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7 10:58:20

躲得过的,皆不是难,躲不过的,皆是机缘。

我始终没有躲过和于晓婉的再次相见。

对于男人,前女友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有一部分男人会选择分手之后做朋友,而另一部分,则是分手之后老死不相往来。

他们各有各的说辞。

我和于晓婉分手之后,我果断的选择了老死不相往来。

现在我才明白,当初的选择就是在害怕如今的迷茫。

前女友代表着男人的一段回忆,一段永远抹不去的回忆。

有人说,女人一生中有两个最大的敌人,男友的老妈和他的前女友。

我很庆幸,我未来的女友只剩一个敌人了。

我一直觉得和前女友保持联系,是一种很矫情的行为,既然不能再爱了,何必要时刻掀起过去的回忆呢?如果深爱过,掀起的回忆只会刺痛自己。

曾经我问过一个逗比:“分手之后,还能做朋友吗?”

他如此回答我:“你很缺朋友吗?”

开门的一瞬间,看到眼前病怏怏的于晓婉,我的确掀起了太多的回忆,这是不自觉的回忆,迷茫的回忆。

“以前就总提醒你,别工作的太累,你一熬夜就很容易生病,你明知道自己身体熬不住,还折腾自己。”

我把她扶到床上,给她倒了杯热水。

“如果我没生病,你会来看我吗?”

她清秀的脸色挂着惨白,病痛让微笑都显得很勉强。

“你怎么搬到A市住了,不在香海镇工作了吗?”

我没有回答她。

会去看她?

我想不会吧,我和她没有再联系下去的理由了。

“还记得上次见面吗,我说来市区开表彰大会,被表彰的人就是我,教育局把我从香海镇调到了市区的高中,刚来工作几天,想多熟悉下环境,不小心就病了,A市我也不认识什么朋友,所以就给你打电话了。”

她说的有气无力,原本如黄莺般动听的声音,也显得沙哑。

长年的教师工作,让她的喉咙会经常生病,我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应该是熬夜着凉了。

“刚来工作别太拼命,你好好躺下,我去给你熬一碗姜汤。”

我给她盖上被子,转身去了厨房。

她说得没错,来A市工作,她没什么朋友,也许上次见我也是一次老朋友叙旧而已,只是我过于执拗于老死不相往来。

其实于情于理,她还是小胖的表姐,于叔叔的侄女,我受小胖一家人的恩惠,她生病好好照顾她,是应该的。

这间单身公寓的装修很现代很时尚,而且价格不菲,我想这里住都应该都是高级白领吧,教师工作的于晓婉,工资并不低,而且她的家庭条件也很优越,住在这里算是低调了。

房间里没有太多于晓婉的装饰,她刚搬来不久,没来得及带太多东西,因为她也很喜欢看书,尤其是一些现代女性类的读物和教育类的读物,书房一直是她最愿意精心布置的地方,可这间书房是空的。

我熬了一碗姜汤送到她面前,她喝了一口,皱起眉头嗔了我一句:“你熬的姜汤,怎么总不放糖。”

说完她顺手从床头的拿出一块巧克力吃了一口。

我却瞬间失了神。

巧克力,一直是我爱吃的甜食,而于晓婉作为人民教师,她知性大方,认识她的时候,她对甜食已经失去了童年的兴趣,工作性质也不允许她多吃甜食,刺激喉咙。

我时常会买各种口味的巧克力放在家里,她总嗔怪我,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可渐渐在我的带领下,她的包里,也会经常放一块巧克力,有时是给我买的,有时她自己也会好奇的尝尝。

最后,不管是因为喜欢还是习惯,她的生活也离不开甜食了。

我和于晓婉的生活中,都残留着了对方的影子。

她督促我吃早餐,叮嘱我醉酒后吃西红柿和葡萄,我却不知不觉喜欢上了西红柿。

而现在,她的床头也随时放着一块巧克力。

前任对于我们究竟是怎样的存在?

她(他)时刻存在于我们的生活里。

“喉咙发炎别吃甜食了。”

我夺下她手里的巧克力。

“你现在工作的怎么样?”

她喝完姜汤,额头上冒出汗珠,脸色恢复了不少。

“挺好的,你也知道,我无忧无虑惯了,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其实在哪都一样,不过是换个地方住而已。”

是啊,一个人飘来飘去惯了,到哪都是家,又都不是家。而于晓婉差点让我有了一个真正的家。

“我还是第一次离开家里出来工作,原来在外漂泊是这种感觉。”

“来A市工作是好事,城市大,找男朋友也方便,你也该找个人照顾了。”

我没有说该找个人恋爱,而是照顾。

她对前任念念不忘,她需要的不过是照顾。

呵呵,又是前任。

“一个人挺好,你不也是一个人吗。”

她话里有话的问我。

“呵呵,那可不一样,我是太穷找不到,你是自己不想找。”

我是追求爱情,她是想要婚姻。

我和她有闲聊了几句,她说话的声音始终很低,说着说着她疲惫的闭上了眼睛,我给她盖好被子,就准备离开了。

戴安妮的电话却突然打来,时间已经是十一点了。

“学姐,这么晚了还没睡?”

