厦门海关通报了此行目的,并提出三点要求:

1�在当前形势下,海关党组要充分认识打击走私的重大意义,正确对待此案的查处工作;

2�要稳定海关队伍,保证海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3�积极配合此案的查处工作。

这天下午,办案部门的领导还会见了厦门市委书记、市长洪永世,通报了调查组的工作情况,希望厦门市委积极支持办案人员的调查工作。

洪永世表示,厦门市委将积极配合调查组工作,成立一个6人小组,由市纪委张书记出任组长,协助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与此同时,福建省委也派出监察厅林副厅长到厦门协助查处此案。

各方商定,查处此案过程中,走私分子由缉私警察控制,涉嫌参与走私活动的公职人员,按有关规定由市纪委控制。

至此,所有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办案部门迅速实施侦破

8月19日晚,办案人员召开战前动员会。参与办案的海关总署从北京海关调查局抽调的傅副处长主持了这次会议。他向大家提出下列几点要求:

一是一切行动听指挥,严格遵守纪律;

二是绝对保密,任何情况下不得泄露内部情况;

三是情况复杂,斗争尖锐,要注意安全,包括人身和文件的安全。

最后,傅副处长十分庄重地说:“各种迹象表明,我们的调查工作将面临很大的困难和危险,赖昌星走私集团是有着黑社会背景的犯罪集团,在他们的利益受到威胁的时候,很可能铤而走险,对办案人员采取极端的行为。连庄如顺、杨前线这样的厅局级干部都愿为赖昌星卖命,更不用说其他人了。我们截获的电话中,就曾经多次出现‘干掉某某人’这样的对话,因此,说它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一点不过分。每个人都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这个案件一旦突破,肯定会涉及更多的海关干部,过去他们都是我们的同志,有的甚至是我们的好朋友,现在把这些人抓起来,我们心中肯定不好受。但是,在大是大非面前,必须立场坚定,毫不含糊。归根结底一句话,全体办案人员必须不怕牺牲,团结奋战,坚持到底,决不退却!如果现在有人害怕了,想退出,我们决不阻拦!”

8月20日清晨,厦门的天空湛蓝如洗。

万寿宾馆院内响起一阵关车门的声音和汽车马达低沉的轰鸣声。

由办案人员组成的5路人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扑厦门开元外贸集团、厦门特区东方发展公司、中国外轮代理厦门公司、中国外运船务公司、厦门商检局和厦门博坦仓储公司。

在开元公司,傅副处长对公司全体员工的身份进行核实和谈话的过程中,另外两名办案人员开始对开元公司的账目进行全面的搜查。

搜查工作进展很顺利。两个办案人员把陈年旧账足足装了4大编织袋,搬到楼上一间办公室里。为了不让重要资料遗漏,他们又对公司的每个角落进行了一遍又一遍的搜查。在公司的一个角落里,又翻出一个大麻袋,里面乱七八糟地装满了废纸。一经梳理,居然发现有很多公司的业务往来账目。

两名查账人员对其中一些重要的账目资料进行了查对,发现开元公司确实存在大量的植物油贸易,但账目上确实是转口贸易,可以说天衣无缝。

举报信中提及的6条装载植物油船舶的资料也查到了。其中有包括“红宝石”、“蓝宝石”等船舶在内的资料。但账目上体现出的是:其运载的植物油也已经转口外运。

办案人员细查下去,便发现了极不正常的现象:开元公司的账目上出现了大量来历不明的往来款,其中从远华集团转来的就高达一亿多元。

此时,其他4路人马相继撤回驻地,各组都取得了重要成果。

21日深夜,全体取证人员集中开会,对两天来的调查工作进行了交流、汇总。从各方面得到的信息证实,“红宝石”、“蓝宝石”两条油船确实来过厦门,其装载的植物油以转口贸易的名义进口,全部内销,属严重走私,案值超过10亿元人民币。

8月21日到8月23日,整整两天时间,办案人员一直对远华集团按兵不动。办案人员考虑到手头掌握的线索有限,如果贸然对远华下手,就会陷入被动。

经过两天分秒必争的紧张调查,远华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开元公司的一些到案人员供称,开元公司走私植物油的后台是赖昌星,是远华集团,这从远华公司给开元公司汇转的一亿元资金就能看出一些眉目。

23日上午,办案部门领导对取证人员作了对远华调查的战前动员。

23日14时,10多名办案人员,分乘5辆汽车,浩浩荡荡,直奔位于厦门湖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光路的远华集团总部。

车队戛然停下。缉私干警封锁公司大门,办案人员进入公司院内。

远华集团总部是一座外观不甚起眼的大院,共有4幢楼房,一幢是暗红色,另有两幢是白色,还有一幢是两层结构。其中那幢暗红色的楼房就是著名的红楼。

搜查有条不紊地进行到第二天凌晨。遗憾的是,包括赖昌星在内的远华的一些重要涉案人员已外逃,大部分账目也被转移或销毁。

办案人员把涉嫌与远华集团走私犯罪有着重要关系的知情人,统统带回办案人员驻地进行审问;把公司一些来不及销毁的账目和电脑资料封存起来。

办案人员迅速投入到对厦门远华走私案的调查和取证工作中。

赖昌星一伙在逃走之前,销毁和转移了大批书证、物证。因此,办案部门取证时十分困难。

突击远华之后,办案人员已控制了开元、东方、外轮代理公司、外运、商检、港监等单位的大量人员。这些人虽然看起来职务不高,多半是做具体工作的办事人员,恰恰就是这些人,由于工作的特殊性质,正是走私犯罪活动中某一个环节的知情者,甚至是经办人。办案人员清楚,在一些证据被销毁的情况下,涉案人员是突破整个案件的关键所在。

远华集团的到案人员,虽说不是远华集团的高层决策人物,但仍包括了集团公司财务主管饶际云、赖昌星的妻子曾明娜的秘书陶咪、集团公司车队主管许民雄、远华公司办公室主任吴芳等人。

在办案人员强大的攻势下,远华集团的大多数滞留对象的防线迅速崩溃。他们的供述,为办案人员提供了远华集团内部的一些重要信息。

纪检监察机关迅速做出反应,抓住一些刚露头的线索,接着又对腐败问题展开了一系列艰苦而又细致的调查工作。

8月27日下午,何勇、牟新生、干以胜再次开会研究。何勇果断地指示牟新生和干以胜赴厦门指挥打击走私工作。

8月29日,牟新生和干以胜一行抵达厦门。两位领导连续召开会议,决定在厦门国际贸易投资洽谈会后,召开海关人员大会和由其他执法部门人员参加的大会,宣布政策,动员有贪污受贿行为的干部投案自首。

9月1日,牟新生和干以胜驱车前往福州,向时任福建省委书记陈明义通报了厦门案件突破的情况。

9月2日,干以胜提出要见一下曾在厦门任市委书记长达10年、1999年8月份才调任省委副书记的石兆彬。

这天下午,石兆彬被叫到温泉宾馆。牟新生、干以胜和陈明义一起和他进行谈话。

出乎在场者的意料,石兆彬居然声称厦门的走私问题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石兆彬的态度,让办案部门领导着实大吃一惊。

9月6日上午,中央有关领导在中南海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听取了办案部门领导关于厦门前线取得突破情况的汇报。会议一致认为:

从初步查清的问题来看,厦门走私案是继湛江特大走私案后又一起规模更大的走私案;赖昌星在厦门的走私犯罪活动是有组织、有预谋的,规模大,计划严密;各种迹象表明,海关、商检、港监、外轮代理公司、外运等口岸各部门可能存在严重的护私、放私甚至共同走私问题;厦门市乃至福建省的一些领导干部,可能对赖昌星的走私犯罪活动知情不报,甚至腐化堕落、推波助澜。因此,办案部门要以查清厦门关区的走私犯罪活动为基础,加大反腐败工作的力度,竭尽全力追捕潜逃的走私犯罪嫌疑人。

会议做出重要决策:

1、由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由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查办,有关案件查办的进展情况要及时向中央汇报;

2、成立由中央纪委、监察部、海关总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央金融工委等8个部门领导组成的中央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领导小组,负责各方面的协调工作,使各单位间更好地配合和行使自己的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各单位要从各地抽调精干办案人员入驻厦门,拉开架势,形成威慑,彻查此案;

3、要控制两头、卡死两头,防止人员外逃,防止资产流失。

9月8日,由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何勇、海关总署副署长牟新生、监察部副部长干以胜、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公安部副部长赵永吉、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卢仁法、中央金融工委副书记王成铭组成的中央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领导小组正式成立,何勇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与此同时,决定成立前线指挥中心,牟新生、干以胜坐镇厦门,直接指挥协调全案的查办工作。

9月8日晚上。牟新生和干以胜到厦门召开会议,传达了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和案件查处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精神,对下一步查案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接着,从中央各有关部门和福建等地方执纪执法部门抽调的业务骨干,源源不断地云集厦门。

9月16日,何勇来到厦门,召开案件分析会。

9月17日,牟新生和干以胜前往厦门海关,召开全体人员大会,宣布政策,动员有问题的人投案自首。

至年底,办案人员已由1999年8月份的10多人激增到600余人,加上从当地武警部队抽调来的300余名武警战士,办案队伍已达900余人。至2000年春节前,更增至1100余人。

成品油走私初露端倪。早在办案人员在北京丰台制定行动方案的时候,办案人员除了把调查植物油走私情况确定为突破口外,对举报信中下列内容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赖昌星每月从厦门口岸走私成品油数量少说也有25万吨。采取的方式,一是外轮到港后直接由锚地驳入等待的内陆油轮,外轮一走,一了百了。所有资料概不输入电脑,没有记录,可以说是明目张胆地闯关;另一种方式是以省石油公司厦门分公司的名义,在博坦仓储公司租用6万立方米油罐,油一入罐即变成内贸油了。几年下来,赖昌星总共进口450万吨成品油,价值超过百亿元。

办案人员在集中查找植物油走私证据的同时,也时刻注意搜集成品油走私方面的线索。

突击远华、开元时,成品油走私的线索跟着暴露出来。

办案人员把从厦门海关和厦门外轮代理公司、外运公司得来的数据进行对比,结果令人大吃一惊: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底,厦门关口岸未报进口成品油居然有147船次,数量高达400多万吨。按市场价格计算,价值高达100多亿元!

但是,要想在法律上确认这件事情,还需要确凿的证据。

查走私成品油小组的18名办案人员,开始进行艰苦的调查。大家认定,仍要从口岸部门入手,调取原始单证,从单证上找到突破口。于是,他们兵分几路,全面出击。

根据境外船舶出入境的管理规定,还有几个部门是境外船舶入境不可逾越的重要关口。首先是边防,其次是卫生检疫和植物检疫部门,再次是动植物检疫部门,最后是海监局,结果办案人员调查后大失所望,资料所存无几。

办案人员只好再对前期突击的外轮代理公司、外运、商检再进行一次大扫荡。结果仍令人失望。只有博坦油库靠泊油轮记录,拿来与海关的报关清单核对后,才发现有100多万吨油品来源不明……

办案人员对“走私链”的各环节又来了一次大扫荡。舱单、提单、预报表、船舶交接记录、船务工作记录、船务交接记录、预报表、函电、过驳记录、船员名单、危险品申报表、空舱证明、船舶检验记录本、登轮证、靠泊证、报关单、保证函、港务收费单据,凡是与这3年成品油进口厦门有关的资料,一件不漏,照单全收。

面对堆积如山的资料,10多个同志开始了艰难的取证工作。

经过反复对比、推理、组装,结果出来了,苦战数日的办案人员兴奋异常:从外轮代理公司、外运、商检尚存的资料证实,147条油船闯关走私是可靠的,数量是可信的,走私的事实得到确认。

办案人员通过对比发现,成品油的委托鉴定人为东方公司马金森。市中燃的18船次成品油的商检是由东方公司所做。海监局的记录还表明,过驳申请人也是东方公司。东方公司、市中燃之间有什么关系?他们和赖昌星又是什么关系?

1999年9月上旬,办案人员对东方公司和市中燃的工作开始进行全面的调查。

此时,曾经兴盛一时的东方公司已是人去楼空,公司总经理曹星海和保税部经理马金森均已潜逃。还好,公司的副总经理赵晓辉被控制了起来。

办案人员开始审问赵晓辉,但是,赵晓辉推说不清楚具体业务,不予配合。

办案人员意识到只有找到曹星海才能说清情况。于是,他们把突破的重点放在公司的报关员连惠山身上。

连惠山很快就交代出远华公司的联络人是侯小虎,这边由东方公司副经理马金森负责。1996年7月到8月期间,东方公司副经理马金森要求连惠山填具进口成品油的保卸函,向同安海关提出先将成品油卸入厦门市石油公司保税仓库,有关手续待补。其间共凭保卸函卸油几十次,约150万吨,后来凭东方公司手册报关进口的只有20多万吨,其余130多万吨成品油的保卸函交侯小虎处理。

办案人员立即赶到厦门海关对这20万吨油的情况进行调查,他们发现这20万吨油确实已经报关。办案人员又提取口岸各部门的原始记录,证明出口报关单上所列航次船舶是空船出境,也就是说出口是假的。这是采用假出口的方式进行走私。

但是,让办案人员感到疑惑的是,这部分走私的成品油,是不是包括在未报关进口的147条油船里?130万吨是怎么回事?

