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31 20:15:31

“就是问问嘛……”我见碧瑶生气,尴尬地喝了一口柠檬水,有点酸。

“一桩娃娃亲而已,这事儿,你不用管。”碧瑶和金先生一样的口气,貌似想退掉那门亲事,很容易。

“我倒是想问问你呢,待会儿要是见到人参小姐姐,她想和你再续前缘,怎么办?”碧瑶倒打一耙,抱着胸,质问我道。

“人妖殊途,怎么可能在一起?”我皱眉道,在我理解,不管什么生物,只要成精了那就是妖怪。

“呵呵,可她已经化为人形了呀,和人有什么区别呢?”

我一时语塞,关键我也没见过人参化人之后,到底是什么样啊,真的跟正常人一样么?功能啥的……也都有吗?

“所以咯,你也别问我的事儿,我也不问你的事儿,咱们将来是要结婚的,我可有言在先,我只做正宫,绝对不会给你当小三儿的!如果你还喜欢你的人参小姐姐,我也不跟着你们掺和,我退出!”碧瑶板着严肃脸,一字一句地说。

“退出什么啊?”金先生用手帕擦着手,笑呵呵地回来。

“爸,吴一凡以前有个相好的!”碧瑶直接向爸爸告状。

“相好的?”金先生瞅瞅我,霸气地伸出一根手指,“我给她一百万,让她离开你。我想,没哪个正常女孩会拒绝这笔钱吧?”

“人家怎么会差钱呢?”碧瑶冷哼一身,“人家本身就值几个亿的好么?”

“谁家的丫头啊,这么有钱?那么有钱的话,能看上这小子?”金先生的语气中充满质疑,就好像我被一位富家千金看上,是多奇怪的事情似得——嗯,确实很奇怪,我无论长相还是才华,在同龄人中都称不上多么的出类拔萃,也就个子高一些,女生中意的特长我也都有,嗯,主要是大器。

“就是那颗母人参咯,爸你不是说过,她值几个亿嘛!”碧瑶颇有些不屑地反讽。

我有点蒙,碧瑶“母人参”这个词,是怎么个来头?人参还分公母的吗?

“啧!瑶瑶,你别乱讲话,”金先生低声责备女儿,“人家可是有千年修为的人参!”

“切,那不也还是一颗人参嘛!土里长出来的玩意,比萝卜能贵多少钱?”碧瑶的嘴倒是很刁,但我明显能听出来,她是带着醋意,这会这么说,昨晚明明谈的挺好的。

“闭嘴!人家能救你的命!你的命值多少钱?”

我全程旁观,看他二人争吵,直到老疤带着咖啡厅经理过来,父女俩才停了下来。

应该是老疤向经理透露了金先生的身份,经理非常恭敬,话不多,也不少,恰到好处地推荐了几个西餐菜式,既有本店的招牌菜,也有时令蔬果,以及红酒和咖啡。

“一凡,你喝什么?”碧瑶问我,好像又不生气了。

我哪儿来过这种高端的“饭店”,只在电视里看到过,便说:“跟你一样吧。”

刚才她点了一个什么奇诺的咖啡,看图片挺好看。

“诶!爷们儿怎么能喝娘们儿喝的东西呢!”金先生大手一挥,“喝酒!洋酒!”

“金先生,推荐您尝尝这一款,轩尼诗XO,干邑白兰地,15年陈酿。”经理向金先生指示,我一看后面的价格,卧槽,19999!一瓶酒两万块钱?那得多好喝啊?想尝尝了!

