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7 17:29:12

庄毅站起身,小心翼翼地问道,“要不然的话,我去重新做?”

“做什么做?”贺兰骂道,“让你这个废物再浪费一遍食材?今天我们勉强塞进肚子算了,但明天你要是再做不好,以后就别想在家里吃饭!”

一通训斥完,他们才算是吃下这顿饭,完了以后自然命令庄毅收拾东西、打扫卫生。

第二天的早餐,庄毅专门去外面买的包子豆浆,才算勉强应付过去,没有遭到责骂。

可顿顿都这样买也不是个办法啊,他必需得想个办法,让做出来的东西何兰一家吃着挑不出毛病来才行。

对了,还有许愿水。

庄毅取出玻璃瓶,轻车熟路地打开塞子喝下,同时心中默念。

“希望可以拥有全世界最高超的厨艺。”

愿望许下不久,他跟往常一样心想事成,学会了所有菜系、菜品的做法,甚至有种迫不及待操刀上阵的冲动。

没有耽误时间,趁着时间还早,庄毅前往菜市场买菜,除了家常食材外,他还特意购买了晴雪爱吃的排骨。

回到家里,正好赶上夏晴雪下班,他直说道,“晴雪,你先洗好手,中午等着吃最爱的红烧排骨。”

“红烧排骨?”夏晴雪笑了起来,“别闹,你把你的土豆丝炒好就行了。”

她可不敢指望庄毅能做出什么美味,只求别做出怪味就行。

庄毅也没有多说,钻进厨房关上门,闷头开始做法。

以前的他,手里拿着菜刀都经常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但今天的他,动作熟练地像是练了十几年刀功的老师傅一样,并且切初来的东西无论是荤还是素,都形状整齐划一,仿佛拿着小刀一点点精心雕刻过般。

庄毅之前炒菜,对火候、佐料多少这些东西根本没什么要求,完全凭着感觉来。

可如今,他会对火候掌握每一秒钟,对佐料多少更是精准到了以克为单位,整个人宛如一台机器。

一个小时候后,丈母娘他们又饿得开始骂人,与此同时,庄毅终于完成所有菜品,将其一一端上饭桌。

五道菜,样样色香俱佳,光是看起来就令人食欲暴涨。

看着每道菜精致无比地摆盘,何兰先不屑道,“哟~学会摆盘了啊,不容易,不过光好看顶个屁用,要是吃起来难吃,照样没你的好果子吃。”

她说着,用筷子夹了一块西红柿炒蛋的鸡蛋放进嘴里,本来正准备习惯性地吐出来然后责骂庄毅,结果却愣住了。

因为这鸡蛋居然被炒得恰到好处,入口即化不说,再配合上番茄的新鲜酸甜,实在完美。

咦?

何兰觉得奇怪,怎么昨天明明还一塌糊涂,今天就做菜做得这么好?

巧合,一定是巧合,让这小子瞎猫撞上了死耗子,别的菜肯定有问题。

这么想着,何兰又去尝试其它的菜。

“土豆丝香脆可口,既没有炒得太熟烂掉,也没有夹生太硬,火候掌握得刚好。”

“红烧肉选材很好,全部都是肥瘦相间的上等五花,做的时候提前炸过,把多余的油逼出来,所以吃起来肥而不腻,香嫩至极。”

“……”

她在心中点评着每一道菜,结果惊讶地发现凭她三十几年做饭的经验,竟然挑不出半点毛病来,每一道菜都是极品美味,堪比顶尖厨师的手艺。

就这么尝着尝着,何兰都忘记了挑刺,沉醉于美味当中,一口接着一口。

见状,夏冰莹跟夏国栋父女两人也拿起筷子尝菜,很快陷入美食沦陷当中。

“这……有这么好吃吗?”

夏晴雪嘴上这么说,但其实也在狂咽口水。

庄毅笑着说道,“晴雪,你快尝尝糖醋排骨,专门给你做的。”

他边说,边夹了一块排骨放在晴雪的碗里。

夏晴雪看着大家吃的那么香,也忍耐不住,将排骨徐徐递进嘴中,一股难以用语言形容的美味从她的口腔当中蔓延开来。

糖醋排骨的表皮酥脆无比,但里面的肉却软嫩富有弹性,再加上外面撒上的一层薄薄的白芝麻,香甜可口,直入人心。

“好吃,真的好吃。”

夏晴雪毫不吝啬地称赞道,她从前最爱吃的就是何兰做的糖醋排骨,本来以为庄毅就算要做也做不出什么名堂,万万想不到会如此好吃。

等等,好像有点不对劲。

她一边享受着美味的排骨,一边问道,“你昨天做的菜还都是初学者水平,怎么今天就成了大厨?”