9月中旬,市中燃公司的总经理李世璜和公司的一位业务员,被叫到办案人员驻地。

李世璜老奸巨猾,闭口不谈。后来,他知道业务员已经交代了公司与远华合作的事情以后,才轻描淡写地说:“这18船的成品油是公司代理对外签约的,委托方直接找我,我做的只是进口时负责提供驳船过驳。”

办案人员一再追问,李世璜才交代说:“我们都是向赖昌星要的指标,利润与赖昌星三七分成。我本人不管这些,只收取应得的代理费和过驳费。”

李世璜再三声明,他与赖昌星只见过一面,彼此没有深交。

李世璜终于把赖昌星推到了前台。在成品油走私问题上,远华公司的尾巴终于要露出来了。

紧接着,办案人员再次对李世璜进行突审。李世璜猝不及防,他的心理防线崩溃了。

李世璜供认出市中燃公司和赖昌星勾结的真面目。

当时,赖昌星控制了厦门的走私市场,谁想在厦门搞成品油走私,必须先向赖昌星申请“指标”,否则休想闯关。

此时的赖昌星通过种种手段,搞定了海关、边防等许多要害部门,形成一张无所不包的网络。

在厦门,只有远华的成品油走私,才能一路绿灯,畅通无阻。若是有人敢冒犯赖昌星,染指他的这片领地,立刻就有边防、海关等执法部门拦截,让他人财两空。所以,只有先经赖昌星点头认可,答应三七分成,同意事成后让赖昌星捞走七成的暴利,才能够得到“指标”,才可保住平安。

根据李世璜的交代,办案人员迅速到有关部门取证。证据证实:市中燃先后为拿到“指标”的公司,走私合计案值12�7亿元人民币,共计偷逃税款3亿多元。

在调查中,办案人员经过反复比对,掌握了两组大相径庭的数据:1996年至1998年,厦门海关监管申报进口成品油270余万吨;而从厦门外轮代理公司和外运公司查到的数据却是成品油进境申报600余万吨。

这两组数据表明:3年时间里,有近400万吨的成品油未向海关报关就入境了,其走私案值高达110亿元。

令办案人员感到困惑不解的是:厦门地区大规模的植物油、成品油走私,大都在假转口贸易方式掩护下进行。对于转口贸易,海关总署曾制定了一套非常严格的监管制度,要想逃过正常的管理渠道,进行大规模走私,几乎不可能。此时,答案只有一个:

海关的监管人员存在严重的失职、渎职,甚至受贿放私的行为。

办案人员知道,要把远华成品油走私案办成铁案,必须解开远华集团通关之谜。谜底在海关。办案人员果断地将目光转向厦门海关。

对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及涉嫌官员进行监控的结果,使真相大白:“远华”进口的全部规范文件都是与海关勾结伪造的。“远华”委托进口的东方、开元两家国有外贸大公司的公章、业务章也掌握在“远华”手中,可以随心所欲伪造任何文件。

彻底查清远华走私大案

1999年8月,专案组从外地调集300名武警官兵包围厦门海关,进行全面搜查,发现了大量假单证和瞒私放私的罪证。被羁押的20多名官员中,杨前线第一个开口交代受贿和与“远华”勾结瞒私放私的犯罪事实。

紧接着,数百名武警官兵突袭“远华”总部及其下属企业,查封了所有办公大楼、车间和用于接待官员的红楼招待所。突袭最大的收获是搜查到“远华”送礼行贿的花名册,数百名官员册上有名。原来,赖昌星的财务总管私下将每位受贿官员的姓名、受贿金额、时间等都做了详细记录。这本花名册就成了古今难得的“贪官受贿录”。

专案组据此发出“双规”通令,要所有涉嫌受贿官员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坦白受贿事实,上缴受贿金。

与此同时,专案组也急速“扩军”,总数达740余人,为共和国历史上规模最庞大的专案组。

专案组经过认真调查,查出赖昌星更多的罪行。

为了掩护走私,赖昌星在走私手法上费尽心机。自身没有进出口权,他就贿赂、腐蚀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发展公司等企业的领导干部,利用这些企业的进出口保税手册、保税仓库等疯狂走私。如1995年6月,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以1000万元租下厦门东方发展公司的一个保税仓库和一个保税油库后,仅1996年6月至1998年1月,就走私进口成品油7单18万多吨,汽车3588辆,案值达20多亿元。

为了逃避监管和打击,在走私过程中,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实行单线联系,除核心层的极少数人外,每个环节的走私分子都难以了解整个的走私过程。

1997年,赖昌星与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光辉等人密谋走私植物油,由赖昌星负责买通海关人员使其放弃监管,并通过他人代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则通过非法途径换汇后,打回公司帐户用于信用证付汇核销,而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则以东方发展公司等其他公司名义报检。

1997年赖昌星走私高峰期间,走私的成品油竟占了中国三分之一的市场,单是漏税,就达200亿元人民币。

1998年,全国加大打私力度后,利令智昏的赖昌星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改用更为隐蔽的不报关、伪报品名、少报多进等方式继续肆无忌惮地走私。

1999年4月,赖昌星以厦门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将“苏达”号货轮9904航次运输的香烟伪报成木浆,走私香烟2�4万多箱,仅这一笔就偷逃税款一亿多元。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走私成品油最猖獗的时候,甚至根本不向海关申办手续,私下找到商检、港监的“哥儿们”进行鉴定、安排过驳,直接“闯关”。

据查,1996年至1999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以此方式走私进口成品油391万吨,案值104亿元,偷逃税款20亿元。

经测算,平均每3天就有一艘装载一万多吨走私油料的轮船在赖昌星等人的指挥下靠泊厦门卸油。

走私货物从港口直接拉到堆场后,厦门海关同安办事处原副主任谢东风等人先圈定要查验的集装箱箱号,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骨干分子黄克臻、陈文远等人立即根据集装箱号单,将装有香烟、汽车等高税率的走私货物集装箱掏空,再填进事先准备好的木浆、聚丙烯等低税率、且与伪报品名相符的货物,办妥手续交付海关查验。

经过如此一番非法操作,走私物品就能顺利入关。

5年时间里,“远华”走私的货物包括电脑芯片、汽车、摩托车、化工原料、建筑材料、成品油、日用百货,涉案价值400多亿元,赖昌星个人积累了至少20亿元的个人财富。有人因此评价:走私比抢劫还富得快。

赖昌星的走私活动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损失。

1998年国际柴油成品油的价格是1000元一吨,福建石油公司的最低限价是1780元一吨,赖昌星把走私来的成品柴油每吨1400元价格批发给加油站,一吨就获暴利400元,一万吨就是400万元。加油站再以低于1780元的价格卖出。

这就形成了对国有加油站和石油化工企业的巨大冲击。

福建炼油厂是一家年产几百万吨石油的国有大型企业,在走私高峰的1998年,最初几个月卖出的产品几乎为零。究其原因,自然是因为走私进来的成品油,价格远远低于国产油。

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等一批干部被赖昌星重金收买,徇私枉法,使赖昌星的走私犯罪活动畅通无阻。

经查,仅经厦门海关同安办事处原副主任谢东风、东渡办事处原主任周振庭之手走私的货物价值就逾百亿元。

赖昌星不仅自己疯狂走私,还控制了厦门关区的走私犯罪活动。其他人要想走私,必须通过赖老板办理通关手续,否则就会被海关、边防等执法部门查扣。

赖昌星帮他人走私时明码标价收取“通关费”:走私一辆汽车需缴纳“通关费”5万至12万元,走私一集装箱香烟要缴“通关费”10万元。一些公司或个人要走私成品油,必须向赖昌星申请“指标”。走私得逞后,赖昌星还要收取70%的走私“利润”。

走私货物“进”得来,还要“出”得去。赖昌星等走私犯罪分子为此网罗了一批人,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走私货物得以销往国内市场。

经税务部门调查,赖昌星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达28�22亿元,给国家造成损失3�57亿元。

就这样,办案人员仅用10余天时间便初步撕开了油品走私的黑幕。

除开触目惊心的犯罪事实,赖昌星构建的官场保护体系更是让人深感震惊:一些重要部门的领导都被他拉下马。

在中央领导同志的指挥下,在中央纪委的组织协调下,来自全国各地及中央有关部门的千余名办案人员陆续汇聚厦门,恢恢法网全面收拢,走私、腐败分子惶惶不可终日。

在检察机关相继对杨前线、庄如顺等人采取强制措施之后,黄山鹰、庄铭田、刘丰、赵克明等一批走私、腐败分子相继被审查。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和复杂的关系网土崩瓦解。

经过办案人员夜以继日的艰苦努力,赖昌星走私罪行被陆续揭露出来:继走私植物油案被突破后,走私成品油案被突破,走私香烟案被突破,走私汽车案被突破,走私化工原料案被突破……

厦门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走私情况被查清,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走私情况被查清,厦门特贸集团走私情况被查清……

杨前线受贿放纵走私案被查实,庄如顺受贿滥用职权案被查实,蓝甫、刘丰受贿案被查实……

迷雾层层拨去,厦门特大走私案的案情终于基本查清。

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始终坚持“打击走私,惩治腐败,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指导思想。为了揭开走私黑幕,他们全力查处在厦门特大走私案中居核心地位的远华集团、开元外贸、东方发展等企业;为了打掉走私分子的"保护伞",他们重点查处党政机关、海关、公安等部门存在的与走私相关联的腐败问题。

对那些主动坦白交待问题、涉案不深的有关人员,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对涉案较轻且能主动讲清问题的企业,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了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查处办法,既打击了走私犯罪,又保证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了社会稳定。

与此同时,人民群众也为案件的查处工作提供了强大支持。办案部门先后收到群众来信1200多封、举报电话700多个,接待群众来访160多人次。群众的踊跃举报,为案件的查处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线索,对案件的侦破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年多来,办案人员共审查涉案人员600余人;成功抓获潜逃的犯罪嫌疑人200余人。经司法机关审理,近300名犯罪分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取证、缉捕嫌犯,办案人员足迹遍布大半个中国以及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他们不惧危险,连续数天蹲点守候嫌犯的出现。

在办案过程中,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公安、海关、税务、金融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了突破各类案件的整体合力。

为了指挥全案的查处工作,中央纪委、监察部、海关总署3位部级领导长期坐镇厦门。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都以高度的热情,忘我地工作着。他们有时每日超负荷工作达15个小时,仅海关侦查部门的案卷材料就有2000多卷,摞起来有10层楼高。

办案人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无私无畏,无论案件涉及到什么人,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坚持一查到底。武警福建省总队的官兵在一年多时间里,坚守职责,确保了调查工作的安全进行。

一年多来,有关部门对在逃犯罪嫌疑人保持了强大的压力,并通过政策攻心,使30多个潜逃的重要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1999年10月,香烟走私案的主犯、赖昌星的大哥赖水强被抓捕到案。赖水强配合案件查处工作,先后劝说赖氏家族中赖昌图以及黄克臻、陈文远等13个涉案在逃人员回国投案自首。

在党的政策感召下,他们希望“将功折罪”,向专案组递交一份“1997年全年远华集团走私汽车收取水费明细单”,从而将侦破工作大大推进一步。

涉案人员纷纷落网

中央调查组知道赖昌星逃走的消息以后,立刻翻查电话纪录,发现给赖昌星通风报信的电话,是由�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州市公安局局长庄如顺打出的。于是,中央调查组立即向中办副主任贾庭安报告。

贾庭安在请示江主席之后,立即打电话给公安部长贾春旺,下令立即派人到�州,拘捕庄如顺。

8月13日,公安部一个副部长以为�州市公安局新大楼落成剪彩为名赶到�州。这位副部长住在�州市的温泉宾馆,当庄如顺赶到宾馆来迎接副部长时,几个警卫将他拘捕。

当天,在公安部和中央调查组人员的押送下,庄如顺乘坐专机被押往北京审讯。

8月13日下午,办案人员又接到北京传来的消息,说有关部门截获一个电话,有人在电话中告诉赖昌星,要注意销毁证据,并要有计划有预谋地捏造一些事实,诬告办案部门的有关领导。这个通话人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说话有些口吃,常支支吾吾,口齿不清。

办案人员联系到上次和这次电话涉及的内容,认为此人很有可能是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因为杨前线确有些口吃,而且这些内情他也最清楚。

办案人员当即决定:事不宜迟,立即对杨前线采取行动。

8月14日9时多,办案人员驱车行驶在福州至厦门的公路上。

这次,办案人员吸取往日的教训,此行一直处于严格的保密状态。

14时多,办案人员的车抵达厦门集美大桥时,他们才拨通了厦门市纪委书记的电话。

办案人员和厦门市的部分领导一起研究后认为,今天是星期天,杨前线在不在厦门不清楚。何况,赖昌星逃跑后,杨前线肯定有所准备,估计他早有了对策,因此,抓捕杨前线的行动一定要谨慎。

事实的确如此。杨前线在得知公安部门抓捕赖昌星的消息后,着实受了一番惊吓,直到接了赖昌星从香港挂来的电话,说是将从香港飞往美洲后,这才放下心来。

这时,杨前线接到上级的一个电话,要他和时任厦门市副市长的苏水利一起来开会,研究外贸出口问题。

杨前线听说要开会,便开车与身为厦门市外经委主任的老婆张琳一起来到市委。

杨前线来到市委后,就被带到市委小会议室。

走进会议室,杨前线发现,厦门市的公安局局长、纪委书记都在场,他顿时紧张起来。

很快,杨前线意识到自己落入法网了。

在关长杨前线被捕之后,厦门海关人人都觉得简直是地震,海关干部们在上班时已没有心思。有的干部因为“420调查组”不找他反而睡得不安稳,不知道调查组到底手中有多少资料。后来,在调查组宣布对海关副关长接培勇�海关调查局局长卢永征�副局长杨上进等20多人实行“双规”后,海关的其他人才定下心来。

8月21日,数百名全副武装的军人在“420调查组”率领下,突袭远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他们查封了所有远华公司的办公楼、车间、数百部汽车、以及用于接待官员的红楼招待所。

这次突袭的最大收获是搜查到远华公司用以送礼行贿的部分花名册,�建、厦门数百名官员赫然榜上有名。

原来,远华公司在厦门的帐户都是空的,赖昌星将大部分走私收入和银行贷款都转移到香港。当厦门要用钱时,赖昌星则派他的财务总管和保镖从香港提现金运回厦门。这位总管为了向赖昌星有一个交待,私下将每位收贿官员的姓名、数额、时间和金钱用途都作了详细记录。

由于调查组办案雷厉风行,不少领导干部都措手不及,被逮个正着。

中央领导人对“远华”一案涉嫌官员查处的批示是:

一查到底,上不封顶。

厦门海关一个处长在外地过完国庆节,与老婆一起返回厦门,他们刚到家门口就被调查组请去万寿宾馆。他老婆身上的小手袋被调查组拿下检查,里面正好放着70多万元人民币的存折。于是,这位处长当即受到审查。

此外,还有不少部门的官员受到审查。

当省交警高速支队副支队长林兆熙被捕时,调查组就在其办公桌的玻璃板下,找出30多万元的存折。面对这些证据,林兆熙只好低头认罪。

林兆熙是庄如顺的好朋友,曾经担任省交警总队车管处处长。远华公司走私来的汽车,都要经过他批准才可以上牌。几百部走私车经过林兆熙点石成金,都成了正路车。赖昌星当然也不会亏待林兆熙的,成千上百万的巨款不断打入林家的存折中。

国务委员吴仪在“远华”案开审前说:

不要怕丑,要审全部审,一个也不能少,不能漏。先由高级官员开始,要敢于面对人民,面对全世界。

2000年11月8日,“远华”案一审宣判,判处罪犯70人,其中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长庄如顺、厦门市副市长蓝甫、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行长叶季湛等14人被判死刑,其他56人按照刑律分别判处徒刑。

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长许甘露、厦门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德茂、�建交警总队高速支队副支队长林兆熙、厦门海警二支队长等皆成为阶下囚;总参情报部部长姬胜德少将、杨改清大校以及厦门水警区副司令、三十一集团军政治部副主任等多位军官也被拘捕;厦门市委副书记刘�、张宗绪、厦门市副市长赵克明、蓝甫、苏水利、省委副书记石兆彬、秘书黄勇鸿、省委统战部副处长林棋华等纷纷落网;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乐毅、厦门海关调查局长卢永征、调查局副局长杨上进、深圳海关关长赵玉存、漳州海关关长胡金沛等海关工作人员被判刑;中国银行�建省分行行长陈国荣均被捕……