我不是没喝过酒,爷爷一直有用人参泡酒的习惯,我大概八、九岁的时候,就经常偷着喝,所以不惧。

“15年?没20年的吗?”金先生却并不满意。

“抱歉,金先生,20年的暂时缺货,得到八月份,才能从法兰西运过来。”

“就差5年,区别很大吗?”我小声问碧瑶。

“天差地别,价钱也是,15年前是2005年,用的是04年的波尔多葡萄,那年法兰西南部降雨量偏大,葡萄的品质一般,而20年前是2000年,用的是99年的葡萄,那年法兰西南部比较少雨,光照充足,所以用那年葡萄酿造出来的酒,无论是红酒还是白兰地,都属上乘。”碧瑶轻笑道。

“金小姐可真是行家!”经理不忘拍个马屁,碧瑶却不以为意,可能这都是名媛的必修课吧,反正我就听懂了一个信息,这酒是用葡萄酿的,不像爷爷的酒都是用高粱酿的。

一个葡萄,一个高粱,一个洋,一个土?所以才会这么贵?

“行吧,就这些,”金先生把菜单向前推了推,“快一点,这俩孩子都饿着呢!”

确实,今天的午饭还没吃!

经理离开,侍者过来,给我们分别摆上一套复杂的餐具,每个人,光是刀叉就有大小将近十个,还有几个勺子和盘子,但我注意到,包房的门敞开着,老疤一直站在走廊里,来回踱步,偶尔打个电话,并未进包房落座,但桌上的餐具却摆了四套,金先生和碧瑶坐同一边,我这边空了个位置,大概率老疤不会同坐,难道,是给人参小姐姐准备的?

金先生这么自信,他的手下,能在一顿饭功夫,从上千人的大厦里面找到“胧”?

然而,事实总是喜欢打我的脸,第一道菜“燻鲑鱼”刚上来,我还没请教碧瑶该用那一副刀叉,秃鹰就步履匆匆地进了包房:“老板,找到了。”

“在哪儿?”我和碧瑶异口同声地问。

“就在喜丰大厦的前台,是个……迎宾员……”秃鹰的表情有些迷茫,自己都有些不相信自己的判断。

“迎宾员?”金先生放下刀叉,也是满脸疑惑,“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大隐隐于市?秃鹰,你怎么不请她过来?”

“我不确定是不是,怕闹了误会,所以想让那小z……吴少爷鉴定一下。”秃鹰说着,掏出手机,划开屏幕,先给金先生看了看,又放在桌上,转向我这边。

“没错!就是她!”我兴奋地站了起来,虽然么多年过去了,脑海中人参小姐姐的印象有些模糊,但一看见这张照片,原本模糊的影像,瞬间清晰起来!

秃鹰点头:“好,我这就请她上来。”

说完,秃鹰又从口袋里掏出另外一部手机,咔哒,给我拍了张照片,转身出了包房,他的动作好快,我连一点反应都没有,看来是个高手!

碧瑶盯着秃鹰留下的手机,放大了屏幕,仔细瞅了瞅:“长得也不是特别漂亮嘛!”

“漂不漂亮的有什么用?能救你命才是真的!”金先生皱眉道,“瑶瑶,待会儿你可得沉稳着点,别乱讲话,要是把人参仙子给气走了,那就只能让一凡……”

金先生看了看我,言外之意,如果人参小姐姐不肯救碧瑶的命,就还得用老办法,让我每晚给她“加油”续命,最终,双双灯枯油尽而亡!

一听这个,碧瑶赶紧捂住嘴巴,可怜巴巴地摇了摇头。

即将与人参小姐姐重逢,我看着眼前橙滢滢的燻鲑鱼,一下子失去了兴趣,不自觉地整理了几下头发。

“你干脆洗个澡去得了呗!”碧瑶白了我一眼。

我没吱声,心里有些紧张。

大概三分钟后,外面传来了秃鹰那双铁钉皮鞋的脚步声,人未到,声先至:“胧月小姐,这边请。”

她现在叫“胧月”?