我走到客厅接起电话,有些意外。

“今天太累了,刚刚你打电话的时候睡着了没听到,你是不是也睡了。”

她的声音懒懒的,明显是刚睡醒,我甚至能想到她那睡眼迷离的可爱模样。

“我马上要睡了,你快休息吧,多注意身体,别累坏了。”

看见生病的于晓婉,我关心的对她说。

“我有点饿了,想吃蛋炒饭。”

戴安妮懒懒的撒娇,让我心里像过电了一样。

“现在太晚了,我也送不过去啊,那门卫大爷早就给我拉黑名单了,要不学姐你搬过来住吧,我天天给你做蛋炒饭。”

“臭流氓,少贫嘴,我搬过去住,你不得天天占我便宜。”

嘿嘿,女神,这你说的就不对了,不搬过来住,我就不占你便宜了?

都湿了鞋,还在乎洗个澡?

“小暖?是你在客厅吗。”

不知道什么时候,于晓婉站在了卧室门口,她语气有些疲惫的问我,眼睛好像还没睁开,应该是我的电话吵醒了刚刚入睡的她。

“林小暖,你身边有人?”

戴安妮在电话里,突然警惕的问我。

我被吓了一跳,连忙示意于晓婉别说话,她可能是因为感冒又是刚睡醒,没看到我的手势,穿着睡衣光着小脚丫缓缓向我走过来。

“哪有,我在看电视呢,电视里的声音。”

我故作镇定的对戴安妮解释道。

“是吗,这么晚了,还看什么电视,你也快给我睡觉去。”

她的语气半信半疑。

“好好,我这就睡觉去,学姐你也早点睡。”

我连忙挂了电话,眼看于晓婉走到我面前。

没错,是面前,很近的距离,我甚至能感觉到她身上热热的温度。

她深蓝色的半透明睡衣,在昏黄的灯光下,有几分迷离,有几分柔弱,还没睁开的睡眼,让她看起来很无助很虚弱,微微弯曲的头发显得无精打采,清秀的脸庞是如此的熟悉又陌生。

“我还以为你走了呢。”

她突然伸出双手,无助的抱住了我,隔着薄薄的睡衣,她发烫的身体让我有些担忧。

“你还在发烧,别出来乱走,容易着凉。”

我轻抚着她的头发,试图让她心安。

她的胳膊用力的抱住我,幽幽的说:“今晚别走了好吗,留下了陪我。”

第54章 今晚别走了好吗? (感谢Bloodeagle血鹰的大保健)

躲得过的,皆不是难,躲不过的,皆是机缘。

我始终没有躲过和于晓婉的再次相见。

对于男人,前女友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有一部分男人会选择分手之后做朋友,而另一部分,则是分手之后老死不相往来。

他们各有各的说辞。

我和于晓婉分手之后,我果断的选择了老死不相往来。

现在我才明白,当初的选择就是在害怕如今的迷茫。

前女友代表着男人的一段回忆,一段永远抹不去的回忆。

有人说,女人一生中有两个最大的敌人,男友的老妈和他的前女友。

我很庆幸,我未来的女友只剩一个敌人了。

我一直觉得和前女友保持联系,是一种很矫情的行为,既然不能再爱了,何必要时刻掀起过去的回忆呢?如果深爱过,掀起的回忆只会刺痛自己。

曾经我问过一个逗比:“分手之后,还能做朋友吗?”

他如此回答我:“你很缺朋友吗?”

开门的一瞬间,看到眼前病怏怏的于晓婉,我的确掀起了太多的回忆,这是不自觉的回忆,迷茫的回忆。

“以前就总提醒你,别工作的太累,你一熬夜就很容易生病,你明知道自己身体熬不住,还折腾自己。”

我把她扶到床上,给她倒了杯热水。

“如果我没生病,你会来看我吗?”

她清秀的脸色挂着惨白,病痛让微笑都显得很勉强。

“你怎么搬到A市住了,不在香海镇工作了吗?”

我没有回答她。

会去看她?

我想不会吧,我和她没有再联系下去的理由了。

“还记得上次见面吗,我说来市区开表彰大会,被表彰的人就是我,教育局把我从香海镇调到了市区的高中,刚来工作几天,想多熟悉下环境,不小心就病了,A市我也不认识什么朋友,所以就给你打电话了。”

她说的有气无力,原本如黄莺般动听的声音,也显得沙哑。

长年的教师工作,让她的喉咙会经常生病,我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应该是熬夜着凉了。

“刚来工作别太拼命,你好好躺下,我去给你熬一碗姜汤。”

我给她盖上被子,转身去了厨房。

她说得没错,来A市工作,她没什么朋友,也许上次见我也是一次老朋友叙旧而已,只是我过于执拗于老死不相往来。

其实于情于理,她还是小胖的表姐,于叔叔的侄女,我受小胖一家人的恩惠,她生病好好照顾她,是应该的。

这间单身公寓的装修很现代很时尚,而且价格不菲,我想这里住都应该都是高级白领吧,教师工作的于晓婉,工资并不低,而且她的家庭条件也很优越,住在这里算是低调了。

房间里没有太多于晓婉的装饰,她刚搬来不久,没来得及带太多东西,因为她也很喜欢看书,尤其是一些现代女性类的读物和教育类的读物,书房一直是她最愿意精心布置的地方,可这间书房是空的。