11月中旬,远华案一审结案。专案组做出这样的结论:

1996年以来,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

在目前移送起诉的走私犯罪案件的案值中,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直接操纵下的走私物品价值达人民币252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115亿元。

经法院审理,涉案人员都受到法律的严惩:

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赖昌星贿赂折合人民币140�7万元,并由赖昌星出巨资为其包养情妇,且在案发后为赖昌星通风报信;

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长庄如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赖昌星等人贿赂折合人民币54�5万元,并为赖昌星通风报信,指使其外逃;

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索取、收受赖昌星等人贿赂折合人民币505�76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原行长叶季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95万元,并有491�4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厦门海关东渡办事处船管科原科长吴宇波,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赖昌星等人贿赂人民币874�7万元,放弃监管,造成大量成品油走私入境,并组织销毁、藏匿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有关犯罪证据;

厦门海关驻东渡办事处和平码头船管科船管组原组长方宽荣,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赖昌星等人贿赂人民币129�8万元,为赖昌星等人走私成品油提供方便,并参与销毁、藏匿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有关犯罪证据。

以上6犯行为均构成受贿罪等,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一审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案中的走私集团成员王金挺、接培勇、黄山鹰、庄铭田等4人与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相互勾结,积极实施走私活动,其行为均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李土专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情节恶劣。以上5人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厦门市公安局对外联络处原处长王可象和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走私香烟的骨干分子黄克臻、陈文远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均应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因有自首情节,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中共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刘丰,收受赖昌星等人贿赂折合人民币45�5万元,并有74�8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原行长陈国荣、武警福建省总队海警二支队原队长张永定、厦门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侦查处一科原副科长陈育强犯受贿罪;

严立平、李松谋、陈国俊、陈雅歌、陈小浩、李中华、陈赞成、朱伏龙犯走私普通货物罪。

上述12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赖昌星之兄赖水强、之弟赖昌图,系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走私香烟主犯,偷逃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因有坦白交代情节和重大立功表现,一审被减轻处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17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和全部财产。

其余56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当远华案逐步被查实的时候,一些在海关工作了几十年的老人,找到牟新生,跟他说了一番心里话。就是这番话,再次在牟新生的心里掀起了波澜。牟新生经过认真思考,决定给那些刚刚走上歧途的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牟新生说,远华案中,厦门海关涉案人员303人,占到全关人数的23%,但最后真正给予刑事处罚的不到60人,获纪律处分的70多人。

牟新生后来回忆说:

那些犯错误的同志很激动,我也教育他们,互相教育,我说你们应该感谢党中央,但是必须得下定决心不能再干坏事了,必须总结教训,立地成佛,要不然法律不会饶恕的,这样做的结果是很不错的,因为教育了大多数……

牟新生还深有感触地说:“远华案是我从警生涯30多年中,遇到的最大一桩案件,我把它看作中国海关的一个分水岭,一个历史的转折点……”

当法庭宣判结束时,被判处死缓的陈文远的母亲,也是赖昌星的大姐赖莲治,这位已是60多岁的女人,呼天号地,痛不欲生,蹲在法院大门口的台阶上,久不离去。她一边哭一边痛骂弟弟赖昌星:“是你作的恶呀!你害了文远呀!儿呀儿,你叫我怎么活下去,怎么活下去呀……”

当初,赖莲治满以为是弟弟赖昌星做了好事,把她的儿子陈文远带上了发家致富路,岂料到,正是她的弟弟赖昌星唆使她的儿子干尽罪恶勾当,才落得今天的悲惨下场!

赖昌星的穷途末路

1999年8月11日,赖昌星从厦门乘飞机直飞香港。但在香港没有入境,又在机场内购票当晚飞往菲律宾。因为持特区护照可以免签证入境。

赖昌星花费130万加元在加拿大温哥华西区57号购有一幢房子,还买了一部四驱车。

赖昌星刚到加拿大时,因为担心中国警方追捕,平时足不出屋。这种平静日子过了一年多,赖昌星渐渐耐不住寂寞,开始出入加拿大的赌场,找寻乐趣。

赖昌星在赌场上越输越多,越输越赌,欠下一堆债。为钱所困的赖昌星。这时也顾不了许多,到处打电话向香港和大陆的朋友追债要钱。

起初中国警方对赖昌星不用假名出逃,而且还公然打电话向人要钱,暴露行踪的作法一度甚为不解,以为赖另有阴谋,为此一度按兵不动。经调查后,才得出结论:赖昌星毕竟是一个农民,在事关生死的问题上沉不住气。

此后,中国外交部与加拿大进行交涉,要求加拿大警方拘捕赖昌星。在经过多次商议后,加拿大警方以“逾期居留”罪名拘捕赖昌星,

2000年11月23日,加拿大皇家骑警发言人称,加警方依法扣留涉及厦门远华走私案的主犯赖昌星和其妻子曾明娜。

2000年11月23日晚上,赖昌星在加拿大尼亚加拉瀑布城附近被加拿大警方拘捕的。警方拘捕他的理由是“逾期居留”,违反“移民法”。

赖昌星妻子曾明娜则是在家中被便衣带走的,关在贝那比女监。据当地媒体报道,当时,她的几个孩子正在看电视,无动于衷。警方由此推测,这个家庭缺乏“人情味”。

孩子们说,当时那些人只说是把妈妈带走问她几件事,还以为她去一会儿,很快就会回来的。所以,不以为然,根本就不知道妈妈是被抓走的。后来还是妈妈从监狱里挂电话回来,才知道父母都被抓走了。孩子们抱在一起哭了整整一个晚上。

赖昌星夫妇被捕,苦了他们的三个孩子,只能吃“方便面”过日子。

三兄妹多次到监狱探望父母。此时的赖昌星,对自己的儿女充满愧疚。他对个子瘦小的大儿子说:“好好读书,不要走我的路。”赖昌星说完这句话,情不自禁地流下眼泪。

在女监的曾明娜,每当看到孤苦无援,面黄肌瘦的孩子时,总是泣不成声。

赖昌星夫妇在监狱里蹲了3个月。赖昌星向加拿大移民部提出请求,让他们夫妇保释回家软禁。一名裁判官判决准许,但移民部担心赖夫妇乘机脱逃,不同意裁决,提出上诉。结果被联邦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2001年2月初,赖昌星夫妇离开监狱,在家中接受软禁。但是,赖昌星必须为此付出高昂的费用:缴付8万加元的保证金以及每月支付8万加元给守卫他们的私人保安公司。

保安公司在赖昌星的豪宅安装24小时电子监视器,以确保他们不会“弃保潜逃”。

又过了两个月,即2001年5月下旬,赖昌星以无法支付律师费及监护费为理由,撤销原先聘请的律师以及保安人员。夫妇俩再次被移民部拘禁。赖昌星被带到温哥华候审中心;曾明娜仍关在贝那比女监。

赖昌星在加拿大被拘捕,其实早在北京的意料之中,但消息在“420调查组”里,仍引起一阵兴奋,因为一年多来的诱捕计划终于初步成功。

赖昌星落网之后,专案组中来自北京和广东等地的拘捕组成员,马上由各地飞赴厦门,商讨和布置工作。

一个北京的领导干部介绍说:

从赖进入加拿大温哥华起,“420调查组”一直掌握他的行踪,“甚至掌握每一个细节”。但避免打草惊蛇,一直未采取行动,而是透过国际刑警,与加拿大保持密切联系,将远在温哥华的赖昌星严密的监控之下……

专案组还派人带着赖昌星的哥哥远赴温哥华与赖昌星见面,对赖昌星实行攻心战术,向他宣传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也乘此机会向他了解更多涉案官员的资料,并对一些案情求证。

“420”专案组一位毛姓负责人到厦门海关召集会议,希望有关官员交代有关情况,检举揭发,还特别放了一段专案组与赖昌星通话的电话录音。

专案组负责与赖昌星通话者为厦门市公安局一位本地官员,因为他会讲闽南话,与普通话不是很灵光的赖昌星交谈时,就显得比较“亲切”。

两人的通话,有时是赖昌星主动打过来,有时是厦门这边打过去。

有一次,在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通话之后,“420调查组”挂通电话,以“阿肥星”的昵称向赖昌星打招呼后,赖昌星也很和气地表示:“我猜就是你们的电话,那么长时间没联系了,我猜你们也该打过来了。”

因为电话经常通,也见过面了,时间久了,赖昌星也逐渐放松了警惕。

“420调查组”通过有关信息,拘捕了几条原来漏网的大鱼。

“420”调查组通过蛛丝马迹,包括先后交代了厦门市国安局长陈耀庆�厦门市委副书记刘丰以及厦门市副市长蓝甫的索贿�受贿问题,结果,陈耀庆随即被“双规”;刘丰和蓝甫则已在早些时候被捕。

正在新加坡访问的朱�基得知赖昌星在加拿大落网的消息后,深感欣慰。

至此,厦门特大走私案的侦破工作暂时告一段落。但是,中国政府依旧在为引渡赖昌星回国而努力着……

在加拿大时,赖昌星给在香港的大姐赖莲治挂了一个电话,询问远华公司的现状。

赖莲治对赖昌星说:“厦门的远华公司,已于10月下旬查封了。不久前,大哥赖水强也被抓走了。你寄放在他那里的那辆从香港买回去的价值千万元的防弹车,也让政府收缴了……”

赖莲芝停顿片刻,又接着对赖昌星说:“赖家的人捉的捉,逃的逃,很惨呀。阿星呀,我们祖上没有作孽呀,都是老老实实的种田人呀,今天为什么会碰到这样厄运呀?”说罢,她失声痛哭。

赖昌星把赖家人统统拉上走私贼船,害国害人又害己,才有今天悲惨的下场。

干以胜在谈到赖昌星逃往加拿大这件事情时,他说:

中国有句古话,叫作“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我们奉劝赖昌星,不要再执迷不悟,明智的选择是尽快下决心,回来投案自首。祖国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

中央打击走私受欢迎

厦门特大走私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最大的一起经济犯罪案件。涉案金额之大、人员之多,案情之复杂,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之严重,触目惊心。

在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下,全体办案人员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彻底摧毁了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分子,打击走私、惩治腐败的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

这再次表明了我们党和政府打击走私、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同时,它也昭示,无论犯罪分子气焰多么嚣张,手段多么狡猾,都难逃法律的严惩。

厦门特大走私案的查处是1998年以来全国打私斗争取得的一个重大成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打击走私、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展示了我们党、国家政权和人民的伟大力量。

2000年11月8日,中纪委、监察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中纪委副书记、中央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领导小组组长何勇通报了厦门特大走私案的查处情况。

何勇说,依法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打击走私、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

牟新生把远华大案看作中国海关的一个分水岭,一个历史的转折点。

从公开的资料显示,在上世纪90年代中的后期,我国走私犯罪活动猖獗,每年走私进来的商品价值高达千亿元,走私对我国经济、社会、政治已造成了多方面严重危害。

据海关内部人士讲,当年的走私活动严重冲击到国内市场和民族工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加剧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困难,国内石化、成品油等行业都受到走私活动的严重冲击。

1998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组织召开“全国打私工作会议”,会上宣布了多项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有两条:一条就是改变缉私体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新体制,在党政打私办的领导组织下,齐抓共管。另一条是组建国家缉私警察队伍,专职打击走私犯罪活动。

1998年,海关税收只有879亿元,到了1999年突破性地达到了1591亿元。厦门远华大案便是在此背景下被查处。

当时《中国日报》发表文章说,中国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十分坚定,并称在反腐斗争中,“苍蝇”和“老虎”都要打。

厦门特大走私案对厦门的经济发展造成了十分消极的影响。

厦门市贸易发展委员会主任黄菱认为,远华案对厦门企业最大的负面影响是,在口岸的经营环境、公平竞争环境被破坏后,一些企业法人的是非观念开始错位混淆,最终导致个别国企因参与走私、走向衰败,厦门的整体投资环境也受到了影响。

厦门特大走私案侦破以后,从刚刚到任的政府官员到知识界精英,从企业界到普通商人,从公务员到普通市民,大家都在反思走私大案给厦门带来的种种影响。厦门人相信,只有勇于反思,才会有进步和前进的动力,才会真正获得发展。

2001年8月27日上午,备受海内外关注的“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展览”正式对外开放。

主办单位中纪委、监察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海关总署以及福建省委、省政府的主要领导抵达厦门,出席了这次展览的开幕式。

8月27日,记者首批参观了《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展览》。

展厅内外,展出一大批走私工具及走私物品,如专业走私集团贯用的时速达90公里的运输工具“大飞”和“铁甲飞艇”、赖昌星的防弹“坐骑”等,还展出了被海关查获的走私文物、珍贵濒危动物制品、毒品、枪支等实物的种类和数量之多,令观众触目惊心,也令大家痛恨不已。

这次展览真实的展示出查处远华大案的缉私行动,让观众如临其境。

在白楼展厅的第四部分,悬挂着一只大钟。警钟上铭刻着这样令人警醒的一句话:

不义的钱财,一副银光闪闪的镣铐;

放纵的情欲,一个环珠掩映的陷阱。

这次展览在以“警钟长鸣”为主题的图片中,展示了部分贪官的忏悔书,读来令人深思。

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在悔过书中写道:

领导干部的犯罪根源,我看都是大同小异,不外乎放弃了世界观的改造,贪图安逸享受,被金钱、美女、权力所俘虏,几句话就可以概括了。谁都知道这些,但许许多多人,包括我在内也还是无法抵御……

庄如顺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一审判处死刑。成为阶下囚的庄如顺这时才深切感受到自由的可贵。

他忏悔道:

我犹如笼中鸟,望海阔天空,不仅有翅难飞,还要人家喂食,而笼中鸟还有观赏价值,可我却一文不名。我现在活着,于国家于社会都没有任何价值,充其量,不过是一具生理的躯体,行尸走肉。呼天穹大地,唤青山绿水,谁能告诉我,我活着有什么用?

