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的日子,一天天往下掉。
第四天,陈默没再堵公司,没再托人带话。安静得让我有点不习惯。苏倩下班回来,看我安安静静在厨房择菜,嘀咕了一句:“不对劲啊,这姓陈的转性了?”我也觉得不对劲,但转念一想,他大概是真没招了——能托的人都托了,能演的戏都演了,剩下的,只有等那七天走到头。
第三天,苏倩的微信弹出来,是陈默发给她的长消息截图。大意是知道错了,给个机会当面谈,为了这个家。苏倩回得干脆:“你先把我姐的东西一件件还了,再谈你家。”我看了,没回,顺手把截图转给周野当材料。周野回了个“收到”,后面跟个竖大拇指的表情。
第二天,张翠萍又来过一趟。这次没闹,没拎果篮,没摔门。她就在楼下站着,仰头看我这扇窗,站了很久。陈默站在她身后,手虚扶着她胳膊,像扶一件易碎的瓷器。风把她的头发吹乱几缕,她也没抬手理。最后她转身走了,高跟鞋踩在雪化的水洼里,咯吱咯吱。我隔着窗帘看,没出声。
第一天。
陈默的短信,整整齐齐排着,从认错到诉苦到威胁,最后一条是凌晨两点发的:晚晚,东西我会还,函你先撤,咱不走到法庭上,行吗?给我留点脸。
脸。
这个词,从前是他们的武器。我妈的发夹被送人的时候,没人给我留脸。我摔了杯子、红了眼的时候,没人给我留脸。我蹲在出租屋地板上,把台账一页页誊清,手指冻得发木的时候,也没人给我留脸。
我没回。
那天我把台账又翻了一遍。四十七件,从那支护手霜到这支发夹,每一笔都还在。我合上本子,忽然不那么恨了。恨太累,我只是想把属于自己的,一件一件,拿回来。
第七天,到期。
早上九点,我带着三样东西去了周野律所:台账原件、律师函回执存底、还有那支录音笔。周野扫了一眼,点头。“材料齐了。不当得利这边,今天立案。离婚这边,协议他再不签,同步走诉讼。你确定不掺和那三十万的事?”
“确定。”
“行。”他笑了一下,“你这姑娘,难得拎得清。”
他在电脑上敲了几下,打印出两份文件推给我签。我签完,他收进档案袋,封口,像把三年的委屈,一并封了进去。
从律所出来,天阴着,要下雪的样子。我走在街上,忽然收到一条陌生号码的短信。
闺女,我是陈广田。你那个案子,爷爷能作证。有空,跟我说说你公婆那点事。
我盯着那串号码,站了一会儿。寿宴上那个摔碗的老头,全场唯一没帮腔也没怪罪的人。他最后一眼看我,静得像口深井。
我回了一条:爷爷,谢谢。您说的,我信。但我自己的账,自己算清就行。
发完,我把手机揣回兜里。
雪,真的落下来了。落在肩头,凉的,却不刺人。
这场账,第一页是梳妆台,第二页是房产。可真正要算清的,从来不是那些物件,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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