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3 16:33:25

关于好处的问题,其实就是交易中的回扣。

不单单锦绣镇这个小地方,可以说有交易基本就会有这些台底动作。

现在张乘舟考虑的不是该不该拿。都成为行业的潜规则了,在不该的都变成寻常的时候,再探讨这个该不该的问题就有点迂腐了。

一般要考虑的是怎么拿?什么能拿?什么不能拿?

张乘舟有一次参加某关系比较近的一个开小布行的同学组的饭局,在座的都是混纺织这一行的,基本都是老板。

老板的饭局基本脱不开拉关系和信息交换。

话题自然也是天马行空,想到什么说什么。

杯上杯下,说着说着,不知道怎么说到外加工和采购中乙方给甲方相关负责人好处费这回事。

讨论问题,总会有正方反方。

本来张乘舟觉得,这些老板应该是一面倒地不接受员工收取供应商生产商的好处费的。但实际上持水至清则无鱼的想法的老板占了大多数,还有一些是模棱两可不表态的,只有一个老板很坚决地表示见一杀一,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员工身上。

这位老板是根据羊毛出在羊身上的理论,觉得这笔费用最终是应该会转嫁到自己身上的。而表面上看,这笔好处费也确实是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支取的。

这个老板的数是这样算的。

在交易中,甲方付给乙方的单价是一百元,乙方从这一百元里拿出五元的好处费给甲方的相关负责人。这样的话,由于给了那五元的好处费,乙方实际收入是九十五元,也就是实际单价就是九十五元。那么,甲方就为此多付出了五元。

张乘舟一听,就明白这个家伙也是个中高手,属于老司机档次的。

水至清则无鱼的老板觉得,在交易中甲方付给乙方的一百元是市场价,少于这个数,就没有人接你的单了。至于乙方再从这一百元里拿出五元给甲方相关负责人,那就跟甲方没有关系了。因为甲方把钱付给乙方后,这个钱就是乙方的了,乙方拿出来的自然就是自己的钱。

而且乙方应该也有这五元必须给的理由,就算没有好处费,也会有其他的原因消耗掉这五元。因此是不存在实际单价就是九十五元这么一回事,在交易中,实际单价就是一百元!

这些老板很明显也是长干这样的事的,至于是甲方还是乙方,或者根据场景不断转换,按张乘舟的推断,都有。

那么,甲方的负责人会不会为了那些好处就出现谁给的好处多就把单子给谁做呢?

肯定会。

但是实际情况造成了在锦绣镇这个小地方,基本不会出现这种操作。

首先,这些好处一次两次是没有多少的,只有长期积累才有点意思。那么负责人就要长期稳坐那个位置了。

这样本职工作就要做好,否则问题多多,很快就被老板处理掉。

其次,公司或企业的老板在制定相关的规则时,肯定会考虑到各部门负责人之间的互相制衡、监督问题。除非是很小的公司,否则不可能存在这方面的负责人一家独大的情况。

另外,外发生产或采购负责人的位置,谁都知道是个肥差,自然想做那个位置的人也不会少。同时其他平级的关联部门负责人也随地盯着你等着你出错好乘虚而入。加上在老板有意无意的安排下,自然就会把一个已经成型的互相监督互相牵制的办公室生态环境不断强化,谁想不为人知地搞小动作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对于乙方来说,由于成本原因,好处费的支付对象只有负责生产安排的人或负责材料采购的人,其他关联人士最多也就是逢年过节发个红包。

在这种情况下,好处费也就只能保证乙方能够优先获取订单。至于其他的小动作就免了,除非你跟那个负责人有仇。

当然也有例外的,但基本在公司活不过一季。

第94章

关于好处的问题,其实就是交易中的回扣。

不单单锦绣镇这个小地方,可以说有交易基本就会有这些台底动作。

现在张乘舟考虑的不是该不该拿。都成为行业的潜规则了,在不该的都变成寻常的时候,再探讨这个该不该的问题就有点迂腐了。

一般要考虑的是怎么拿?什么能拿?什么不能拿?

张乘舟有一次参加某关系比较近的一个开小布行的同学组的饭局,在座的都是混纺织这一行的,基本都是老板。

老板的饭局基本脱不开拉关系和信息交换。

话题自然也是天马行空,想到什么说什么。

杯上杯下,说着说着,不知道怎么说到外加工和采购中乙方给甲方相关负责人好处费这回事。

讨论问题,总会有正方反方。

本来张乘舟觉得,这些老板应该是一面倒地不接受员工收取供应商生产商的好处费的。但实际上持水至清则无鱼的想法的老板占了大多数,还有一些是模棱两可不表态的,只有一个老板很坚决地表示见一杀一,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员工身上。

这位老板是根据羊毛出在羊身上的理论,觉得这笔费用最终是应该会转嫁到自己身上的。而表面上看,这笔好处费也确实是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支取的。

这个老板的数是这样算的。

在交易中,甲方付给乙方的单价是一百元,乙方从这一百元里拿出五元的好处费给甲方的相关负责人。这样的话,由于给了那五元的好处费,乙方实际收入是九十五元,也就是实际单价就是九十五元。那么,甲方就为此多付出了五元。

张乘舟一听,就明白这个家伙也是个中高手,属于老司机档次的。

水至清则无鱼的老板觉得,在交易中甲方付给乙方的一百元是市场价,少于这个数,就没有人接你的单了。至于乙方再从这一百元里拿出五元给甲方相关负责人,那就跟甲方没有关系了。因为甲方把钱付给乙方后,这个钱就是乙方的了,乙方拿出来的自然就是自己的钱。

而且乙方应该也有这五元必须给的理由,就算没有好处费,也会有其他的原因消耗掉这五元。因此是不存在实际单价就是九十五元这么一回事,在交易中,实际单价就是一百元!

这些老板很明显也是长干这样的事的,至于是甲方还是乙方,或者根据场景不断转换,按张乘舟的推断,都有。

那么,甲方的负责人会不会为了那些好处就出现谁给的好处多就把单子给谁做呢?

肯定会。

但是实际情况造成了在锦绣镇这个小地方,基本不会出现这种操作。

首先,这些好处一次两次是没有多少的,只有长期积累才有点意思。那么负责人就要长期稳坐那个位置了。

这样本职工作就要做好,否则问题多多,很快就被老板处理掉。

其次,公司或企业的老板在制定相关的规则时,肯定会考虑到各部门负责人之间的互相制衡、监督问题。除非是很小的公司,否则不可能存在这方面的负责人一家独大的情况。

另外,外发生产或采购负责人的位置,谁都知道是个肥差,自然想做那个位置的人也不会少。同时其他平级的关联部门负责人也随地盯着你等着你出错好乘虚而入。加上在老板有意无意的安排下,自然就会把一个已经成型的互相监督互相牵制的办公室生态环境不断强化,谁想不为人知地搞小动作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对于乙方来说,由于成本原因,好处费的支付对象只有负责生产安排的人或负责材料采购的人,其他关联人士最多也就是逢年过节发个红包。

在这种情况下,好处费也就只能保证乙方能够优先获取订单。至于其他的小动作就免了,除非你跟那个负责人有仇。

当然也有例外的,但基本在公司活不过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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