我愿用我的生命为党教育干部蘸血写教训……

落入法网后的庄如顺也承认:

我觉得我抵抗得住那种赤裸裸的权钱交易。但赖昌星使用的这种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我抵抗不了。他的投资可以理解成放长线钓大鱼,放很多的线他认定能钓若干鱼。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放我这条线一开始就想钓我这条鱼,但我最后被他钓了……

赖昌星的走私罪行,引起了参观者的极大愤慨。

有人说:

赖昌星“笑傲江湖”,手下喽罗无数,他内心深处却是十分虚弱的。

在赖昌星的办公室斜对面,是一个健身房。

赖昌星每天考虑、运作“走私大业”劳累的时候,会在这里锻练一下身体,或躺在休闲椅上听一听音乐。

赖昌星最喜欢听歌,有些歌曲他百听不厌,其乐融融。但是,即使在此时此刻,赖昌星的心情仍然无法真正轻松下来……

在健身房的柜子里,赖昌星专门存放了一个高级防弹背心。

赖昌星十分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知道自己曾经干过什么……

沿着厦门华光路向北,有一个并不十分起眼的院子,这里,就是厦门远华走私集团的总部。著名的红楼就坐落在院子的左侧。

现今,这栋红楼已经换了主人,甚至成为厦门的独特景点之一。它静静地矗立着,向人们诉说在这里发生过的不寻常的故事。

在远华公司进行走私活动期间,赖昌星苦心经营的红楼名气很大。每逢夜幕降临,就会有一辆接一辆的名车载着各式各样的人物来到红楼。

一位居住此地的市民说:“停在红楼外面的那些车,最烂的也有100多万。”

如今,远华公司已经倒闭,红楼的风光也已不复存在了。

有人在文章中曾经这样写道:

据说,赖昌星之所以把这座外表一般而内部奢华的建筑命名为“红楼”,缘于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但巧合的是,“红楼”的命运竟然同《红楼梦》里的大观园一样。

随着一场席卷厦门的打击走私的“大火”,红楼昔日的所有繁华热闹转眼灰飞烟灭;而那些走进“大观园”的红男绿女,也最终载着声声叹息,走进了自己筑就的坟墓或篱笆……

唯一能让人记起的,仅有“废墟”上的那片片残砖烂瓦……

一个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厦门远华集团特大走私案主要策划者和操纵者赖昌星,大肆拉拢腐蚀党政机关干部,真是让人触目惊心。

赖昌星不惜花上亿元资金,建筑了一座七层红色小楼,人称“红楼”,吃喝玩乐,一应俱全,实行“一条龙”服务。

不少干部进了这幢“红楼”,受到赖昌星的“糖弹”袭击,都应声倒下。

赖昌星腐蚀干部的阴谋活动,让人不寒而栗……

还有的干部说:

赖昌星打的“糖弹”,不让你感到面目可憎。相反,他挖空心思,不择手段,投其所好,让你舒舒服服地倒下,然后对他俯首贴耳,唯命是从。

赖昌星说过:“我不怕干部,只怕干部没爱好”。

赖昌星只要投其所好,施其伎俩,几乎百发百中。他揣摩不同对象的性格、特点、爱好,以票子、车子、房子、美色为诱饵。爱赌的发赌资,好色的给你包养情妇,贪财的送巨款,最后把一些经受不住诱惑的干部控制在自己的手里。

赖昌星拉拢腐蚀干部的阴谋诡计,为什么能够屡屡得手?

我们做干部的,应该警惕赖昌星这类人的糖衣炮弹,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做一个新时期的好干部……

各地群众都十分热烈拥护中央做出的严厉打击走私诉决策。

山东的一个退休老职工说:“如果不是开展全国性打私活动,喜欢走私的赖老板也许还在大发走私财。他之所以胆大妄为,而且屡屡得逞,靠的是一层层‘保护伞’。这次,中央严肃查处受贿的贪官,实在是大快人心,广大人民群众是衷心拥护的。”

有人在谈到厦门远华走私案时,深有感触地说:

我突然想起了邓小平同志曾说过的一段话:

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

依我之见,像广东湛江、福建厦门远华、辽宁慕马案这类“腐败了的既得利益集团”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毒瘤”……

2001年8月21日,《检察日报》刊登一篇题为《“远华”膨胀走私欲望》一文。

作者在文章中充满激情地写道:

这起惊天大案是由一个叫赖昌星的人一手策划和操纵的。

提起赖昌星,厦门人都不陌生,赖昌星的远华集团财大气粗、出手阔绰……

厦门特大走私案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其严重的举世瞩目的走私犯罪案件。

接着,作者又写道:

这一案件的查处,是全国深入开展打击走私和惩治腐败斗争所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

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打私反腐的坚定决心,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震慑了走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其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必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越来越突现出来……

本书主要参考资料

《中南海三代领导集体与共和国政法实录》严书翰主编中国经济出版社

《厦门远华大案:查缉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纪实》海韵编著中国海关出版社

《飓风行动:中国海关反走私纪实》王桦主编南方日报出版社

《经济大逃亡:逃亡海外的“赖昌星”们》丁子江著中国工人出版社

《赖昌星传奇――揭密远华走私腐败全记录》夏明编著内蒙古文化出版社

《私枭――赖昌星与厦门远华走私案》黄杰编著新疆人民出版社

三、法网恢恢

●牟新生后来回忆说:我看了举报信以后很震惊,觉得不像假的……

●朱�基愤怒地说:“远华公司这种集团式的官商勾结式的法人大规模走私,己经对我国的经济、社会、政治造成多方面的严重危害。”

●江泽民明确表示:“我是朱�基的后台!这个案子要一查到底……”

● 法网恢恢

中央决定审查远华公司

1999年4月15日上午。一封长达74页的举报信送到监察部副部长干以胜的办公室。

这封信是国办信访局转给海关总署的,海关总署领导看后决定将材料尽快送给中纪委和监察部。

这封署名为“一群伸张正义的人”的举报信,反映出的问题十分严重。

信中说:

自90年代以来,以赖昌星为首的远华集团和厦门开元外贸集团公司、厦门东方发展公司互相勾结,走私成品油、植物油、香烟、汽车、化工原料等货物,案值高达500多亿……

举报信中非常形象地形容道:

赖昌星一伙走私的成品油之多,足以满足厦门人游泳用。

举报信还随信附上60余页的证据材料,重点举报赖昌星疯狂走私植物油、原油、香烟等商品牟取暴利的事实。

举报人声称赖昌星借控制通关渠道继而控制整个厦门岛的走私活动,是个走私霸主。

举报人还列举赖昌星走私关系网内20余个重要人物。最高职位者为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厅局级干部有杨前线等16人。

举报信里还提供了一些单据和查处线索。

这封举报信反映的问题都非常具体,哪一日,哪一月,哪一年,一共多少条什么名字的走私船,走私船停靠在什么码头,船上装载的是些什么货物,都写得清清楚楚,而且还有非常具体的数字,可信程度很高。

更令人吃惊的是,大案还涉及到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等人的腐败问题。

中国海关总署副署长牟新生后来回忆说:

举报材料把远华集团的内幕差不多都揭示出来了,后边还附着走私的单据,还附着一个腐败分子的名单,涉及了16个正厅级以上的海关人员……

4月15日中午,干以胜吩咐秘书小张与承办人小陈,通过电子邮件与举报人进行联系。

小张在因特网上发出了这样一条信息:

信已收到,请联系,急切等着你的回音。

电子邮件发是发出去了,却没有马上接到对方回电。

4月19日18时,正当大家心情焦急地等待着举报人出现的时候,突然接到举报人从厦门打来的长途电话。

尽管对方不愿暴露身份和真实姓名,但这个神秘人物毕竟出现了。

大家从对方说话的腔调和语气,可以判断出是个中年人,有较高文化,而且很可能不是本地人,与几位领导原先的猜测不谋而合。

这个神秘的举报人在电话里表示愿意来北京面谈,具体时间再说。但他又补充一句:

生命安全有危险,要为我保密。

监察部的人表示绝对保证他的人身安全。

可是,一连好几天,举报人都音信杳无。

正当大家焦急万分的时候,举报人第二次打来电话。

这一回,举报人的态度突然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口气大变,反复强调一点,由于案情过于复杂,危险性太大,他来北京会有危险,因此考虑再三,暂时还不能去北京,何时见面以后视情况再定。

案情简直迷雾重重,扑朔迷离。

在对举报信进行认真研究后,中央纪委、监察部和海关总署决定将有关情况向中央领导同志作了汇报,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

牟新生后来回忆说:

我看了举报信以后很震惊,觉得不像假的,我让有经验的我们海关的领导同志帮我,他看完以后说肯定不是假的。因为海关的领导同志也知道厦门管区的走私状况比较严重,但是不是到这种程度也说不准。因为它涉及内部太深了,这个案件太大了,光海关自己办有困难,我就建议我们总署党组给中央写个报告……

4月20日,中央领导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

此事宜以中纪委牵头组织协调,以海关总署为主彻查走私问题。

4月20日晚上21时,中南海的紫光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正在举行着。

朱�基简要地汇报了远华走私案的这封揭发信内容。朱�基愤怒地说:

远华公司这种集团式的官商勾结式的法人大规模走私,己经对我国的经济、社会、政治造成多方面的严重危害。

它使国家税收造成每年数以百亿计的损失,冲击国内市场和民族工业,造成几百万工人待业和数千家国有企业亏损,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败坏党风和腐蚀国家干部,阻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

说到激动处,朱�基将手中的铅笔猛地往桌上一拍说:“看着有人在对人民犯罪,在肆无忌惮地破坏国家经济基础,在败坏党风和腐蚀干部,我不能袖手旁观。”

在这个会上,江泽民脸色凝重地听着朱�基的发言,他知道此事会涉及到大批地方党政军高级官员。

听到朱�基的愤怒之语,江泽民也激动地插话,他十分明确地说:

这个案件是关系党和国家利益的大案,是关系到党风正不正,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大是大非。

如果不打击远华集团走私这种大案,不解决党风不正,官风不正的问题,那么我们执政党也会和国民党一样成为黑金党,也是要下台的。

江泽民明确表示:我是朱�基的后台!这个案子要一查到底,不论涉及到谁,不论涉及到什么级别,不论涉及到哪个单位、部门,都要坚决追查到底,要依法予以惩处。

这次政治局常委扩大会一致通过:

对厦门远华公司走私案立案审查,由朱�基和尉健行、胡锦涛3位常委和罗干、曾庆红、吴仪3个政治局员、侯补委员负责查处。具体事务由中央政治局侯补委员、书记处书记曾庆红和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何勇等人分管,设立两个项目组,军队与地方各一个小组立案调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开会的日期是4月20日,这个中纪委调查组就被命名为“420调查组”。

中央对厦门远华走私案的重视程度,可说是前所未有的。

中央政治局有3个常委朱�基�尉健行�胡锦涛,3人和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罗干�政治局候补委员�中组部部长曾庆红,以及政治局候补委员、国务委员吴仪等3人,共6人负责此案。

牟新生后来回忆说:

中央正式定了以后要办这个案件,让我先组织先查走私,后来中纪委就牵头了,共同组织一个联合办案领导小组,我是副组长……

6月7日,海关总署副署长牟新生和干以胜副部长召开会议,确定中央纪委、监察部、海关总署参加办案工作的人选,并部署对举报信所涉及的有关人员进行监控,以免节外生枝。

6月9日,干以胜一行悄悄飞抵福州。福建省委书记陈明义确定由省纪委书记梁绮萍负责与办案部门联系,协调一切。

6月10日、11日,已经到达福州的办案人员与举报人取得了联系。

举报人匆匆赶到福州,和办案人员进行了两次长谈。从他们进一步提供的情况,办案人员知道了不少与此案有关的新情况和线索,并确认举报信中所涉及的重要犯罪嫌疑人此时都在厦门。

直到这时,办案人员才与举报人建立了直接的联系,掌握了有关犯罪分子的线索。

6月11日,由海关总署调查局章局长,走私犯罪侦察局吕副局长,中央纪委、监察部孙副主任,还有从中央纪委、海关总署,以及天津、上海、大连等地海关抽调来的9名精兵强将,组成一支制定方案的队伍,正式成立了专案组。

专案组的成员都是反走私的能手,有的还参加过查缉湛江特大走私案的工作,有着丰富的查缉经验,在缉私工作中屡建战功。

很快,专案组就住进远在北京市丰台的农业银行会计培训中心。

经过认真协商,专案组制定了查处方案,确定了侦破厦门特大走私案的方针:

突出重点、逐步深入、缜密安排。

调查组悄然抵达福建

就在中央领导批示下发前六天,远华案核心人物赖昌星就已经知道了消息,并立即行动了起来,除了通过厦门的渠道掌握事态发展外,赖昌星也启用了他在北京的关系网,先后携带3000万元人民币巨款进京活动。

赖昌星临走时,他这样安稳人心:“大家要管好集团的业务。他算啥啊!一封举报信能撼得动远华吗?北京的事我来管,大家该做的事照常去做。”

牟新生后来回忆说:

当专案组秘密制定工作方案的同时,赖昌星携带3000万元巨款3次进京,企图使中央收回查办厦门走私案的命令。

牟新生接着回忆说:

赖昌星拿着几千万到北京就是准备打点,主要对象是我。到北京以后,他找了公安部的一位局长,也是我的同事,公安部这位局长因为对我很了解,告诉他,赖老板您拉倒吧,姓牟的不会吃你一口饭的,所以他后来就作罢了。

他把我作为主要目标这是真的,想要把我摆平了。

1999年6月20日,牟新生率领由中央纪委、监察部、海关总署组成的调查组悄然抵达福建。

当天晚上,专案组便与福建省纪委、省政法委、厦门市纪委和公安局的负责人一起开会,进行战前部署。

这天晚上,福建省纪委书记梁绮萍突然反映了一个问题:昨天厦门市政府办公厅接到从福州打去的一个神秘电话,说省纪委三室要派个调查组下去调查远华走私问题,希望厦门做好准备。

这个电话不是省纪委打的。据公安厅查证,电话是从大街上的公用电话亭打出去的,查不出究竟是谁打的。牟新生等人立刻觉察到有人在暗处密切注视着办案人员的一举一动。

就在当天,赖昌星已从秘密渠道掌握了有关情况,并开始在全面销毁走私证据方面狠下功夫。

赖昌星在北京准备摆平牟新生没有结果之后,回到厦门并没有死心。他一方面继续四处活动,另一方面开始销毁证据,他甚至把自己办公室的电脑硬盘也拆下来,扔到湖里。并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援助”。

后来,赖昌星又通过北京一些记者写信申诉远华被诬陷、诬告的“冤情”。

其实,早在此前大半年,也就是1998年8月中旬,就有人将举报远华公司走私的材料,寄给当时的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但是这位赖昌星的好兄弟,却转手就把这封信交给了赖昌星。

赖昌星通过内线了解到了专案组的工作动态。赖昌星扬言:中央来人办案也需要当地配合,我们不怕!来一批我搞定他一批,就不信中央专案组的人是金刚不坏之身!