我熬了一碗姜汤送到她面前,她喝了一口,皱起眉头嗔了我一句:“你熬的姜汤,怎么总不放糖。”

说完她顺手从床头的拿出一块巧克力吃了一口。

我却瞬间失了神。

巧克力,一直是我爱吃的甜食,而于晓婉作为人民教师,她知性大方,认识她的时候,她对甜食已经失去了童年的兴趣,工作性质也不允许她多吃甜食,刺激喉咙。

我时常会买各种口味的巧克力放在家里,她总嗔怪我,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可渐渐在我的带领下,她的包里,也会经常放一块巧克力,有时是给我买的,有时她自己也会好奇的尝尝。

最后,不管是因为喜欢还是习惯,她的生活也离不开甜食了。

我和于晓婉的生活中,都残留着了对方的影子。

她督促我吃早餐,叮嘱我醉酒后吃西红柿和葡萄,我却不知不觉喜欢上了西红柿。

而现在,她的床头也随时放着一块巧克力。

前任对于我们究竟是怎样的存在?

她(他)时刻存在于我们的生活里。

“喉咙发炎别吃甜食了。”

我夺下她手里的巧克力。

“你现在工作的怎么样?”

她喝完姜汤,额头上冒出汗珠,脸色恢复了不少。

“挺好的,你也知道,我无忧无虑惯了,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其实在哪都一样,不过是换个地方住而已。”

是啊,一个人飘来飘去惯了,到哪都是家,又都不是家。而于晓婉差点让我有了一个真正的家。

“我还是第一次离开家里出来工作,原来在外漂泊是这种感觉。”

“来A市工作是好事,城市大,找男朋友也方便,你也该找个人照顾了。”

我没有说该找个人恋爱,而是照顾。

她对前任念念不忘,她需要的不过是照顾。

呵呵,又是前任。

“一个人挺好,你不也是一个人吗。”

她话里有话的问我。

“呵呵,那可不一样,我是太穷找不到,你是自己不想找。”

我是追求爱情,她是想要婚姻。

我和她有闲聊了几句,她说话的声音始终很低,说着说着她疲惫的闭上了眼睛,我给她盖好被子,就准备离开了。

戴安妮的电话却突然打来,时间已经是十一点了。

“学姐,这么晚了还没睡?”

我走到客厅接起电话,有些意外。

“今天太累了,刚刚你打电话的时候睡着了没听到,你是不是也睡了。”

她的声音懒懒的,明显是刚睡醒,我甚至能想到她那睡眼迷离的可爱模样。

“我马上要睡了,你快休息吧,多注意身体,别累坏了。”

看见生病的于晓婉,我关心的对她说。

“我有点饿了,想吃蛋炒饭。”

戴安妮懒懒的撒娇,让我心里像过电了一样。

“现在太晚了,我也送不过去啊,那门卫大爷早就给我拉黑名单了,要不学姐你搬过来住吧,我天天给你做蛋炒饭。”

“臭流氓,少贫嘴,我搬过去住,你不得天天占我便宜。”

嘿嘿,女神,这你说的就不对了,不搬过来住,我就不占你便宜了?

都湿了鞋,还在乎洗个澡?

“小暖?是你在客厅吗。”

不知道什么时候,于晓婉站在了卧室门口,她语气有些疲惫的问我,眼睛好像还没睁开,应该是我的电话吵醒了刚刚入睡的她。

“林小暖,你身边有人?”

戴安妮在电话里,突然警惕的问我。

我被吓了一跳,连忙示意于晓婉别说话,她可能是因为感冒又是刚睡醒,没看到我的手势,穿着睡衣光着小脚丫缓缓向我走过来。

“哪有,我在看电视呢,电视里的声音。”

我故作镇定的对戴安妮解释道。

“是吗,这么晚了,还看什么电视,你也快给我睡觉去。”

她的语气半信半疑。

“好好,我这就睡觉去,学姐你也早点睡。”

我连忙挂了电话,眼看于晓婉走到我面前。

没错,是面前,很近的距离,我甚至能感觉到她身上热热的温度。

她深蓝色的半透明睡衣,在昏黄的灯光下,有几分迷离,有几分柔弱,还没睁开的睡眼,让她看起来很无助很虚弱,微微弯曲的头发显得无精打采,清秀的脸庞是如此的熟悉又陌生。

“我还以为你走了呢。”

她突然伸出双手,无助的抱住了我,隔着薄薄的睡衣,她发烫的身体让我有些担忧。

“你还在发烧,别出来乱走,容易着凉。”

我轻抚着她的头发,试图让她心安。

她的胳膊用力的抱住我,幽幽的说:“今晚别走了好吗,留下了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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