庄毅已经习惯了编织各种故事,脱口而出,“网上学的呗,网上菜谱可多了,你还想吃什么,下次我做给你。”

夏晴雪这会儿已经吃得顾不上说话了,压根没有理睬他。

庄毅无奈地耸耸肩,望着桌上的饭菜肚子也开始咕咕直叫,虽然是他自己做的,但他除了试菜外可一口都没吃。

他抓起筷子,眼瞅着就要夹到一块肥美的红烧肉时,却被另一双筷子挡了下来。

何兰瞪着他,“谁允许你吃饭了?”

庄毅不明白,“怎么,饭菜哪里又出问题了吗?”

“没有问题,但这么好吃的饭菜,你配吃吗?”何兰理所当然地说道,“所有食材都是花的我们家钱,甚至连做饭用的厨具都是我们家的,你出一分钱了吗,凭什么吃!”

夏冰莹吐出一块骨头,“没错,你赶紧走开,别在这里碍眼,这么好吃的菜肴,有你在都变味了!”

听着这话,连夏冰莹心里都开始为庄毅打抱不平,怎么吃着别人做的饭菜,一点儿好都不念呢?

她望向何兰,“妈,你又怎么了,咱好好吃饭不行吗?”

何兰冷哼一声,“闺女,你怎么胳膊肘往外拐?你不知道,就不能给这个姓庄的好脸色,不然的话他还真以为自己做顿饭就了不起了,以后不得上天?”

“可……”夏晴雪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最后只能对庄毅投去同情的目光。

庄毅挤出微笑,表示自己没事。

入赘三年来,他什么样的屈辱没有受过?记得去年有次,他因为不小心打碎一个玻璃杯,就被何兰赶出家门,晚上没钱找不到地方住,就只能在天桥下跟流浪汉们挤在一起。相对而言,现在区区不让吃饭,又算得了什么呢?

他暗暗叹息,果真放下筷子,去客厅看电视。

等到何兰他们吃饱喝足,庄毅才回去收拾碗筷,菜饭一点儿都没剩下,他只能弄了桶泡面填饱肚子。

下午,庄毅去了趟齐家园,看看齐老喝了他的药以后恢复得怎么样,顺便又在外围逛了逛,想试试能不能再凭借眼光捡漏。

结果证明,捡漏的事情并不是天天都能碰上,最后他正要无功而返时,接到了苏家小姐苏怀柔打过来的电话。

她声称老爷子病已经差不多康复,想请庄毅过去吃顿饭,亲自感谢一下,还特别强调不能拒绝,否则就是不给面子。

话都这样说了,庄毅只好恭敬不如从命。

念在苏家人对他还还不错的份上,在去之前,庄毅还专程到江东市有名的中医馆“济世堂”,打算买点药材带过去给苏老爷子调养身体用。

说出药材的名字,店员动作迅速地去帮他配药。

庄毅正靠着柜台等的时候,旁边一名同样过来买药的女子,突然两眼一白仰面栽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出事了,快来人啊!”

有不少药坊客人被这一幕吓了一跳,尖叫起来。

庄毅在昏倒的病人旁边蹲下来,“大家不要慌,我懂得医术,可以救他。”

他说着,开始往身上摸,才猛然想起来自己今天出门忘记带银针了,毕竟谁也想不到会有这种突发状况。

他朝着店员喊道,“你们这里是中医馆,肯定有银针吧,麻烦帮我取一套急用!”

“你要给她针灸治疗?用得着你吗!”

伴随着声音,一名五十多岁,但看起来仍旧精气十足的男子匆匆走了出来。

他一登场,那些医馆的病人们顿时松了口气。

“太好了,纪针神来了!”

“这位女士运气真好,刚昏倒纪针神就赶了过来。”

“可不嘛,纪针神出手,肯定针到病除。”

“……”

他们口中所说的纪针神,正是这家店的老板纪正阳。

济世堂之所以能够在江东市有这么大的名气,就是因为纪正阳一手出神入化的针灸术。

据说,无论是风湿、高血压等等,只要给予足够的时间,就没有他用针灸术治不好的病,这也是他被称之为“纪针神”的原因。

平日里想要请他为自己针灸的病人,排队都排不过来,所以见到纪正阳来,众人才会那么大的反应。

医馆伙计伸手一把将庄毅推开,呵斥道,“闪开,别在这里捣乱,妨碍我们纪针神给病人治病。”

“我没捣乱,”庄毅满脸认真,“我也懂针灸术,可以帮忙的。”

此言一出,医馆内的人都笑了起来。

“这小子谁啊,你们认识吗?”

“真搞笑,跑到济世堂里来充当医生就算了,还想要在纪针神面前用针灸术?”