金先生忙不迭地起身,快速整理了一下西装下摆,把领带拉正了一些,看上去似乎比我还要紧张,毕竟这事关她女儿的命。

我也碧瑶也都起身相迎,几秒钟后,照片中的那位妙龄女孩款款而入,看见她的一瞬间,我严重怀疑秃鹰的拍照技术,真人可比照片上漂亮多了,更关键的是,照片拍不出她的气质,那种隐藏在白如美玉的皮囊之下的……仙气?我词穷了,形容不太好。

胧月礼貌而不失优雅地向金氏父女颔首致意,然后,才将视线落在我脸上,但她看起来,却没有那种久别重逢后的喜悦,或者是惊喜,就好像早上才刚和我见过面一样,很平淡地扫了我一眼之后,她的视线,又转回对面,主动伸手问候:“金先生,碧瑶小姐,幸会。”

她的声音也没变,还是我梦境中的那个声音,温婉,却又中气十足。

“哎呀!”金先生赶紧上前,伸出双手,轻轻和胧月握了握,“参仙人!您好,您好!”

参仙人?原来人参成精是有专属“称号”的,参仙人&龟仙人,倒是蛮好记。

胧月嘴角弯起:“金先生不必这么客气,我叫吴胧月,叫我胧月就行了。”

原来她姓“吴”,哎等下,人参本参,应该是没有姓、甚至连名都没有的,化人后才会有,她选择了姓吴,是因为我吗?

“碧瑶小姐,你好。”胧月又将手伸向碧瑶。

之前还呜呜喳喳,嘲讽人参就是个萝卜的金碧瑶,真正看见这么优雅的一位“人参仙子”站在面前,却是露怯不已,哆哆嗦嗦地和胧月握手:“您、您好!”

胧月没有撤掉手,顺势将手指搭上了胧月手腕上的脉搏——看来,秃鹰已经和胧月讲过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参仙人,怎么样?能救活小女的命吗?”金先生问,不敢高声语,恐惊参仙人。

胧月的眉头,微微一皱:“这么严重?”

“是啊……”

胧月深吸一口气,微微闭上眼,我看过中医,她这应该是在运气,能切脉切的更准确一些,几秒钟后,胧月睁开眼,面露疑惑:“咦?碧瑶小姐,你的体内,怎么会有我的气息?”

“哦,小女曾输过一凡的血。”金先生抢答道。

胧月摇头:“不是气血,而是……”

说着,胧月慢慢转头过来,疑惑地看向我,低声问:“你……不只给她输过血吧?”

第14章 参仙人

“就是问问嘛……”我见碧瑶生气,尴尬地喝了一口柠檬水,有点酸。

“一桩娃娃亲而已,这事儿,你不用管。”碧瑶和金先生一样的口气,貌似想退掉那门亲事,很容易。

“我倒是想问问你呢,待会儿要是见到人参小姐姐,她想和你再续前缘,怎么办?”碧瑶倒打一耙,抱着胸,质问我道。

“人妖殊途,怎么可能在一起?”我皱眉道,在我理解,不管什么生物,只要成精了那就是妖怪。

“呵呵,可她已经化为人形了呀,和人有什么区别呢?”

我一时语塞,关键我也没见过人参化人之后,到底是什么样啊,真的跟正常人一样么?功能啥的……也都有吗?

“所以咯,你也别问我的事儿,我也不问你的事儿,咱们将来是要结婚的,我可有言在先,我只做正宫,绝对不会给你当小三儿的!如果你还喜欢你的人参小姐姐,我也不跟着你们掺和,我退出!”碧瑶板着严肃脸,一字一句地说。

“退出什么啊?”金先生用手帕擦着手,笑呵呵地回来。

“爸,吴一凡以前有个相好的!”碧瑶直接向爸爸告状。

“相好的?”金先生瞅瞅我,霸气地伸出一根手指,“我给她一百万,让她离开你。我想,没哪个正常女孩会拒绝这笔钱吧?”

“人家怎么会差钱呢?”碧瑶冷哼一身,“人家本身就值几个亿的好么?”

“谁家的丫头啊,这么有钱?那么有钱的话,能看上这小子?”金先生的语气中充满质疑,就好像我被一位富家千金看上,是多奇怪的事情似得——嗯,确实很奇怪,我无论长相还是才华,在同龄人中都称不上多么的出类拔萃,也就个子高一些,女生中意的特长我也都有,嗯,主要是大器。

“就是那颗母人参咯,爸你不是说过,她值几个亿嘛!”碧瑶颇有些不屑地反讽。

我有点蒙,碧瑶“母人参”这个词,是怎么个来头?人参还分公母的吗?