此刻,牟新生与赖昌星的交锋正式拉开。

督办此案前,牟新生为公安部副部长,他是一个已经有31年警龄的老公安。有中央同志专门打电话给他,提醒他要注意安全。

牟新生后来回忆说:

我到海关工作以后,有好几个部长跟我开玩笑说,老牟,你在海关可能会碰到福建厦门有一个姓赖的,你肯定会碰到他,他会成为你的对手。开始我当玩笑话,后来不幸言中了。

“420调查组”来到厦门后,驻厦部队全副武装,从机场开始一直警戒到调查组居住的原属于南京军区的万寿宾馆。万寿宾馆也士兵警卫,戒备森严,外人不得随意进入。

调查组一到厦门,就立即开始紧张的调查工作。

“420调查组”到厦门没几天,就宣布一条规定:

厦门市所有处级以上官员一律不准出国,离开厦门要报“420调查组”审批。海关所有官员,离开厦门都要由“420调查组”批准。

在赖昌星的住所,赖昌星和他的几个好朋友在一起开会,商议对策。赖昌星的一个朋友杀气腾腾地说;“要不要干掉几个,给调查组一个下马威”。

赖昌星想了一下,摇了摇头,他说:“小不忍,则乱大谋。”。

江泽民得知赖昌星对于中纪委调查组发出的威胁以后,立即指示南京军区驻厦部队要全力保护“420调查组”的安全。

专案组先从海关总署和经贸部收集大量有关海关的资料,然后调集200名专业人员和先进设备,对厦门海关近年的进出口单据进行全面核查清算。

查处“远华”走私的惊天巨案就这样拉开序幕。

牟新生后来回忆说:

远华案的侦破最开始从查帐入手。涉及到哪一项业务,就抽调哪一个部门的人员参加。办案人员最多的时候达到1300人,包括银行、税务等各相关部门……

专案组从中发现“远华”集团公司委托进出口的货物总值与海关征收关税的货物总值相差800亿人民币!这就意味着“远华”逃税数款大得惊人。

但是,“远华”的每一份进出口业务的文件都十分规范,可称得上天衣无缝。显然,这里存在海关的卖放和勾结。

牟新生后来回忆说:

因为赖昌星把整个单据全部销毁了,在海关的单据没有了,但是我们海关的这些老同志很有经验,海关单据没有,但口岸是相关的,口岸相关部门组织了10个调查组,在一个早晨的10时,同时扑向这10个单位,把所有的单据全部弄回来……

在办案部门准备对赖昌星采取行动的前前后后,被赖昌星拉拢腐蚀的一些人一直在积极活动:有人为他打探消息,有人为他销毁证据,有人为他出谋划策,还有人随时向他通风报信……

牟新生早就听说赖昌星是一个难以对付的人,但和这样一个对手较量,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牟新生后来说:“开始连我这个老公安都估计不足。”

牟新生进驻厦门以后,赖昌星觉得应该弄点黑资料诬蔑牟新生,免得这个案子再查下去。

牟新生后来回忆说:

这是赖昌星和我们厦门海关的前任关长杨前线通话讲的,他实际上确实这样做的。因为我已经进驻了,杨前线跟他说那个公安部来的姓牟的最坏,他不把你抓住是不会罢休的,后来赖说不是正在搞三讲吗,我们给他搞点黑材料,那个材料寄到中央去,先把他恶心一下,实在不行将来想办法把他灭了……

牟新生后来回忆说:

情报部门的领导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这个领导开始没跟我直接说,他就提醒我一定要注意安全。我有散步的习惯,他就说你最好不要散,我说至于吗,我不相信赖昌星有这么大的能耐,中央已经成立专案组要办他了,他还有这种能耐,真的有点不太相信。

在福建办案期间中央很关心我的,中央领导同志亲自给福建省委的领导说,新生同志在福建的安全由你们全权负责,还给我配了两个警卫……

就在案情一步步查实的时候,包括赖昌星在内的所有远华骨干却神秘消失了。

正当专案组忙于制定抓捕方案的时候,他们接到来自市公安局对重点人员布控现场的报告,才知道布控对象突然间全部神秘地消失了。

起初,办案人员以为可能是这些人趁双休日出去寻欢作乐,暂时脱离了他们的视线。

不久,公安出入境方面反馈回来一个信息:布控对象全部出境!

后经查证,从1999年6月开始,几乎是中央专案组进驻福州的同时,赖昌星就开始分批安排70多个走私分子外出避风。

专案组开始进行调查

赖昌星等走私团伙的骨干分子按计划从深圳口岸出关,赖昌星仓皇逃往香港。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骨干分子陈光辉、侯小虎、任军等闻风而逃。

深圳口岸没有赖昌星等人出走的任何记录。

显而易见,他们开始了大规模地潜逃。

这说明专案组的行动计划可能已被泄露。

此时,专案组的领导和成员都感到有些沮丧。如果他们继续调查下去,查下去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如果不再查下去,那么先期的准备前功尽弃。况且查处此案的风声已出,必定造成巨大的损失,损失最大的将是更多证据被销毁,许多非法资产被大规模转移。

专案组打电话向北京方面请示,何勇部长听了前线指挥员们的意见,果断地说:“对,撤!”

据侦查显示,直到赖昌星出逃前夕,该团伙走私活动还在继续。因此,专案组决定撤回北京,以缓兵之计,引蛇出洞,然后再杀回马枪,一举侦破远华走私案。

专案组总指挥布置下一步工作时强调:

1、侦查组要利用一切手段,查出为赖昌星通风报信的内奸;

2、专案组撤出不用向福建省、厦门市的领导打招呼。

其时,专案组中的部分侦查组人员一直未露面,他们被留在厦门继续侦查。

据调查组初步查证,厦门远华公司走私案涉及的案值高达530亿人民币,超过湛江的5倍多。因远华走私案涉案被查和被捕的官员有800多人,其中厅局以上官员50多人,省军级以上官员至少3人。

该案无论从走私的金额和涉及的经济、政治、社会影响来看,都可称为中国的“世纪第一大案”。

为了稳住赖昌星等人,调查组对远华公司采取了友善的态度,仅仅查处了一些小走私案,对远华公司罚了几百万元,还放风说,远华公司只要积极补税,就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赖昌星逃到香港后,在香港躲了4个多月,他一直与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庄如顺等人保持着热线联系。

赖昌星在香港很快知悉专案组人员撤走的消息,他看到厦门“风平浪静”,渐渐放松了警惕。

此时,留守厦门的远华集团其他核心人员,在赖昌星的大哥赖水强的主持下,还在继续进行他们未来得及完成的“业务”。香烟赶快出仓,汽车赶快发运,一些无法撤销的国外订单还得继续执行。

8月初,赖昌星打电话给赖水强,说他近日要回厦门处理几件业务。赖水强表示担忧,赖昌星香港身边的心腹也不同意他回厦门。但赖昌星决定下来的事,谁也没法阻拦,因为他相信他在公安、口岸各部门中的“兄弟”会为他保驾护航。

8月8日,在中南海紫光阁,江泽民主持召开关于远华案的专项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

这是共和国成立以来,首次就单一刑案召开的政治局常委扩大会。

朱�基、胡锦涛、尉健行、罗干、曾庆红、吴仪等领导小组成员以及中央政治局其他几位常委出席了会议。

江泽民在认真听取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何勇关于远华走私案的汇报之后,当即做出决定:

立即拘捕远华走私案的首要人物赖昌星;

将厦门市委书记石兆彬调离厦门,升任福建省委副书记;

将总参情报部长姬胜得少将调离该职,由副总参谋长熊光楷接管总参情报部。

8月9日,赖昌星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地回到厦门。他将两个月的员工工资款交给大哥赖水强,叮嘱让财务赶快发下去。

就在赖昌星处理公司紧急事务的时候,专案组已发现其行踪。专案组领导立即报告中央高层领导,呈请公安部指挥中心部署抓捕赖昌星。

8月10日24时30分,中央专案组负责人在公安部指挥中心以公安部部长贾春旺的名义,通知厦门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实施抓捕赖昌星的行动。

厦门警方为此出动了大批警力,不料扑了个空。原来赖昌星已闻讯出逃。

赖昌星在出逃前,曾与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庄如顺联系过,赖昌星问庄如顺是从福建出逃还是从广东走。

庄如顺对赖昌星说:“福建有布置,已经通知海上控制,广东还不清楚。你走海线要注意。”

赖昌星于是决定乘坐飞机逃走。

据赖昌星的司机许民雄后来交代:

1999年8月11日上午8时30分,赖昌星的贴身管家王淑义挂电话给我,让我到塘边老公司找曾明育开一部车。

我去后,曾明育就车牌号为闽C-66118的佳美车的车钥匙给我,我开车回红楼接上王淑义,直奔厦漳高速公路漳州出口处。我看到赖昌星站在他的车边抽烟。

王淑义下车后与赖昌星说了一会话,赖昌星便上了我的车,说:“走,一直往前走。”

到漳州后,赖昌星问我,“深圳知道不知道?去过没有?”

我说:“我以前去过。”

赖昌星就说:“那走吧。”

我就知道是去深圳方向。

车到深圳龙口高速公路出口处,赖昌星和那个会讲广东话的中年人下车,说有人来接他们,就让我走了。

我一个人开车回到厦门。

此时是8月11日晚上22时多。

赖昌星在机场门口与等在那里的机场边防站的官员低声说了几句话,该官员就带赖昌星从后面的通道进了禁区,直接上了飞机。

飞机起飞了,赖昌星逃离了中国。赖昌星落脚境内尚未超过36小时,又如丧家之犬一般逃离。

赖昌星出逃的消息立即传到北京,朱�基十分愤怒地说:

谁敢干涉此案,就抓谁!谁为赖昌星通风报信,就抓谁!谁为赖昌星说情,就从谁那里查起!

此次,侦查小组通过侦查,掌握了告密者的大量信息。告密者之一是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福州市原公安局长庄如顺。

在远华案庭审时,庄如顺承认自己当时冒着丢掉政治前途的风险给赖昌星打了电话,但他又辩解说,赖昌星在电话中告诉他,当天下午16时30分就有人给赖打了电话,因此,他不是第一个泄密者。

专案组立即采取紧急补救措施:派员赴广东,准备由广东省公安厅联络香港警方,开启两地合作办案渠道,在香港抓捕赖昌星。

8月13日,杨前线通过电话明确告知已逃到香港的赖昌星:“你要从速飞离香港,不然就要成为砧上鱼肉。”

8月14日一早,赖昌星举家逃离香港去了加拿大。

8月18日下午,先期集结在厦门的办案人员在厦门万寿宾馆六楼会议室召开战前会议。

会议室笼罩着一片紧张的气氛。

海关总署调查局局长首先简要介绍了赖昌星一案的大致情况,同时向办案人员提出了安全、保密等方面的要求。

这位局长说:“我们已经知道,有关证据被严重销毁。更严重的还在于,现在敌我不分,赖昌星集团与港澳的黑社会来往密切,我们必须提高百倍的警惕!”

接着,办案人员在内部进行临时分工,决定由厦门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以涉嫌重大走私为由,对厦门远华公司、厦门开元外贸公司和厦门东方发展贸易有限公司立案侦查。

由调查组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依法取证,从速从快对上述公司和相关的单位及个人,展开全面调查。

调查的重点是举报材料中的3条涉嫌走私油轮。然后,以此为突破口,进一步调查远华公司与走私活动的直接关系。

取证人员分为5个小组,分别对东方公司、开元公司、博坦油库、商检局、外轮代理公司、外运开展调查,各小组根据举报材料的内容,19日将具体的行动方案确定下来。

会议明确指出,务必于15至20天内实现重点突破。

8月19日上午,办案部门领导前往厦门海关,向厦门海关通报了此行目的,并提出三点要求:

1�在当前形势下,海关党组要充分认识打击走私的重大意义,正确对待此案的查处工作;

2�要稳定海关队伍,保证海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3�积极配合此案的查处工作。

这天下午,办案部门的领导还会见了厦门市委书记、市长洪永世,通报了调查组的工作情况,希望厦门市委积极支持办案人员的调查工作。

洪永世表示,厦门市委将积极配合调查组工作,成立一个6人小组,由市纪委张书记出任组长,协助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与此同时,福建省委也派出监察厅林副厅长到厦门协助查处此案。

各方商定,查处此案过程中,走私分子由缉私警察控制,涉嫌参与走私活动的公职人员,按有关规定由市纪委控制。

至此,所有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办案部门迅速实施侦破

8月19日晚,办案人员召开战前动员会。参与办案的海关总署从北京海关调查局抽调的傅副处长主持了这次会议。他向大家提出下列几点要求:

一是一切行动听指挥,严格遵守纪律;

二是绝对保密,任何情况下不得泄露内部情况;

三是情况复杂,斗争尖锐,要注意安全,包括人身和文件的安全。

最后,傅副处长十分庄重地说:“各种迹象表明,我们的调查工作将面临很大的困难和危险,赖昌星走私集团是有着黑社会背景的犯罪集团,在他们的利益受到威胁的时候,很可能铤而走险,对办案人员采取极端的行为。连庄如顺、杨前线这样的厅局级干部都愿为赖昌星卖命,更不用说其他人了。我们截获的电话中,就曾经多次出现‘干掉某某人’这样的对话,因此,说它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一点不过分。每个人都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这个案件一旦突破,肯定会涉及更多的海关干部,过去他们都是我们的同志,有的甚至是我们的好朋友,现在把这些人抓起来,我们心中肯定不好受。但是,在大是大非面前,必须立场坚定,毫不含糊。归根结底一句话,全体办案人员必须不怕牺牲,团结奋战,坚持到底,决不退却!如果现在有人害怕了,想退出,我们决不阻拦!”