“就是,这可真是班门弄斧,让人笑掉大牙。”

第二十三章 习得厨艺

庄毅站起身,小心翼翼地问道,“要不然的话,我去重新做?”

“做什么做?”贺兰骂道,“让你这个废物再浪费一遍食材?今天我们勉强塞进肚子算了,但明天你要是再做不好,以后就别想在家里吃饭!”

一通训斥完,他们才算是吃下这顿饭,完了以后自然命令庄毅收拾东西、打扫卫生。

第二天的早餐,庄毅专门去外面买的包子豆浆,才算勉强应付过去,没有遭到责骂。

可顿顿都这样买也不是个办法啊,他必需得想个办法,让做出来的东西何兰一家吃着挑不出毛病来才行。

对了,还有许愿水。

庄毅取出玻璃瓶,轻车熟路地打开塞子喝下,同时心中默念。

“希望可以拥有全世界最高超的厨艺。”

愿望许下不久,他跟往常一样心想事成,学会了所有菜系、菜品的做法,甚至有种迫不及待操刀上阵的冲动。

没有耽误时间,趁着时间还早,庄毅前往菜市场买菜,除了家常食材外,他还特意购买了晴雪爱吃的排骨。

回到家里,正好赶上夏晴雪下班,他直说道,“晴雪,你先洗好手,中午等着吃最爱的红烧排骨。”

“红烧排骨?”夏晴雪笑了起来,“别闹,你把你的土豆丝炒好就行了。”

她可不敢指望庄毅能做出什么美味,只求别做出怪味就行。

庄毅也没有多说,钻进厨房关上门,闷头开始做法。

以前的他,手里拿着菜刀都经常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但今天的他,动作熟练地像是练了十几年刀功的老师傅一样,并且切初来的东西无论是荤还是素,都形状整齐划一,仿佛拿着小刀一点点精心雕刻过般。

庄毅之前炒菜,对火候、佐料多少这些东西根本没什么要求,完全凭着感觉来。

可如今,他会对火候掌握每一秒钟,对佐料多少更是精准到了以克为单位,整个人宛如一台机器。

一个小时候后,丈母娘他们又饿得开始骂人,与此同时,庄毅终于完成所有菜品,将其一一端上饭桌。

五道菜,样样色香俱佳,光是看起来就令人食欲暴涨。

看着每道菜精致无比地摆盘,何兰先不屑道,“哟~学会摆盘了啊,不容易,不过光好看顶个屁用,要是吃起来难吃,照样没你的好果子吃。”

她说着,用筷子夹了一块西红柿炒蛋的鸡蛋放进嘴里,本来正准备习惯性地吐出来然后责骂庄毅,结果却愣住了。

因为这鸡蛋居然被炒得恰到好处,入口即化不说,再配合上番茄的新鲜酸甜,实在完美。

咦?

何兰觉得奇怪,怎么昨天明明还一塌糊涂,今天就做菜做得这么好?

巧合,一定是巧合,让这小子瞎猫撞上了死耗子,别的菜肯定有问题。

这么想着,何兰又去尝试其它的菜。

“土豆丝香脆可口,既没有炒得太熟烂掉,也没有夹生太硬,火候掌握得刚好。”

“红烧肉选材很好,全部都是肥瘦相间的上等五花,做的时候提前炸过,把多余的油逼出来,所以吃起来肥而不腻,香嫩至极。”

“……”

她在心中点评着每一道菜,结果惊讶地发现凭她三十几年做饭的经验,竟然挑不出半点毛病来,每一道菜都是极品美味,堪比顶尖厨师的手艺。

就这么尝着尝着,何兰都忘记了挑刺,沉醉于美味当中,一口接着一口。

见状,夏冰莹跟夏国栋父女两人也拿起筷子尝菜,很快陷入美食沦陷当中。

“这……有这么好吃吗?”

夏晴雪嘴上这么说,但其实也在狂咽口水。

庄毅笑着说道,“晴雪,你快尝尝糖醋排骨,专门给你做的。”

他边说,边夹了一块排骨放在晴雪的碗里。

夏晴雪看着大家吃的那么香,也忍耐不住,将排骨徐徐递进嘴中,一股难以用语言形容的美味从她的口腔当中蔓延开来。

糖醋排骨的表皮酥脆无比,但里面的肉却软嫩富有弹性,再加上外面撒上的一层薄薄的白芝麻,香甜可口,直入人心。

“好吃,真的好吃。”

夏晴雪毫不吝啬地称赞道,她从前最爱吃的就是何兰做的糖醋排骨,本来以为庄毅就算要做也做不出什么名堂,万万想不到会如此好吃。

等等,好像有点不对劲。

她一边享受着美味的排骨,一边问道,“你昨天做的菜还都是初学者水平,怎么今天就成了大厨?”

