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的小青梅说我八字硬,克他家宅。
他便让我在他们刚买的凶宅里住七七四十九天,说是帮我磨平八字。
我住进去的第一晚,他们就放火烧了凶宅。
我被活活烧死,他们却拿着我的巨额嫁妆风光大办婚礼,说我自愿为他家献祭。
再睁眼,我重生了,还拥有了读心术。
小青梅拉着我的手:“姐姐,为了伯达哥,你就去住几天吧。”
我听见她心里说:“快进去吧,烧死你,你的气运和钱就都是我们的了。”
我反握住她的手,笑了。
“好啊,但你得陪我一起住。”
1.
「思雅姐,你就听伯达哥一次吧。」
陈知音的手紧抓着我的胳膊,指甲几乎要嵌进我的肉里。
她眼眶湿润,声音发颤,每一个字节都透着“真切”的担忧。
「那栋宅子虽然传闻不太好,但大师说了,只要你在里面住上七七四十九天,用那里的阴气磨一磨你过硬的命格,以后你和伯达哥就能一帆风顺,百年好合了。」
她的声音温柔得像一汪毒泉。
可我脑中,却炸开一个尖利刻薄的声音。
【快答应啊,蠢货。】
【等你住进去,一把火烧了你,你的亿万家产,你千金大小姐的气运,就都是我和伯达的了。】
我垂下眼睑,视线落在她那只手上。
白皙,纤细,保养得极好。
上一世,就是这双手,在我被烧得面目全非、奄奄一息时,从我焦黑的手指上,冷静地撸走了我母亲留下的遗物。
那枚价值连城的帝王绿戒指。
然后,她戴着我的戒指,穿着我耗费数月心血定制的婚纱,挽着我的未婚夫季伯达,在我尸骨未寒时,举办了一场轰动全城的盛大婚礼。
婚礼上,季伯达对着满城宾客,说我是自愿为他献祭,为整个季家祈福。
何其荒唐。
何其可笑。
烈火焚身的剧痛,那种皮肉被寸寸烧焦、灵魂被活活炙烤的感觉,仿佛还烙印在我的骨髓深处。
我抬起眼,死死盯住她。
陈知音被我的目光刺得一缩,下意识想抽回手。
【她这是什么眼神?怎么跟要吃人一样?】
【不可能……她不可能知道什么……】
我猛地反手一握。
力道之大,让她细嫩的手腕骨节发出了一声轻微的错响。
陈知音的脸瞬间失了血色,痛呼被她死死压在喉咙里。
我看着她惊慌失措的眼睛,缓缓地,扯出一个灿烂到极致的笑。
「好啊。」
她心里的警报瞬间解除,长长地松了口气。
【太好了,这个傻子终于上钩了,还以为要多费一番口舌。】
我的笑容更深了。
指甲掐进她的手腕软肉里,我一字一句,清晰地补充。
「但我一个人住害怕。」
「你得陪我一起。」
陈知音脸上的庆幸,凝固了。
「我……我怎么能陪你呢?」
她试图把手抽出来,却被我钳得更紧。
「大师说了,必须是你一个人……才能显出诚心……」
【开什么玩笑!那栋凶宅邪门得很,死过好几个人,我才不要去!】
【这个贱人又在发什么疯!】
「是吗?」
我歪了歪头,做出天真不解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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