“啧!瑶瑶,你别乱讲话,”金先生低声责备女儿,“人家可是有千年修为的人参!”

“切,那不也还是一颗人参嘛!土里长出来的玩意,比萝卜能贵多少钱?”碧瑶的嘴倒是很刁,但我明显能听出来,她是带着醋意,这会这么说,昨晚明明谈的挺好的。

“闭嘴!人家能救你的命!你的命值多少钱?”

我全程旁观,看他二人争吵,直到老疤带着咖啡厅经理过来,父女俩才停了下来。

应该是老疤向经理透露了金先生的身份,经理非常恭敬,话不多,也不少,恰到好处地推荐了几个西餐菜式,既有本店的招牌菜,也有时令蔬果,以及红酒和咖啡。

“一凡,你喝什么?”碧瑶问我,好像又不生气了。

我哪儿来过这种高端的“饭店”,只在电视里看到过,便说:“跟你一样吧。”

刚才她点了一个什么奇诺的咖啡,看图片挺好看。

“诶!爷们儿怎么能喝娘们儿喝的东西呢!”金先生大手一挥,“喝酒!洋酒!”

“金先生,推荐您尝尝这一款,轩尼诗XO,干邑白兰地,15年陈酿。”经理向金先生指示,我一看后面的价格,卧槽,19999!一瓶酒两万块钱?那得多好喝啊?想尝尝了!

我不是没喝过酒,爷爷一直有用人参泡酒的习惯,我大概八、九岁的时候,就经常偷着喝,所以不惧。

“15年?没20年的吗?”金先生却并不满意。

“抱歉,金先生,20年的暂时缺货,得到八月份,才能从法兰西运过来。”

“就差5年,区别很大吗?”我小声问碧瑶。

“天差地别,价钱也是,15年前是2005年,用的是04年的波尔多葡萄,那年法兰西南部降雨量偏大,葡萄的品质一般,而20年前是2000年,用的是99年的葡萄,那年法兰西南部比较少雨,光照充足,所以用那年葡萄酿造出来的酒,无论是红酒还是白兰地,都属上乘。”碧瑶轻笑道。

“金小姐可真是行家!”经理不忘拍个马屁,碧瑶却不以为意,可能这都是名媛的必修课吧,反正我就听懂了一个信息,这酒是用葡萄酿的,不像爷爷的酒都是用高粱酿的。

一个葡萄,一个高粱,一个洋,一个土?所以才会这么贵?

“行吧,就这些,”金先生把菜单向前推了推,“快一点,这俩孩子都饿着呢!”

确实,今天的午饭还没吃!

经理离开,侍者过来,给我们分别摆上一套复杂的餐具,每个人,光是刀叉就有大小将近十个,还有几个勺子和盘子,但我注意到,包房的门敞开着,老疤一直站在走廊里,来回踱步,偶尔打个电话,并未进包房落座,但桌上的餐具却摆了四套,金先生和碧瑶坐同一边,我这边空了个位置,大概率老疤不会同坐,难道,是给人参小姐姐准备的?

金先生这么自信,他的手下,能在一顿饭功夫,从上千人的大厦里面找到“胧”?

然而,事实总是喜欢打我的脸,第一道菜“燻鲑鱼”刚上来,我还没请教碧瑶该用那一副刀叉,秃鹰就步履匆匆地进了包房:“老板,找到了。”

“在哪儿?”我和碧瑶异口同声地问。

“就在喜丰大厦的前台,是个……迎宾员……”秃鹰的表情有些迷茫,自己都有些不相信自己的判断。

“迎宾员?”金先生放下刀叉,也是满脸疑惑,“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大隐隐于市?秃鹰,你怎么不请她过来?”

“我不确定是不是,怕闹了误会,所以想让那小z……吴少爷鉴定一下。”秃鹰说着,掏出手机,划开屏幕,先给金先生看了看,又放在桌上,转向我这边。

“没错!就是她!”我兴奋地站了起来,虽然么多年过去了,脑海中人参小姐姐的印象有些模糊,但一看见这张照片,原本模糊的影像,瞬间清晰起来!