8月20日清晨,厦门的天空湛蓝如洗。

万寿宾馆院内响起一阵关车门的声音和汽车马达低沉的轰鸣声。

由办案人员组成的5路人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扑厦门开元外贸集团、厦门特区东方发展公司、中国外轮代理厦门公司、中国外运船务公司、厦门商检局和厦门博坦仓储公司。

在开元公司,傅副处长对公司全体员工的身份进行核实和谈话的过程中,另外两名办案人员开始对开元公司的账目进行全面的搜查。

搜查工作进展很顺利。两个办案人员把陈年旧账足足装了4大编织袋,搬到楼上一间办公室里。为了不让重要资料遗漏,他们又对公司的每个角落进行了一遍又一遍的搜查。在公司的一个角落里,又翻出一个大麻袋,里面乱七八糟地装满了废纸。一经梳理,居然发现有很多公司的业务往来账目。

两名查账人员对其中一些重要的账目资料进行了查对,发现开元公司确实存在大量的植物油贸易,但账目上确实是转口贸易,可以说天衣无缝。

举报信中提及的6条装载植物油船舶的资料也查到了。其中有包括“红宝石”、“蓝宝石”等船舶在内的资料。但账目上体现出的是:其运载的植物油也已经转口外运。

办案人员细查下去,便发现了极不正常的现象:开元公司的账目上出现了大量来历不明的往来款,其中从远华集团转来的就高达一亿多元。

此时,其他4路人马相继撤回驻地,各组都取得了重要成果。

21日深夜,全体取证人员集中开会,对两天来的调查工作进行了交流、汇总。从各方面得到的信息证实,“红宝石”、“蓝宝石”两条油船确实来过厦门,其装载的植物油以转口贸易的名义进口,全部内销,属严重走私,案值超过10亿元人民币。

8月21日到8月23日,整整两天时间,办案人员一直对远华集团按兵不动。办案人员考虑到手头掌握的线索有限,如果贸然对远华下手,就会陷入被动。

经过两天分秒必争的紧张调查,远华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开元公司的一些到案人员供称,开元公司走私植物油的后台是赖昌星,是远华集团,这从远华公司给开元公司汇转的一亿元资金就能看出一些眉目。

23日上午,办案部门领导对取证人员作了对远华调查的战前动员。

23日14时,10多名办案人员,分乘5辆汽车,浩浩荡荡,直奔位于厦门湖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光路的远华集团总部。

车队戛然停下。缉私干警封锁公司大门,办案人员进入公司院内。

远华集团总部是一座外观不甚起眼的大院,共有4幢楼房,一幢是暗红色,另有两幢是白色,还有一幢是两层结构。其中那幢暗红色的楼房就是著名的红楼。

搜查有条不紊地进行到第二天凌晨。遗憾的是,包括赖昌星在内的远华的一些重要涉案人员已外逃,大部分账目也被转移或销毁。

办案人员把涉嫌与远华集团走私犯罪有着重要关系的知情人,统统带回办案人员驻地进行审问;把公司一些来不及销毁的账目和电脑资料封存起来。

办案人员迅速投入到对厦门远华走私案的调查和取证工作中。

赖昌星一伙在逃走之前,销毁和转移了大批书证、物证。因此,办案部门取证时十分困难。

突击远华之后,办案人员已控制了开元、东方、外轮代理公司、外运、商检、港监等单位的大量人员。这些人虽然看起来职务不高,多半是做具体工作的办事人员,恰恰就是这些人,由于工作的特殊性质,正是走私犯罪活动中某一个环节的知情者,甚至是经办人。办案人员清楚,在一些证据被销毁的情况下,涉案人员是突破整个案件的关键所在。

远华集团的到案人员,虽说不是远华集团的高层决策人物,但仍包括了集团公司财务主管饶际云、赖昌星的妻子曾明娜的秘书陶咪、集团公司车队主管许民雄、远华公司办公室主任吴芳等人。

在办案人员强大的攻势下,远华集团的大多数滞留对象的防线迅速崩溃。他们的供述,为办案人员提供了远华集团内部的一些重要信息。

纪检监察机关迅速做出反应,抓住一些刚露头的线索,接着又对腐败问题展开了一系列艰苦而又细致的调查工作。

8月27日下午,何勇、牟新生、干以胜再次开会研究。何勇果断地指示牟新生和干以胜赴厦门指挥打击走私工作。

8月29日,牟新生和干以胜一行抵达厦门。两位领导连续召开会议,决定在厦门国际贸易投资洽谈会后,召开海关人员大会和由其他执法部门人员参加的大会,宣布政策,动员有贪污受贿行为的干部投案自首。

9月1日,牟新生和干以胜驱车前往福州,向时任福建省委书记陈明义通报了厦门案件突破的情况。

9月2日,干以胜提出要见一下曾在厦门任市委书记长达10年、1999年8月份才调任省委副书记的石兆彬。

这天下午,石兆彬被叫到温泉宾馆。牟新生、干以胜和陈明义一起和他进行谈话。

出乎在场者的意料,石兆彬居然声称厦门的走私问题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石兆彬的态度,让办案部门领导着实大吃一惊。

9月6日上午,中央有关领导在中南海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听取了办案部门领导关于厦门前线取得突破情况的汇报。会议一致认为:

从初步查清的问题来看,厦门走私案是继湛江特大走私案后又一起规模更大的走私案;赖昌星在厦门的走私犯罪活动是有组织、有预谋的,规模大,计划严密;各种迹象表明,海关、商检、港监、外轮代理公司、外运等口岸各部门可能存在严重的护私、放私甚至共同走私问题;厦门市乃至福建省的一些领导干部,可能对赖昌星的走私犯罪活动知情不报,甚至腐化堕落、推波助澜。因此,办案部门要以查清厦门关区的走私犯罪活动为基础,加大反腐败工作的力度,竭尽全力追捕潜逃的走私犯罪嫌疑人。

会议做出重要决策:

1、由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由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查办,有关案件查办的进展情况要及时向中央汇报;

2、成立由中央纪委、监察部、海关总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央金融工委等8个部门领导组成的中央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领导小组,负责各方面的协调工作,使各单位间更好地配合和行使自己的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各单位要从各地抽调精干办案人员入驻厦门,拉开架势,形成威慑,彻查此案;

3、要控制两头、卡死两头,防止人员外逃,防止资产流失。

9月8日,由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何勇、海关总署副署长牟新生、监察部副部长干以胜、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公安部副部长赵永吉、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卢仁法、中央金融工委副书记王成铭组成的中央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领导小组正式成立,何勇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与此同时,决定成立前线指挥中心,牟新生、干以胜坐镇厦门,直接指挥协调全案的查办工作。

9月8日晚上。牟新生和干以胜到厦门召开会议,传达了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和案件查处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精神,对下一步查案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接着,从中央各有关部门和福建等地方执纪执法部门抽调的业务骨干,源源不断地云集厦门。

9月16日,何勇来到厦门,召开案件分析会。

9月17日,牟新生和干以胜前往厦门海关,召开全体人员大会,宣布政策,动员有问题的人投案自首。

至年底,办案人员已由1999年8月份的10多人激增到600余人,加上从当地武警部队抽调来的300余名武警战士,办案队伍已达900余人。至2000年春节前,更增至1100余人。

成品油走私初露端倪。早在办案人员在北京丰台制定行动方案的时候,办案人员除了把调查植物油走私情况确定为突破口外,对举报信中下列内容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赖昌星每月从厦门口岸走私成品油数量少说也有25万吨。采取的方式,一是外轮到港后直接由锚地驳入等待的内陆油轮,外轮一走,一了百了。所有资料概不输入电脑,没有记录,可以说是明目张胆地闯关;另一种方式是以省石油公司厦门分公司的名义,在博坦仓储公司租用6万立方米油罐,油一入罐即变成内贸油了。几年下来,赖昌星总共进口450万吨成品油,价值超过百亿元。

办案人员在集中查找植物油走私证据的同时,也时刻注意搜集成品油走私方面的线索。

突击远华、开元时,成品油走私的线索跟着暴露出来。

办案人员把从厦门海关和厦门外轮代理公司、外运公司得来的数据进行对比,结果令人大吃一惊: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底,厦门关口岸未报进口成品油居然有147船次,数量高达400多万吨。按市场价格计算,价值高达100多亿元!

但是,要想在法律上确认这件事情,还需要确凿的证据。

查走私成品油小组的18名办案人员,开始进行艰苦的调查。大家认定,仍要从口岸部门入手,调取原始单证,从单证上找到突破口。于是,他们兵分几路,全面出击。

根据境外船舶出入境的管理规定,还有几个部门是境外船舶入境不可逾越的重要关口。首先是边防,其次是卫生检疫和植物检疫部门,再次是动植物检疫部门,最后是海监局,结果办案人员调查后大失所望,资料所存无几。

办案人员只好再对前期突击的外轮代理公司、外运、商检再进行一次大扫荡。结果仍令人失望。只有博坦油库靠泊油轮记录,拿来与海关的报关清单核对后,才发现有100多万吨油品来源不明……

办案人员对“走私链”的各环节又来了一次大扫荡。舱单、提单、预报表、船舶交接记录、船务工作记录、船务交接记录、预报表、函电、过驳记录、船员名单、危险品申报表、空舱证明、船舶检验记录本、登轮证、靠泊证、报关单、保证函、港务收费单据,凡是与这3年成品油进口厦门有关的资料,一件不漏,照单全收。

面对堆积如山的资料,10多个同志开始了艰难的取证工作。

经过反复对比、推理、组装,结果出来了,苦战数日的办案人员兴奋异常:从外轮代理公司、外运、商检尚存的资料证实,147条油船闯关走私是可靠的,数量是可信的,走私的事实得到确认。

办案人员通过对比发现,成品油的委托鉴定人为东方公司马金森。市中燃的18船次成品油的商检是由东方公司所做。海监局的记录还表明,过驳申请人也是东方公司。东方公司、市中燃之间有什么关系?他们和赖昌星又是什么关系?

1999年9月上旬,办案人员对东方公司和市中燃的工作开始进行全面的调查。

此时,曾经兴盛一时的东方公司已是人去楼空,公司总经理曹星海和保税部经理马金森均已潜逃。还好,公司的副总经理赵晓辉被控制了起来。

办案人员开始审问赵晓辉,但是,赵晓辉推说不清楚具体业务,不予配合。

办案人员意识到只有找到曹星海才能说清情况。于是,他们把突破的重点放在公司的报关员连惠山身上。

连惠山很快就交代出远华公司的联络人是侯小虎,这边由东方公司副经理马金森负责。1996年7月到8月期间,东方公司副经理马金森要求连惠山填具进口成品油的保卸函,向同安海关提出先将成品油卸入厦门市石油公司保税仓库,有关手续待补。其间共凭保卸函卸油几十次,约150万吨,后来凭东方公司手册报关进口的只有20多万吨,其余130多万吨成品油的保卸函交侯小虎处理。

办案人员立即赶到厦门海关对这20万吨油的情况进行调查,他们发现这20万吨油确实已经报关。办案人员又提取口岸各部门的原始记录,证明出口报关单上所列航次船舶是空船出境,也就是说出口是假的。这是采用假出口的方式进行走私。

但是,让办案人员感到疑惑的是,这部分走私的成品油,是不是包括在未报关进口的147条油船里?130万吨是怎么回事?

9月中旬,市中燃公司的总经理李世璜和公司的一位业务员,被叫到办案人员驻地。

李世璜老奸巨猾,闭口不谈。后来,他知道业务员已经交代了公司与远华合作的事情以后,才轻描淡写地说:“这18船的成品油是公司代理对外签约的,委托方直接找我,我做的只是进口时负责提供驳船过驳。”

办案人员一再追问,李世璜才交代说:“我们都是向赖昌星要的指标,利润与赖昌星三七分成。我本人不管这些,只收取应得的代理费和过驳费。”

李世璜再三声明,他与赖昌星只见过一面,彼此没有深交。

李世璜终于把赖昌星推到了前台。在成品油走私问题上,远华公司的尾巴终于要露出来了。

紧接着,办案人员再次对李世璜进行突审。李世璜猝不及防,他的心理防线崩溃了。

李世璜供认出市中燃公司和赖昌星勾结的真面目。

当时,赖昌星控制了厦门的走私市场,谁想在厦门搞成品油走私,必须先向赖昌星申请“指标”,否则休想闯关。

此时的赖昌星通过种种手段,搞定了海关、边防等许多要害部门,形成一张无所不包的网络。

在厦门,只有远华的成品油走私,才能一路绿灯,畅通无阻。若是有人敢冒犯赖昌星,染指他的这片领地,立刻就有边防、海关等执法部门拦截,让他人财两空。所以,只有先经赖昌星点头认可,答应三七分成,同意事成后让赖昌星捞走七成的暴利,才能够得到“指标”,才可保住平安。

根据李世璜的交代,办案人员迅速到有关部门取证。证据证实:市中燃先后为拿到“指标”的公司,走私合计案值12�7亿元人民币,共计偷逃税款3亿多元。

在调查中,办案人员经过反复比对,掌握了两组大相径庭的数据:1996年至1998年,厦门海关监管申报进口成品油270余万吨;而从厦门外轮代理公司和外运公司查到的数据却是成品油进境申报600余万吨。

这两组数据表明:3年时间里,有近400万吨的成品油未向海关报关就入境了,其走私案值高达110亿元。

令办案人员感到困惑不解的是:厦门地区大规模的植物油、成品油走私,大都在假转口贸易方式掩护下进行。对于转口贸易,海关总署曾制定了一套非常严格的监管制度,要想逃过正常的管理渠道,进行大规模走私,几乎不可能。此时,答案只有一个:

海关的监管人员存在严重的失职、渎职,甚至受贿放私的行为。

办案人员知道,要把远华成品油走私案办成铁案,必须解开远华集团通关之谜。谜底在海关。办案人员果断地将目光转向厦门海关。

对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及涉嫌官员进行监控的结果,使真相大白:“远华”进口的全部规范文件都是与海关勾结伪造的。“远华”委托进口的东方、开元两家国有外贸大公司的公章、业务章也掌握在“远华”手中,可以随心所欲伪造任何文件。

彻底查清远华走私大案

1999年8月,专案组从外地调集300名武警官兵包围厦门海关,进行全面搜查,发现了大量假单证和瞒私放私的罪证。被羁押的20多名官员中,杨前线第一个开口交代受贿和与“远华”勾结瞒私放私的犯罪事实。

紧接着,数百名武警官兵突袭“远华”总部及其下属企业,查封了所有办公大楼、车间和用于接待官员的红楼招待所。突袭最大的收获是搜查到“远华”送礼行贿的花名册,数百名官员册上有名。原来,赖昌星的财务总管私下将每位受贿官员的姓名、受贿金额、时间等都做了详细记录。这本花名册就成了古今难得的“贪官受贿录”。

专案组据此发出“双规”通令,要所有涉嫌受贿官员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坦白受贿事实,上缴受贿金。

与此同时,专案组也急速“扩军”,总数达740余人,为共和国历史上规模最庞大的专案组。

专案组经过认真调查,查出赖昌星更多的罪行。

为了掩护走私,赖昌星在走私手法上费尽心机。自身没有进出口权,他就贿赂、腐蚀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发展公司等企业的领导干部,利用这些企业的进出口保税手册、保税仓库等疯狂走私。如1995年6月,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以1000万元租下厦门东方发展公司的一个保税仓库和一个保税油库后,仅1996年6月至1998年1月,就走私进口成品油7单18万多吨,汽车3588辆,案值达20多亿元。

为了逃避监管和打击,在走私过程中,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实行单线联系,除核心层的极少数人外,每个环节的走私分子都难以了解整个的走私过程。

1997年,赖昌星与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光辉等人密谋走私植物油,由赖昌星负责买通海关人员使其放弃监管,并通过他人代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则通过非法途径换汇后,打回公司帐户用于信用证付汇核销,而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则以东方发展公司等其他公司名义报检。

1997年赖昌星走私高峰期间,走私的成品油竟占了中国三分之一的市场,单是漏税,就达200亿元人民币。

1998年,全国加大打私力度后,利令智昏的赖昌星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改用更为隐蔽的不报关、伪报品名、少报多进等方式继续肆无忌惮地走私。

1999年4月,赖昌星以厦门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将“苏达”号货轮9904航次运输的香烟伪报成木浆,走私香烟2�4万多箱,仅这一笔就偷逃税款一亿多元。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走私成品油最猖獗的时候,甚至根本不向海关申办手续,私下找到商检、港监的“哥儿们”进行鉴定、安排过驳,直接“闯关”。

据查,1996年至1999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以此方式走私进口成品油391万吨,案值104亿元,偷逃税款20亿元。

经测算,平均每3天就有一艘装载一万多吨走私油料的轮船在赖昌星等人的指挥下靠泊厦门卸油。

走私货物从港口直接拉到堆场后,厦门海关同安办事处原副主任谢东风等人先圈定要查验的集装箱箱号,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骨干分子黄克臻、陈文远等人立即根据集装箱号单,将装有香烟、汽车等高税率的走私货物集装箱掏空,再填进事先准备好的木浆、聚丙烯等低税率、且与伪报品名相符的货物,办妥手续交付海关查验。

