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法院,再次座无虚席。距离上次公开庭审已过去一个多月,这期间,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详尽的评议,最终迎来了宣判的日子。
空气比上次更加肃穆凝重,仿佛连呼吸都带着重量。席位上的人正襟危坐,面色庄重,依次肃立。旁听席前排,周维民、王秀英紧紧挨坐,旁边是赵志刚等几位老警员;后排则坐着更多关注此案的公众和媒体记者。所有人屏息凝神,目光聚焦在审判席。
周子安依旧穿着制服,坐在公诉人席侧后方。他身姿笔挺,面容沉静,目光落在审P长手中的那份判决书上。心脏在胸腔里沉稳地跳动,没有想象中的激动或紧张,只有一种近乎真空的平静,和一丝等待最终落槌的微茫期待。
被告人席上,陈建国穿着同样的灰色囚服,被两名法警押解站立。他比上次庭审时更加瘦削,眼窝深陷得如同两个黑洞,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有一种彻底的、认命般的木然。他微微低着头,视线落在自己脚前的地面上,仿佛对即将到来的一切早有预料,或者已不在乎。
“砰!”
法槌落下,清脆而威严。
“青州市法院审判庭,现在继续开庭。”审P长的声音沉稳有力,穿透寂静的法庭,“对被告人陈建国放火、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庭内落针可闻。
审P长开始宣读判决书。冗长而严谨的法律文书,从案件受理、庭前准备、庭审过程,到合议庭评议意见,一一陈述。当念到“经审理查明”部分时,那些周子安早已烂熟于心的犯罪事实,又一次在庄重的法庭上被复述。每一个字,都像一枚冰冷的钉子,将十五年前的罪恶牢牢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上述事实,有机关当庭出示,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实:1.被告人陈建国的供述与辩解;2.证人证言;3.现场勘查笔录、照片及提取的物证;4.鉴定意见;5.书证;6.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以上证据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足以认定被告人陈建国实施上述犯罪的事实。”
审P长的声音不疾不徐,却带着法律不容置疑的威严。
接下来,是法庭对控辩双方意见的采纳与说明。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法庭予以确认。对于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且在犯罪后对被害人周子安有救助行为等辩护意见,法庭进行了审慎评议。
“关于自首情节,”审P长清晰地阐述,“被告人陈建国虽系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但根据查明的事实,其投案行为发生在公安机关已掌握其重大犯罪嫌疑、并布控侦查之后,系在走投无路情况下的被迫选择,并非真诚悔罪、主动接受法律制裁,故对其自首情节,不予认定为‘主动、直接’,依法可予酌情考虑,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关于认罪态度及救助行为,”审P长继续,“被告人当庭认罪,态度尚可,且在实施放火犯罪后,对身处险境的十岁的周子安实施了救助行为,该行为虽发生于犯罪之后,亦不能改变其放火杀人罪行的性质,但客观上避免了更严重后果的发生,反映了其尚未完全泯灭的人性。对此情节,本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周子安静静地听着。法律是冰冷的尺度,衡量罪责,区分情节,不因个人的仇恨或同情而偏移。这样的评判,客观,严谨,也正是他所信服的。
终于,到了最关键的量刑部分。审P长的声音变得更加凝重:“……本院认为,被告人陈建国为发泄个人情绪、模仿犯罪,精心策划并以放火方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一人心理重创,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被告人陈建国犯罪后潜逃十五年之久,毫无悔罪表现,直至被公安机关侦查布控、走投无路方被迫投案,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虽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当庭认罪,且对被害人周子安有救助行为,但综合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上述情节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为严肃国法,惩治犯罪,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依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法庭内的时间仿佛凝固了。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周维民和王秀英紧紧抓住彼此的手,身体微微前倾。周子安的脊背挺得笔直,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审P长。
陈建国依旧低着头,但肩膀几不可察地颤抖了一下。
审P长清晰、有力、一字一顿地宣判:“被告人陈建国犯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砰!”