秃鹰点头:“好,我这就请她上来。”

说完,秃鹰又从口袋里掏出另外一部手机,咔哒,给我拍了张照片,转身出了包房,他的动作好快,我连一点反应都没有,看来是个高手!

碧瑶盯着秃鹰留下的手机,放大了屏幕,仔细瞅了瞅:“长得也不是特别漂亮嘛!”

“漂不漂亮的有什么用?能救你命才是真的!”金先生皱眉道,“瑶瑶,待会儿你可得沉稳着点,别乱讲话,要是把人参仙子给气走了,那就只能让一凡……”

金先生看了看我,言外之意,如果人参小姐姐不肯救碧瑶的命,就还得用老办法,让我每晚给她“加油”续命,最终,双双灯枯油尽而亡!

一听这个,碧瑶赶紧捂住嘴巴,可怜巴巴地摇了摇头。

即将与人参小姐姐重逢,我看着眼前橙滢滢的燻鲑鱼,一下子失去了兴趣,不自觉地整理了几下头发。

“你干脆洗个澡去得了呗!”碧瑶白了我一眼。

我没吱声,心里有些紧张。

大概三分钟后,外面传来了秃鹰那双铁钉皮鞋的脚步声,人未到,声先至:“胧月小姐,这边请。”

她现在叫“胧月”?

金先生忙不迭地起身,快速整理了一下西装下摆,把领带拉正了一些,看上去似乎比我还要紧张,毕竟这事关她女儿的命。

我也碧瑶也都起身相迎,几秒钟后,照片中的那位妙龄女孩款款而入,看见她的一瞬间,我严重怀疑秃鹰的拍照技术,真人可比照片上漂亮多了,更关键的是,照片拍不出她的气质,那种隐藏在白如美玉的皮囊之下的……仙气?我词穷了,形容不太好。

胧月礼貌而不失优雅地向金氏父女颔首致意,然后,才将视线落在我脸上,但她看起来,却没有那种久别重逢后的喜悦,或者是惊喜,就好像早上才刚和我见过面一样,很平淡地扫了我一眼之后,她的视线,又转回对面,主动伸手问候:“金先生,碧瑶小姐,幸会。”

她的声音也没变,还是我梦境中的那个声音,温婉,却又中气十足。

“哎呀!”金先生赶紧上前,伸出双手,轻轻和胧月握了握,“参仙人!您好,您好!”

参仙人?原来人参成精是有专属“称号”的,参仙人&龟仙人,倒是蛮好记。

胧月嘴角弯起:“金先生不必这么客气,我叫吴胧月,叫我胧月就行了。”

原来她姓“吴”,哎等下,人参本参,应该是没有姓、甚至连名都没有的,化人后才会有,她选择了姓吴,是因为我吗?

“碧瑶小姐,你好。”胧月又将手伸向碧瑶。

之前还呜呜喳喳,嘲讽人参就是个萝卜的金碧瑶,真正看见这么优雅的一位“人参仙子”站在面前,却是露怯不已,哆哆嗦嗦地和胧月握手:“您、您好!”

胧月没有撤掉手,顺势将手指搭上了胧月手腕上的脉搏——看来,秃鹰已经和胧月讲过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参仙人,怎么样?能救活小女的命吗?”金先生问,不敢高声语,恐惊参仙人。

胧月的眉头,微微一皱:“这么严重?”

“是啊……”

胧月深吸一口气,微微闭上眼,我看过中医,她这应该是在运气,能切脉切的更准确一些,几秒钟后,胧月睁开眼,面露疑惑:“咦?碧瑶小姐,你的体内,怎么会有我的气息?”

“哦,小女曾输过一凡的血。”金先生抢答道。

胧月摇头:“不是气血,而是……”

说着,胧月慢慢转头过来,疑惑地看向我,低声问:“你……不只给她输过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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