经过如此一番非法操作,走私物品就能顺利入关。

5年时间里,“远华”走私的货物包括电脑芯片、汽车、摩托车、化工原料、建筑材料、成品油、日用百货,涉案价值400多亿元,赖昌星个人积累了至少20亿元的个人财富。有人因此评价:走私比抢劫还富得快。

赖昌星的走私活动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损失。

1998年国际柴油成品油的价格是1000元一吨,福建石油公司的最低限价是1780元一吨,赖昌星把走私来的成品柴油每吨1400元价格批发给加油站,一吨就获暴利400元,一万吨就是400万元。加油站再以低于1780元的价格卖出。

这就形成了对国有加油站和石油化工企业的巨大冲击。

福建炼油厂是一家年产几百万吨石油的国有大型企业,在走私高峰的1998年,最初几个月卖出的产品几乎为零。究其原因,自然是因为走私进来的成品油,价格远远低于国产油。

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等一批干部被赖昌星重金收买,徇私枉法,使赖昌星的走私犯罪活动畅通无阻。

经查,仅经厦门海关同安办事处原副主任谢东风、东渡办事处原主任周振庭之手走私的货物价值就逾百亿元。

赖昌星不仅自己疯狂走私,还控制了厦门关区的走私犯罪活动。其他人要想走私,必须通过赖老板办理通关手续,否则就会被海关、边防等执法部门查扣。

赖昌星帮他人走私时明码标价收取“通关费”:走私一辆汽车需缴纳“通关费”5万至12万元,走私一集装箱香烟要缴“通关费”10万元。一些公司或个人要走私成品油,必须向赖昌星申请“指标”。走私得逞后,赖昌星还要收取70%的走私“利润”。

走私货物“进”得来,还要“出”得去。赖昌星等走私犯罪分子为此网罗了一批人,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走私货物得以销往国内市场。

经税务部门调查,赖昌星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达28�22亿元,给国家造成损失3�57亿元。

就这样,办案人员仅用10余天时间便初步撕开了油品走私的黑幕。

除开触目惊心的犯罪事实,赖昌星构建的官场保护体系更是让人深感震惊:一些重要部门的领导都被他拉下马。

在中央领导同志的指挥下,在中央纪委的组织协调下,来自全国各地及中央有关部门的千余名办案人员陆续汇聚厦门,恢恢法网全面收拢,走私、腐败分子惶惶不可终日。

在检察机关相继对杨前线、庄如顺等人采取强制措施之后,黄山鹰、庄铭田、刘丰、赵克明等一批走私、腐败分子相继被审查。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和复杂的关系网土崩瓦解。

经过办案人员夜以继日的艰苦努力,赖昌星走私罪行被陆续揭露出来:继走私植物油案被突破后,走私成品油案被突破,走私香烟案被突破,走私汽车案被突破,走私化工原料案被突破……

厦门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走私情况被查清,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走私情况被查清,厦门特贸集团走私情况被查清……

杨前线受贿放纵走私案被查实,庄如顺受贿滥用职权案被查实,蓝甫、刘丰受贿案被查实……

迷雾层层拨去,厦门特大走私案的案情终于基本查清。

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始终坚持“打击走私,惩治腐败,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指导思想。为了揭开走私黑幕,他们全力查处在厦门特大走私案中居核心地位的远华集团、开元外贸、东方发展等企业;为了打掉走私分子的"保护伞",他们重点查处党政机关、海关、公安等部门存在的与走私相关联的腐败问题。

对那些主动坦白交待问题、涉案不深的有关人员,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对涉案较轻且能主动讲清问题的企业,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了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查处办法,既打击了走私犯罪,又保证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了社会稳定。

与此同时,人民群众也为案件的查处工作提供了强大支持。办案部门先后收到群众来信1200多封、举报电话700多个,接待群众来访160多人次。群众的踊跃举报,为案件的查处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线索,对案件的侦破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年多来,办案人员共审查涉案人员600余人;成功抓获潜逃的犯罪嫌疑人200余人。经司法机关审理,近300名犯罪分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取证、缉捕嫌犯,办案人员足迹遍布大半个中国以及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他们不惧危险,连续数天蹲点守候嫌犯的出现。

在办案过程中,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公安、海关、税务、金融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了突破各类案件的整体合力。

为了指挥全案的查处工作,中央纪委、监察部、海关总署3位部级领导长期坐镇厦门。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都以高度的热情,忘我地工作着。他们有时每日超负荷工作达15个小时,仅海关侦查部门的案卷材料就有2000多卷,摞起来有10层楼高。

办案人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无私无畏,无论案件涉及到什么人,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坚持一查到底。武警福建省总队的官兵在一年多时间里,坚守职责,确保了调查工作的安全进行。

一年多来,有关部门对在逃犯罪嫌疑人保持了强大的压力,并通过政策攻心,使30多个潜逃的重要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1999年10月,香烟走私案的主犯、赖昌星的大哥赖水强被抓捕到案。赖水强配合案件查处工作,先后劝说赖氏家族中赖昌图以及黄克臻、陈文远等13个涉案在逃人员回国投案自首。

在党的政策感召下,他们希望“将功折罪”,向专案组递交一份“1997年全年远华集团走私汽车收取水费明细单”,从而将侦破工作大大推进一步。

涉案人员纷纷落网

中央调查组知道赖昌星逃走的消息以后,立刻翻查电话纪录,发现给赖昌星通风报信的电话,是由�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州市公安局局长庄如顺打出的。于是,中央调查组立即向中办副主任贾庭安报告。

贾庭安在请示江主席之后,立即打电话给公安部长贾春旺,下令立即派人到�州,拘捕庄如顺。

8月13日,公安部一个副部长以为�州市公安局新大楼落成剪彩为名赶到�州。这位副部长住在�州市的温泉宾馆,当庄如顺赶到宾馆来迎接副部长时,几个警卫将他拘捕。

当天,在公安部和中央调查组人员的押送下,庄如顺乘坐专机被押往北京审讯。

8月13日下午,办案人员又接到北京传来的消息,说有关部门截获一个电话,有人在电话中告诉赖昌星,要注意销毁证据,并要有计划有预谋地捏造一些事实,诬告办案部门的有关领导。这个通话人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说话有些口吃,常支支吾吾,口齿不清。

办案人员联系到上次和这次电话涉及的内容,认为此人很有可能是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因为杨前线确有些口吃,而且这些内情他也最清楚。

办案人员当即决定:事不宜迟,立即对杨前线采取行动。

8月14日9时多,办案人员驱车行驶在福州至厦门的公路上。

这次,办案人员吸取往日的教训,此行一直处于严格的保密状态。

14时多,办案人员的车抵达厦门集美大桥时,他们才拨通了厦门市纪委书记的电话。

办案人员和厦门市的部分领导一起研究后认为,今天是星期天,杨前线在不在厦门不清楚。何况,赖昌星逃跑后,杨前线肯定有所准备,估计他早有了对策,因此,抓捕杨前线的行动一定要谨慎。

事实的确如此。杨前线在得知公安部门抓捕赖昌星的消息后,着实受了一番惊吓,直到接了赖昌星从香港挂来的电话,说是将从香港飞往美洲后,这才放下心来。

这时,杨前线接到上级的一个电话,要他和时任厦门市副市长的苏水利一起来开会,研究外贸出口问题。

杨前线听说要开会,便开车与身为厦门市外经委主任的老婆张琳一起来到市委。

杨前线来到市委后,就被带到市委小会议室。

走进会议室,杨前线发现,厦门市的公安局局长、纪委书记都在场,他顿时紧张起来。

很快,杨前线意识到自己落入法网了。

在关长杨前线被捕之后,厦门海关人人都觉得简直是地震,海关干部们在上班时已没有心思。有的干部因为“420调查组”不找他反而睡得不安稳,不知道调查组到底手中有多少资料。后来,在调查组宣布对海关副关长接培勇�海关调查局局长卢永征�副局长杨上进等20多人实行“双规”后,海关的其他人才定下心来。

8月21日,数百名全副武装的军人在“420调查组”率领下,突袭远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他们查封了所有远华公司的办公楼、车间、数百部汽车、以及用于接待官员的红楼招待所。

这次突袭的最大收获是搜查到远华公司用以送礼行贿的部分花名册,�建、厦门数百名官员赫然榜上有名。

原来,远华公司在厦门的帐户都是空的,赖昌星将大部分走私收入和银行贷款都转移到香港。当厦门要用钱时,赖昌星则派他的财务总管和保镖从香港提现金运回厦门。这位总管为了向赖昌星有一个交待,私下将每位收贿官员的姓名、数额、时间和金钱用途都作了详细记录。

由于调查组办案雷厉风行,不少领导干部都措手不及,被逮个正着。

中央领导人对“远华”一案涉嫌官员查处的批示是:

一查到底,上不封顶。

厦门海关一个处长在外地过完国庆节,与老婆一起返回厦门,他们刚到家门口就被调查组请去万寿宾馆。他老婆身上的小手袋被调查组拿下检查,里面正好放着70多万元人民币的存折。于是,这位处长当即受到审查。

此外,还有不少部门的官员受到审查。

当省交警高速支队副支队长林兆熙被捕时,调查组就在其办公桌的玻璃板下,找出30多万元的存折。面对这些证据,林兆熙只好低头认罪。

林兆熙是庄如顺的好朋友,曾经担任省交警总队车管处处长。远华公司走私来的汽车,都要经过他批准才可以上牌。几百部走私车经过林兆熙点石成金,都成了正路车。赖昌星当然也不会亏待林兆熙的,成千上百万的巨款不断打入林家的存折中。

国务委员吴仪在“远华”案开审前说:

不要怕丑,要审全部审,一个也不能少,不能漏。先由高级官员开始,要敢于面对人民,面对全世界。

2000年11月8日,“远华”案一审宣判,判处罪犯70人,其中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长庄如顺、厦门市副市长蓝甫、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行长叶季湛等14人被判死刑,其他56人按照刑律分别判处徒刑。

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长许甘露、厦门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德茂、�建交警总队高速支队副支队长林兆熙、厦门海警二支队长等皆成为阶下囚;总参情报部部长姬胜德少将、杨改清大校以及厦门水警区副司令、三十一集团军政治部副主任等多位军官也被拘捕;厦门市委副书记刘�、张宗绪、厦门市副市长赵克明、蓝甫、苏水利、省委副书记石兆彬、秘书黄勇鸿、省委统战部副处长林棋华等纷纷落网;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乐毅、厦门海关调查局长卢永征、调查局副局长杨上进、深圳海关关长赵玉存、漳州海关关长胡金沛等海关工作人员被判刑;中国银行�建省分行行长陈国荣均被捕……

11月中旬,远华案一审结案。专案组做出这样的结论:

1996年以来,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

在目前移送起诉的走私犯罪案件的案值中,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直接操纵下的走私物品价值达人民币252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115亿元。

经法院审理,涉案人员都受到法律的严惩:

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赖昌星贿赂折合人民币140�7万元,并由赖昌星出巨资为其包养情妇,且在案发后为赖昌星通风报信;

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长庄如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赖昌星等人贿赂折合人民币54�5万元,并为赖昌星通风报信,指使其外逃;

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索取、收受赖昌星等人贿赂折合人民币505�76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原行长叶季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95万元,并有491�4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厦门海关东渡办事处船管科原科长吴宇波,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赖昌星等人贿赂人民币874�7万元,放弃监管,造成大量成品油走私入境,并组织销毁、藏匿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有关犯罪证据;

厦门海关驻东渡办事处和平码头船管科船管组原组长方宽荣,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赖昌星等人贿赂人民币129�8万元,为赖昌星等人走私成品油提供方便,并参与销毁、藏匿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有关犯罪证据。

以上6犯行为均构成受贿罪等,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一审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案中的走私集团成员王金挺、接培勇、黄山鹰、庄铭田等4人与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相互勾结,积极实施走私活动,其行为均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李土专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情节恶劣。以上5人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厦门市公安局对外联络处原处长王可象和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走私香烟的骨干分子黄克臻、陈文远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均应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因有自首情节,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中共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刘丰,收受赖昌星等人贿赂折合人民币45�5万元,并有74�8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原行长陈国荣、武警福建省总队海警二支队原队长张永定、厦门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侦查处一科原副科长陈育强犯受贿罪;

严立平、李松谋、陈国俊、陈雅歌、陈小浩、李中华、陈赞成、朱伏龙犯走私普通货物罪。

上述12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赖昌星之兄赖水强、之弟赖昌图,系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走私香烟主犯,偷逃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因有坦白交代情节和重大立功表现,一审被减轻处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17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和全部财产。

其余56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当远华案逐步被查实的时候,一些在海关工作了几十年的老人,找到牟新生,跟他说了一番心里话。就是这番话,再次在牟新生的心里掀起了波澜。牟新生经过认真思考,决定给那些刚刚走上歧途的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牟新生说,远华案中,厦门海关涉案人员303人,占到全关人数的23%,但最后真正给予刑事处罚的不到60人,获纪律处分的70多人。

牟新生后来回忆说:

那些犯错误的同志很激动,我也教育他们,互相教育,我说你们应该感谢党中央,但是必须得下定决心不能再干坏事了,必须总结教训,立地成佛,要不然法律不会饶恕的,这样做的结果是很不错的,因为教育了大多数……

牟新生还深有感触地说:“远华案是我从警生涯30多年中,遇到的最大一桩案件,我把它看作中国海关的一个分水岭,一个历史的转折点……”

当法庭宣判结束时,被判处死缓的陈文远的母亲,也是赖昌星的大姐赖莲治,这位已是60多岁的女人,呼天号地,痛不欲生,蹲在法院大门口的台阶上,久不离去。她一边哭一边痛骂弟弟赖昌星:“是你作的恶呀!你害了文远呀!儿呀儿,你叫我怎么活下去,怎么活下去呀……”

当初,赖莲治满以为是弟弟赖昌星做了好事,把她的儿子陈文远带上了发家致富路,岂料到,正是她的弟弟赖昌星唆使她的儿子干尽罪恶勾当,才落得今天的悲惨下场!