法槌最后一次落下,宣告判决生效。
死寂。
随即,旁听席上响起一片压抑的惊呼、叹息和低语。周维民猛地捂住脸,肩膀剧烈耸动,王秀英则伏在他肩上无声地流泪。赵志刚等老民警神情复杂,长舒一口气的同时,眼中也有沉重。
周子安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两个词,像两块沉重的玄铁,砸入他心湖,激起滔天巨浪,又迅速归于一种更深沉、更浩瀚的平静。没有快意恩仇的狂喜,没有大仇得报的虚脱,只有一种……尘埃落定后的、无边无际的虚无与沉重。
他看向被告人席。
陈建国在听到判决的瞬间,身体猛地一震,仿佛被无形的力量击中。他缓缓地、极其缓慢地抬起头,那张死灰般的脸上,依旧没有什么表情,只是那双深陷的眼睛里,最后一点微弱的光,似乎彻底熄灭了,变成了两口深不见底的枯井。他直勾勾地望着审判席的方向,嘴唇翕动了几下,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然后,他像是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又像是彻底卸下了所有负担,整个人以一种极其缓慢的速度,瘫软下去。旁边的法警早有准备,及时架住了他。他没有挣扎,没有哭喊,就那么任由法警将他搀扶起来,拖拽着,转身,朝着侧门走去。
在即将消失在门后的最后一刻,他仿佛感觉到了什么,微微侧过头,目光穿过法警的肩膀,再次投向周子安所在的方向。
那目光,空洞,死寂,没有任何内容。
却又仿佛包含了所有,十五年的逃亡,无尽的悔恨,最终的审判,以及……一丝或许连他自己都未察觉的、彻底的解脱。
门,关上了。
隔绝了两个世界。
法庭内开始喧哗起来,人们议论着,感慨着,陆续离席。公诉人老秦收拾着文件,低声与助手交谈。辩护律师面色凝重地整理着材料,准备后续可能的上诉事宜。
周子安依旧坐着。他看着那扇已经关闭的侧门,久久没有动弹。直到李振国走到他身边,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结束了。”李振国的声音不高。
周子安缓缓点了点头,站起身。腿有些发麻,他稳了稳身形。
“走吧。”李振国说。
周子安跟随着李振国,走出法庭。走廊里光线明亮,人来人往。判决的消息像风一样迅速传开,人们投来各种目光,好奇的、同情的、感慨的、敬畏的。
他没有理会。他径直走向等在走廊另一头的叔叔婶婶。
周维民已经擦干了眼泪,但眼圈依然通红,看到周子安走来,他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却只是用力拍了拍侄子的胳膊,一切尽在不言中。王秀英则拉着周子安的手,眼泪又涌了出来:“子安……你爸妈……可以瞑目了……”
周子安反握住婶婶的手,轻声说:“嗯。”
赵志刚走过来,看着周子安,眼神里有欣慰,也有一种如释重负的复杂:“小子,你……做得比你赵叔叔强。这案子,总算有个交代了。”
“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周子安平静地回答。
寒暄几句后,周子安对李振国说:“李队,我想请两天假。”
李振国理解地点点头:“应该的。好好休息,陪陪家人。队里的事不用担心。”
周子安又跟叔叔婶婶交代了几句,让他们先回去休息,说自己想一个人待会儿。
送走他们,周子安没有立刻离开法院。他独自一人,走到了法院后面一个相对僻静的小花园里。午后的阳光有些刺眼,树影婆娑。他在一个石凳上坐下,点了一支烟。
烟雾袅袅升起,模糊了他的视线。
死刑。
这个结果,在法律上,是正义的伸张,是罪恶的终极代价。
对他个人而言呢?
他以为会有的激烈情绪,狂喜、释然、空虚、甚至失落,都没有如期而至。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加庞大、更加难以言喻的……平静的悲伤。为父母无辜逝去的生命,为自己被彻底改变的童年和青春,也为那个最终走向毁灭、可恨又可悲的灵魂。
法律完成了它的使命。
但他的人生,还要继续。
香烟燃尽,烫到了手指。他惊醒,将烟蒂摁灭在旁边的垃圾桶里。
他站起身,整理了一下制服,拍去并不存在的灰尘。然后,他抬起头,望了望湛蓝高远的天空,深深吸了一口气,迈步走出了小花园。
判决已下。
一个时代,结束了。
而他,周子安,穿着这身制服,还将继续走下去,走向属于他自己的、未知却必须由自己一步步走出的明天。
背影在阳光下,拉得很长,孤独,却坚定。带着过往灰烬的重量,也带着未来道路的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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