庄毅已经习惯了编织各种故事,脱口而出,“网上学的呗,网上菜谱可多了,你还想吃什么,下次我做给你。”

夏晴雪这会儿已经吃得顾不上说话了,压根没有理睬他。

庄毅无奈地耸耸肩,望着桌上的饭菜肚子也开始咕咕直叫,虽然是他自己做的,但他除了试菜外可一口都没吃。

他抓起筷子,眼瞅着就要夹到一块肥美的红烧肉时,却被另一双筷子挡了下来。

何兰瞪着他,“谁允许你吃饭了?”

庄毅不明白,“怎么,饭菜哪里又出问题了吗?”

“没有问题,但这么好吃的饭菜,你配吃吗?”何兰理所当然地说道,“所有食材都是花的我们家钱,甚至连做饭用的厨具都是我们家的,你出一分钱了吗,凭什么吃!”

夏冰莹吐出一块骨头,“没错,你赶紧走开,别在这里碍眼,这么好吃的菜肴,有你在都变味了!”

听着这话,连夏冰莹心里都开始为庄毅打抱不平,怎么吃着别人做的饭菜,一点儿好都不念呢?

她望向何兰,“妈,你又怎么了,咱好好吃饭不行吗?”

何兰冷哼一声,“闺女,你怎么胳膊肘往外拐?你不知道,就不能给这个姓庄的好脸色,不然的话他还真以为自己做顿饭就了不起了,以后不得上天?”

“可……”夏晴雪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最后只能对庄毅投去同情的目光。

庄毅挤出微笑,表示自己没事。

入赘三年来,他什么样的屈辱没有受过?记得去年有次,他因为不小心打碎一个玻璃杯,就被何兰赶出家门,晚上没钱找不到地方住,就只能在天桥下跟流浪汉们挤在一起。相对而言,现在区区不让吃饭,又算得了什么呢?

他暗暗叹息,果真放下筷子,去客厅看电视。

等到何兰他们吃饱喝足,庄毅才回去收拾碗筷,菜饭一点儿都没剩下,他只能弄了桶泡面填饱肚子。

下午,庄毅去了趟齐家园,看看齐老喝了他的药以后恢复得怎么样,顺便又在外围逛了逛,想试试能不能再凭借眼光捡漏。

结果证明,捡漏的事情并不是天天都能碰上,最后他正要无功而返时,接到了苏家小姐苏怀柔打过来的电话。

她声称老爷子病已经差不多康复,想请庄毅过去吃顿饭,亲自感谢一下,还特别强调不能拒绝,否则就是不给面子。

话都这样说了,庄毅只好恭敬不如从命。

念在苏家人对他还还不错的份上,在去之前,庄毅还专程到江东市有名的中医馆“济世堂”,打算买点药材带过去给苏老爷子调养身体用。

说出药材的名字,店员动作迅速地去帮他配药。

庄毅正靠着柜台等的时候,旁边一名同样过来买药的女子,突然两眼一白仰面栽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出事了,快来人啊!”

有不少药坊客人被这一幕吓了一跳,尖叫起来。

庄毅在昏倒的病人旁边蹲下来,“大家不要慌,我懂得医术,可以救他。”

他说着,开始往身上摸,才猛然想起来自己今天出门忘记带银针了,毕竟谁也想不到会有这种突发状况。

他朝着店员喊道,“你们这里是中医馆,肯定有银针吧,麻烦帮我取一套急用!”

“你要给她针灸治疗?用得着你吗!”

伴随着声音,一名五十多岁,但看起来仍旧精气十足的男子匆匆走了出来。

他一登场,那些医馆的病人们顿时松了口气。

“太好了,纪针神来了!”

“这位女士运气真好,刚昏倒纪针神就赶了过来。”

“可不嘛,纪针神出手,肯定针到病除。”

“……”

他们口中所说的纪针神,正是这家店的老板纪正阳。

济世堂之所以能够在江东市有这么大的名气,就是因为纪正阳一手出神入化的针灸术。

据说,无论是风湿、高血压等等,只要给予足够的时间,就没有他用针灸术治不好的病,这也是他被称之为“纪针神”的原因。

平日里想要请他为自己针灸的病人,排队都排不过来,所以见到纪正阳来,众人才会那么大的反应。

医馆伙计伸手一把将庄毅推开,呵斥道,“闪开,别在这里捣乱,妨碍我们纪针神给病人治病。”

“我没捣乱,”庄毅满脸认真,“我也懂针灸术,可以帮忙的。”

此言一出,医馆内的人都笑了起来。

“这小子谁啊,你们认识吗?”

“真搞笑,跑到济世堂里来充当医生就算了,还想要在纪针神面前用针灸术?”

“就是,这可真是班门弄斧,让人笑掉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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