赖昌星的穷途末路

1999年8月11日,赖昌星从厦门乘飞机直飞香港。但在香港没有入境,又在机场内购票当晚飞往菲律宾。因为持特区护照可以免签证入境。

赖昌星花费130万加元在加拿大温哥华西区57号购有一幢房子,还买了一部四驱车。

赖昌星刚到加拿大时,因为担心中国警方追捕,平时足不出屋。这种平静日子过了一年多,赖昌星渐渐耐不住寂寞,开始出入加拿大的赌场,找寻乐趣。

赖昌星在赌场上越输越多,越输越赌,欠下一堆债。为钱所困的赖昌星。这时也顾不了许多,到处打电话向香港和大陆的朋友追债要钱。

起初中国警方对赖昌星不用假名出逃,而且还公然打电话向人要钱,暴露行踪的作法一度甚为不解,以为赖另有阴谋,为此一度按兵不动。经调查后,才得出结论:赖昌星毕竟是一个农民,在事关生死的问题上沉不住气。

此后,中国外交部与加拿大进行交涉,要求加拿大警方拘捕赖昌星。在经过多次商议后,加拿大警方以“逾期居留”罪名拘捕赖昌星,

2000年11月23日,加拿大皇家骑警发言人称,加警方依法扣留涉及厦门远华走私案的主犯赖昌星和其妻子曾明娜。

2000年11月23日晚上,赖昌星在加拿大尼亚加拉瀑布城附近被加拿大警方拘捕的。警方拘捕他的理由是“逾期居留”,违反“移民法”。

赖昌星妻子曾明娜则是在家中被便衣带走的,关在贝那比女监。据当地媒体报道,当时,她的几个孩子正在看电视,无动于衷。警方由此推测,这个家庭缺乏“人情味”。

孩子们说,当时那些人只说是把妈妈带走问她几件事,还以为她去一会儿,很快就会回来的。所以,不以为然,根本就不知道妈妈是被抓走的。后来还是妈妈从监狱里挂电话回来,才知道父母都被抓走了。孩子们抱在一起哭了整整一个晚上。

赖昌星夫妇被捕,苦了他们的三个孩子,只能吃“方便面”过日子。

三兄妹多次到监狱探望父母。此时的赖昌星,对自己的儿女充满愧疚。他对个子瘦小的大儿子说:“好好读书,不要走我的路。”赖昌星说完这句话,情不自禁地流下眼泪。

在女监的曾明娜,每当看到孤苦无援,面黄肌瘦的孩子时,总是泣不成声。

赖昌星夫妇在监狱里蹲了3个月。赖昌星向加拿大移民部提出请求,让他们夫妇保释回家软禁。一名裁判官判决准许,但移民部担心赖夫妇乘机脱逃,不同意裁决,提出上诉。结果被联邦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2001年2月初,赖昌星夫妇离开监狱,在家中接受软禁。但是,赖昌星必须为此付出高昂的费用:缴付8万加元的保证金以及每月支付8万加元给守卫他们的私人保安公司。

保安公司在赖昌星的豪宅安装24小时电子监视器,以确保他们不会“弃保潜逃”。

又过了两个月,即2001年5月下旬,赖昌星以无法支付律师费及监护费为理由,撤销原先聘请的律师以及保安人员。夫妇俩再次被移民部拘禁。赖昌星被带到温哥华候审中心;曾明娜仍关在贝那比女监。

赖昌星在加拿大被拘捕,其实早在北京的意料之中,但消息在“420调查组”里,仍引起一阵兴奋,因为一年多来的诱捕计划终于初步成功。

赖昌星落网之后,专案组中来自北京和广东等地的拘捕组成员,马上由各地飞赴厦门,商讨和布置工作。

一个北京的领导干部介绍说:

从赖进入加拿大温哥华起,“420调查组”一直掌握他的行踪,“甚至掌握每一个细节”。但避免打草惊蛇,一直未采取行动,而是透过国际刑警,与加拿大保持密切联系,将远在温哥华的赖昌星严密的监控之下……

专案组还派人带着赖昌星的哥哥远赴温哥华与赖昌星见面,对赖昌星实行攻心战术,向他宣传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也乘此机会向他了解更多涉案官员的资料,并对一些案情求证。

“420”专案组一位毛姓负责人到厦门海关召集会议,希望有关官员交代有关情况,检举揭发,还特别放了一段专案组与赖昌星通话的电话录音。

专案组负责与赖昌星通话者为厦门市公安局一位本地官员,因为他会讲闽南话,与普通话不是很灵光的赖昌星交谈时,就显得比较“亲切”。

两人的通话,有时是赖昌星主动打过来,有时是厦门这边打过去。

有一次,在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通话之后,“420调查组”挂通电话,以“阿肥星”的昵称向赖昌星打招呼后,赖昌星也很和气地表示:“我猜就是你们的电话,那么长时间没联系了,我猜你们也该打过来了。”

因为电话经常通,也见过面了,时间久了,赖昌星也逐渐放松了警惕。

“420调查组”通过有关信息,拘捕了几条原来漏网的大鱼。

“420”调查组通过蛛丝马迹,包括先后交代了厦门市国安局长陈耀庆�厦门市委副书记刘丰以及厦门市副市长蓝甫的索贿�受贿问题,结果,陈耀庆随即被“双规”;刘丰和蓝甫则已在早些时候被捕。

正在新加坡访问的朱�基得知赖昌星在加拿大落网的消息后,深感欣慰。

至此,厦门特大走私案的侦破工作暂时告一段落。但是,中国政府依旧在为引渡赖昌星回国而努力着……

在加拿大时,赖昌星给在香港的大姐赖莲治挂了一个电话,询问远华公司的现状。

赖莲治对赖昌星说:“厦门的远华公司,已于10月下旬查封了。不久前,大哥赖水强也被抓走了。你寄放在他那里的那辆从香港买回去的价值千万元的防弹车,也让政府收缴了……”

赖莲芝停顿片刻,又接着对赖昌星说:“赖家的人捉的捉,逃的逃,很惨呀。阿星呀,我们祖上没有作孽呀,都是老老实实的种田人呀,今天为什么会碰到这样厄运呀?”说罢,她失声痛哭。

赖昌星把赖家人统统拉上走私贼船,害国害人又害己,才有今天悲惨的下场。

干以胜在谈到赖昌星逃往加拿大这件事情时,他说:

中国有句古话,叫作“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我们奉劝赖昌星,不要再执迷不悟,明智的选择是尽快下决心,回来投案自首。祖国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

中央打击走私受欢迎

厦门特大走私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最大的一起经济犯罪案件。涉案金额之大、人员之多,案情之复杂,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之严重,触目惊心。

在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下,全体办案人员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彻底摧毁了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分子,打击走私、惩治腐败的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

这再次表明了我们党和政府打击走私、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同时,它也昭示,无论犯罪分子气焰多么嚣张,手段多么狡猾,都难逃法律的严惩。

厦门特大走私案的查处是1998年以来全国打私斗争取得的一个重大成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打击走私、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展示了我们党、国家政权和人民的伟大力量。

2000年11月8日,中纪委、监察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中纪委副书记、中央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领导小组组长何勇通报了厦门特大走私案的查处情况。

何勇说,依法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打击走私、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

牟新生把远华大案看作中国海关的一个分水岭,一个历史的转折点。

从公开的资料显示,在上世纪90年代中的后期,我国走私犯罪活动猖獗,每年走私进来的商品价值高达千亿元,走私对我国经济、社会、政治已造成了多方面严重危害。

据海关内部人士讲,当年的走私活动严重冲击到国内市场和民族工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加剧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困难,国内石化、成品油等行业都受到走私活动的严重冲击。

1998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组织召开“全国打私工作会议”,会上宣布了多项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有两条:一条就是改变缉私体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新体制,在党政打私办的领导组织下,齐抓共管。另一条是组建国家缉私警察队伍,专职打击走私犯罪活动。

1998年,海关税收只有879亿元,到了1999年突破性地达到了1591亿元。厦门远华大案便是在此背景下被查处。

当时《中国日报》发表文章说,中国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十分坚定,并称在反腐斗争中,“苍蝇”和“老虎”都要打。

厦门特大走私案对厦门的经济发展造成了十分消极的影响。

厦门市贸易发展委员会主任黄菱认为,远华案对厦门企业最大的负面影响是,在口岸的经营环境、公平竞争环境被破坏后,一些企业法人的是非观念开始错位混淆,最终导致个别国企因参与走私、走向衰败,厦门的整体投资环境也受到了影响。

厦门特大走私案侦破以后,从刚刚到任的政府官员到知识界精英,从企业界到普通商人,从公务员到普通市民,大家都在反思走私大案给厦门带来的种种影响。厦门人相信,只有勇于反思,才会有进步和前进的动力,才会真正获得发展。

2001年8月27日上午,备受海内外关注的“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展览”正式对外开放。

主办单位中纪委、监察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海关总署以及福建省委、省政府的主要领导抵达厦门,出席了这次展览的开幕式。

8月27日,记者首批参观了《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展览》。

展厅内外,展出一大批走私工具及走私物品,如专业走私集团贯用的时速达90公里的运输工具“大飞”和“铁甲飞艇”、赖昌星的防弹“坐骑”等,还展出了被海关查获的走私文物、珍贵濒危动物制品、毒品、枪支等实物的种类和数量之多,令观众触目惊心,也令大家痛恨不已。

这次展览真实的展示出查处远华大案的缉私行动,让观众如临其境。

在白楼展厅的第四部分,悬挂着一只大钟。警钟上铭刻着这样令人警醒的一句话:

不义的钱财,一副银光闪闪的镣铐;

放纵的情欲,一个环珠掩映的陷阱。

这次展览在以“警钟长鸣”为主题的图片中,展示了部分贪官的忏悔书,读来令人深思。

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在悔过书中写道:

领导干部的犯罪根源,我看都是大同小异,不外乎放弃了世界观的改造,贪图安逸享受,被金钱、美女、权力所俘虏,几句话就可以概括了。谁都知道这些,但许许多多人,包括我在内也还是无法抵御……

庄如顺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一审判处死刑。成为阶下囚的庄如顺这时才深切感受到自由的可贵。

他忏悔道:

我犹如笼中鸟,望海阔天空,不仅有翅难飞,还要人家喂食,而笼中鸟还有观赏价值,可我却一文不名。我现在活着,于国家于社会都没有任何价值,充其量,不过是一具生理的躯体,行尸走肉。呼天穹大地,唤青山绿水,谁能告诉我,我活着有什么用?

我愿用我的生命为党教育干部蘸血写教训……

落入法网后的庄如顺也承认:

我觉得我抵抗得住那种赤裸裸的权钱交易。但赖昌星使用的这种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我抵抗不了。他的投资可以理解成放长线钓大鱼,放很多的线他认定能钓若干鱼。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放我这条线一开始就想钓我这条鱼,但我最后被他钓了……

赖昌星的走私罪行,引起了参观者的极大愤慨。

有人说:

赖昌星“笑傲江湖”,手下喽罗无数,他内心深处却是十分虚弱的。

在赖昌星的办公室斜对面,是一个健身房。

赖昌星每天考虑、运作“走私大业”劳累的时候,会在这里锻练一下身体,或躺在休闲椅上听一听音乐。

赖昌星最喜欢听歌,有些歌曲他百听不厌,其乐融融。但是,即使在此时此刻,赖昌星的心情仍然无法真正轻松下来……

在健身房的柜子里,赖昌星专门存放了一个高级防弹背心。

赖昌星十分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知道自己曾经干过什么……

沿着厦门华光路向北,有一个并不十分起眼的院子,这里,就是厦门远华走私集团的总部。著名的红楼就坐落在院子的左侧。

现今,这栋红楼已经换了主人,甚至成为厦门的独特景点之一。它静静地矗立着,向人们诉说在这里发生过的不寻常的故事。

在远华公司进行走私活动期间,赖昌星苦心经营的红楼名气很大。每逢夜幕降临,就会有一辆接一辆的名车载着各式各样的人物来到红楼。

一位居住此地的市民说:“停在红楼外面的那些车,最烂的也有100多万。”

如今,远华公司已经倒闭,红楼的风光也已不复存在了。

有人在文章中曾经这样写道:

据说,赖昌星之所以把这座外表一般而内部奢华的建筑命名为“红楼”,缘于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但巧合的是,“红楼”的命运竟然同《红楼梦》里的大观园一样。

随着一场席卷厦门的打击走私的“大火”,红楼昔日的所有繁华热闹转眼灰飞烟灭;而那些走进“大观园”的红男绿女,也最终载着声声叹息,走进了自己筑就的坟墓或篱笆……

唯一能让人记起的,仅有“废墟”上的那片片残砖烂瓦……

一个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厦门远华集团特大走私案主要策划者和操纵者赖昌星,大肆拉拢腐蚀党政机关干部,真是让人触目惊心。

赖昌星不惜花上亿元资金,建筑了一座七层红色小楼,人称“红楼”,吃喝玩乐,一应俱全,实行“一条龙”服务。

不少干部进了这幢“红楼”,受到赖昌星的“糖弹”袭击,都应声倒下。

赖昌星腐蚀干部的阴谋活动,让人不寒而栗……

还有的干部说:

赖昌星打的“糖弹”,不让你感到面目可憎。相反,他挖空心思,不择手段,投其所好,让你舒舒服服地倒下,然后对他俯首贴耳,唯命是从。

赖昌星说过:“我不怕干部,只怕干部没爱好”。

赖昌星只要投其所好,施其伎俩,几乎百发百中。他揣摩不同对象的性格、特点、爱好,以票子、车子、房子、美色为诱饵。爱赌的发赌资,好色的给你包养情妇,贪财的送巨款,最后把一些经受不住诱惑的干部控制在自己的手里。

赖昌星拉拢腐蚀干部的阴谋诡计,为什么能够屡屡得手?

我们做干部的,应该警惕赖昌星这类人的糖衣炮弹,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做一个新时期的好干部……

各地群众都十分热烈拥护中央做出的严厉打击走私诉决策。

山东的一个退休老职工说:“如果不是开展全国性打私活动,喜欢走私的赖老板也许还在大发走私财。他之所以胆大妄为,而且屡屡得逞,靠的是一层层‘保护伞’。这次,中央严肃查处受贿的贪官,实在是大快人心,广大人民群众是衷心拥护的。”

有人在谈到厦门远华走私案时,深有感触地说:

我突然想起了邓小平同志曾说过的一段话:

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

依我之见,像广东湛江、福建厦门远华、辽宁慕马案这类“腐败了的既得利益集团”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毒瘤”……

2001年8月21日,《检察日报》刊登一篇题为《“远华”膨胀走私欲望》一文。

作者在文章中充满激情地写道:

这起惊天大案是由一个叫赖昌星的人一手策划和操纵的。

提起赖昌星,厦门人都不陌生,赖昌星的远华集团财大气粗、出手阔绰……

厦门特大走私案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其严重的举世瞩目的走私犯罪案件。

接着,作者又写道:

这一案件的查处,是全国深入开展打击走私和惩治腐败斗争所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

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打私反腐的坚定决心,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震慑了走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其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必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越来越突现出来……

本书主要参考资料

《中南海三代领导集体与共和国政法实录》严书翰主编中国经济出版社

《厦门远华大案:查缉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纪实》海韵编著中国海关出版社

《飓风行动:中国海关反走私纪实》王桦主编南方日报出版社

《经济大逃亡:逃亡海外的“赖昌星”们》丁子江著中国工人出版社

《赖昌星传奇――揭密远华走私腐败全记录》夏明编著内蒙古文化出版社

《私枭――赖昌星与厦门远华走私案》黄杰编著新疆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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